這是我在星光夜總會上班的第二個月,上一個月的工資已經發了好幾天,還在我的身上,因為我一直抽不出時間去寄給家裏。我想,是該給家裏寄去了。
我的口袋裏又多了兩千塊錢,是羅丹琳新手交到我手上的。加上工資,已經有四千塊了。我在這裏幾乎沒什麼開支。手機用得很少,因為我的朋友很少。我不抽煙,不賭博。偶爾喝點酒,是公司聚餐的時候。我還沒買過衣服,因為上班不用穿自己的衣服,下了班窩在宿舍裏,穿什麼都一樣。因此,我的工資幾乎可以原封不動。
我沒逛過街,有時隻在夜總會附近轉上十來分鍾半個小時,算是散散步。其他人則會偷偷溜出去喝頓酒,或者買幾包香煙回來。有時他們也會出去很長時間,是和老六一道出去的,神出鬼沒的樣子,我不知道他們去幹什麼,也不想知道。
是該是給家裏寄錢了。我想。是該出去逛逛了。
我對老六說:“六哥,我去給家裏寄下錢。”
“你去吧。”老六正在專心致誌地打牌,看也不看我一眼。
我又說:“我還想順便轉轉,看看有什麼東西買的。”
“你去吧。”老六仍然不看我。
我換了件衣服。這是我從家裏帶來的,難得穿一回。今天穿上它,竟然有種很親切的感覺。然後我又換上一條牛仔褲,穿了一雙旅遊鞋,在原地走了走,覺得很輕鬆。跟我的心情一樣。
我真的要陪羅丹琳去逛街嗎?我心裏犯起了難。說實話,我希望老六能夠給我提些條件,比如給我限定半個小時時間,比如吃晚飯前要回來,或者你不要出去,下次跟我一起出去之類,這樣我就有堂而皇之的理由拒絕來自羅丹琳的誘惑,而不必犯難了。可老六的爽快讓我找不到理由。
我能讀得出羅丹琳話音裏的意思,或者我能從她的神態裏領會出她的意思。她說牛總去了香港,就是說她暫時是自由的,可以為所欲為(我很意外我想到了這個詞)。她讓我陪她出去走走,並不是談工作,也不是要給我講一些鼓勵的話,更不是敘舊,因為我才第二次與她打交道。她的目的,隻是想讓我陪她。至於陪她幹什麼,主動權並不在我手上。
出了夜總會的大門,我的目光下意識地穿過馬路中間的綠化帶,看到有一輛白色的轎車停在那裏。那一定是羅丹琳的。我的心裏緊了一下,接著便怦怦亂跳。我深深呼吸了一下,發現外麵的空氣很好,有種春天的味道。我馬上想到了家,想到了家鄉那廣袤的田野,想到了那座開滿紅杜鵑的小山。我也想到了瓊瓊,想到了我和她初次約會的那一幕。我甚至想到了她的身體的優美曲線。然後又從瓊瓊的曲線想到了羅丹琳的曲線。這讓我有了種很奇妙的感覺,並再次讓我心跳加速。
我覺得不能老是傻站在大門口,這會浪費我的時間。我摸了摸口袋裏的錢,再次深呼吸了一下,然後瞅準機會,幾個輕躍,便過了馬路。我聽到白色的轎車發出一聲呼喚,然後從搖下的車窗裏探出一張被墨鏡遮去了半邊的臉,對我說:“上車。”
車裏發出一股刺鼻的香水味道。我早就聞過,我知道這是從羅丹琳身上散發出來的。這段時間我聞過很多味道,酒的,煙的,香水的,汗臭的,以及其它我聞所未聞的味道。這就是夜總會的味道。相比之下,羅丹琳的香水好聞多了。我覺得好笑,我竟然會說羅丹琳的香水好聞。我朝羅丹琳笑了笑。羅丹琳也報以莞爾一笑。
“會開車嗎?”羅丹琳問。
“會。”我爽快地說。
羅丹琳披著長發,戴著墨鏡,在吝嗇的陽光下,看上去別有一番滋味。她專注地開著車,臉上表情平靜,也許還有幾分憂鬱,與第一次我在牛總的車上看到的她截然不同。
“你來開。”
羅丹琳把車停在路邊,不容我答應,便開門下了車。我與她換了位置,發動車。她的車很好開,自動檔的,一點也不費事。
“開得不錯。當兵時學的?”羅丹琳說。
“是的。”
“當兵學了不少東西。”
這是我願意談的話題。我說:“當兵真能學不少東西。”
“哦?”羅丹琳把身體向後挪了挪,將正麵對著我。我知道她這是在鼓勵我繼續說下去,便跟她講了些在部隊發生的事,她聽得津津有味,不時發出“嗯”或“噢”的好奇聲和讚歎聲,讓我感到很得意。
行駛了一段路,我問:“你要去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