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熱現象背後需要冷思考
□體會“假日經濟”這個大概念
大假日指每年能休7天的大假,也就是“五一”、“十一”、“春節”。
“大假日經濟”與一般的“假日經濟”有什麼不同呢?
1.長假對人們生活習慣的改變。
周末改成兩天,使人們有了郊遊的時間。可是這郊遊隻是對大城市的居民有吸引力,而對我國大多數的中小城市的居民來說,郊遊是沒有意義的。那麼隻有假期長到能讓他們有足夠的出遊時間,才會改變他們的度假方式。
2.大假日是全社會的假日。
放假出遊按照中國人的習慣是結幫搭夥,最好是全家出遊。如果是個人安排假期,常常會出現時間不對口,就好像搓麻“一缺三”,這就沒興趣了,也就形不成高潮。
大假日讓中國人對休假的觀念有了根本的改變。在以往,過春節有五六天假,一般都是回家看看,愛家敬老是中國人的傳統。現在假長了,春節還是要回家的。可是“五一”、“十一”不同,從心理上沒有必須回家的壓力,那麼幹什麼?憋在家裏沒意思,出門旅遊就成了大多數人家選擇的方向。這就改變了以往中國人過節在家悶著的習慣,大家願意走出家門了,這對中國人來說是個了不起的變化。這是因為中國人富裕了,除了吃飽肚子有更多的錢可以出門去看看了。
3.大假日經濟是文化精神消費的經濟。
這個消費的量是可以無限上漲的,消費的麵是可以無限擴大的。比如,旅遊對一個人的一生來說,是可以無止境的。剛剛吃飽肚子的人想進縣城看看;有點閑錢了到省城轉轉;連續幾年好收成就想進北京天安門看看;而那些大城市的、做生意的想的是歐洲、美國、澳大利亞;地球上好玩的地方多了去了,旅遊是無止境的。再有,文化消費是可以培養的。據報道,在“五一”期間,上海市有近30家專業劇團上演了50台戲劇和音樂會,演出近百場,幾乎場場滿座,就是新戲也有人看。
對於長假文化消費來說,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項目是受歡迎的。
□假日經濟能留住客嗎
每逢節日,商場、鐵路、賓館、旅行社都異常火爆,收入連攀高峰。那麼,透過紅紅火火的假日市場,我們不得不發出疑問:假日經濟,能留住客嗎?
“我再也不出去旅遊了,到處都是鬧哄哄的。”這是許多出遊的人返回家門後說的第一句話。能不鬧嗎?僅“五一”期間,北京市進出遊人數近500萬人。“爬長城好比趕火車,登泰山如同擠公汽。”深圳的朱小姐談起假日之旅就有點兒憤憤不平,“天氣那麼熱,賓館那麼貴。上街打不著車,吃飯要排隊,回去又訂不上票,就連在泰山也隻能買瓶礦泉水喝。”
盡管假日消費的重頭被定位於旅遊業,但旅遊業自身的弱點限製了它的發展。7天長假並未使它的信譽隨收入同步上升。旅遊資源的相對不足,交通、餐飲、服務等配套設施的落後,旅遊從業人員素質不高,批發購物陷阱等使得花錢買罪受成了不少人出行後的結論。有關專家指出,旅遊消費的過度集中,在給各旅遊部門帶來巨大壓力的同時,不可避免地造成服務質量下降,遊客權益受損等問題,最後可能會導致景點受冷落,旅遊業滑坡。
□假日花錢、掙錢各取所需
大假日每次隻有10天不到的時間,為這10天的需要去造350天空閑的設施完全沒有必要。比如八達嶺高速路堵車,問題不在路上,而是八達嶺停車場小,無法接納那麼多的汽車,以致延伸到高速路上。那麼政府出麵,去八達嶺旅遊的一律不準開私家車,在昌平一帶開辟換乘場。開車上八達嶺的必須在這裏把自己的車放下,改坐兩分鍾一趟的大巴上山。如果大巴不夠,可以調集各單位的班車。再有,如果住房不夠,可以開放學校宿舍,甚至在公園開設帳篷營。還有,政府可以出麵組織家庭住房比較寬餘的住戶接納一部分遊客,這樣可以增加居民的一些收入,政府再給點免稅政策,讓大家在大假日裏再能掙點錢,不是更好嘛!
比如一個帳篷營的管理員,乘車場的管理員等這些工作不需要很強的技術性,就可以招募普通市民來幹這些事。這就是利用大假日的臨時就業機會這個經濟杠杆,來調節社會經濟收入的不均衡問題。在這裏不需要政府稅收的介入,不需要法律法規,隻是通過協調、安排等管理手段就可以做到把願意掏錢人兜裏的錢掏出來,給願意幹活掙錢的人,不用國庫掏錢,來均衡社會財富,而且都是自願的,並且符合社會主義按勞取酬的經濟原則,這對社會穩定是大有好處的。
□對於假日火爆的思考
1.使大假日活動變得有序和持續。隻有有序才可能持續。比如看電視報道,這次登華山的人在山道上擠十幾個小時,最後無功而返,純粹是花了錢找罪受。這樣的旅遊他還會去第二次嗎?所以有序就是現在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
2.“大假日經濟”拉動整個社會的消費,也就拉動了整個社會的經濟運動,對目前我國經濟走出低穀促進發展大有好處。
3.“大假日經濟”所消費的物質占少數,而屬於文化層麵的消費是多數。這等於在我們目前所麵對的過剩經濟狀態中找到新的消費點,也就是新的增長點,比如旅遊。
4.通過“大假日經濟”的“機會成本選擇”起到了均衡社會財富的作用,這對社會安定是有好處的。
121.出遊花錢別忘維權
□別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損害
從曆年的情況看,越是旅遊高峰越容易出現服務質量問題,高峰過後往往緊跟著投訴量激增。那麼,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應注意哪些問題?怎樣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在出遊前,旅遊者首先應該辨清自己所選擇的旅行社是否正規。
一家正規的旅行社應持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繳納證書》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沒有上述三份文件的,即為非法經營,旅遊者萬萬不可跟他們走。另外,參加出境遊的旅遊者還應該看旅行社是否具備出境遊經營資格。目前,各地都審批了一批合格的旅行社,隻有獲得審批的單位才有此資格。
旅遊者應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協議。
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協議書的內容包括行程時間、交通工具的檔次、住宿條件、餐館標準、遊覽項目、付費方式等,一旦出現問題,有關部門將據此作出處理決定。
旅遊者交費後,應向旅行社索要正式發票。
旅遊者還應要求旅行社為自己辦理境外旅遊保險。
□尋求幫助
在遊玩過程中,一旦出現問題,旅遊者應注意保全證據,以便返回後投訴。如問題嚴重,譬如旅行社“甩團”,旅遊者可以及時找尋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尋求幫助。旅遊歸來後,旅遊者如要投訴,須寫好投訴書,親自到旅行社質量監督管理所填寫投訴登記表。投訴有效期為從知道自己權益受到侵害起3個月內。
還須特別強調,旅遊者在權益受到損害時,也應保持理智,不可衝動。以前曾發生旅行社承諾讓旅遊者乘坐臥鋪,但因交通運力緊張,結果隻買到硬座票。理智的旅遊者回來後向有關部門投訴,獲得了賠償。但有的旅遊者卻幹脆滯留不歸,自己住進賓館,並要求旅行社承擔一切費用。實際上,我國民法通則早有規定:當一方違約使另一方受損,另一方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如果有些旅遊者的行為,完全是無理取鬧的,自己應該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