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2 / 3)

關於文藝宣傳,要長期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二為”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雙百”方針。廣大文藝工作者都要認清自己的社會責任,認清振興中華,振奮民族精神對文藝的要求。文藝作品可以謳歌,也可以揭露,但反映社會的積極麵應是主流,過份宣傳陰暗麵,隻會使人們喪失信心,分散黨和國家的凝聚力,對我們的改革開放也不利,對振奮民族精神也不利。我們的文藝工作者應該重視廣大幹部群眾的呼聲。我們的改革正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但改革會有困難,不可能一帆風順。一個黨、一個國家,有沒有凝聚力和戰鬥力,要看它在困難中的精神狀態怎麼樣。曆史責任要求我們必須有一個好的精神狀態。文藝應當在這方麵發揮自己的積極作用。在這個問題上,我省文藝刊物總的來說是不錯的。但也有值得注意的地方。主要是描寫那些風流韻事,內幕秘聞的東西太多,熱衷於描寫陰暗麵;有的刊物武打色情之類的作品時有出現,特別是刊登那些社會醜惡現象如賣淫嫖娼等內容的文章,給社會帶來了不好的影響。有的理應專門發表戲劇作品的雜誌和報紙也發表此類作品,更應引起注意。

各地發生的突發事件,應按不同性質,采取不同方式處理。對此必須十分慎重對待。內容必須準確、真實,有利於安定團結,並在這個前提下講求時效,但不得在事實未弄清或未按規定經有關領導批準的情況下搶發新聞。各種自然災害,在事實準確的情況下,原則上可以報道。但在什麼範圍內報道,要視災害規模而定。一般自然災害,隻在有關地方進行報道,對影響不大的,地方也不必都報道。重大自然災害,由中央新聞單位請求國務院後向全國報道。對重大政治性事件的報道,要嚴格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處理方針及時請示國務院領導;一般由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報道,必要時由新華社統一發布。對規模不大影響較小的非法遊行示威、集會、騷亂等事件,一般可不報道,如需公開報道,經請示以後也隻在有關地方報道。

關於販毒案件的報道,必須經公安部門審定,未經批準任何地區和單位不得自行公布。對國內取締、查處私種罌粟和吸毒品的違法犯罪活動,仍然不進行公開報道。

關於賣淫嫖娼案件的通訊、案例報道,查處賣淫嫖娼人員的數字,以及對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和嫖客、賣淫婦女的專訪等具體記述這種案件的文章,報告文學和材料,不要在報刊、廣播、電視中出現。關於對拐賣婦女兒童的宣傳問題,應按有關規定執行。這類違法犯罪活動不甚嚴重的地區可以不進行宣傳報道。

嚴重暴力犯罪主要是指劫取槍支、持搶殺人、搶劫、強奸、劫機、劫船、騷亂等重大犯罪活動以及爆炸破壞活動等,案件的選擇、報道的時機和采取的形式,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地方性的要請示當地黨委、政府批準,全國性的或特別重大的要經公安部核準,有的還要報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不能自行其是。這類案件公布的數量也不宜過多,要盡量避免披露犯罪手段和偵破過程,以免產生不良的社會效果。“遊街示眾”的作法,嚴禁在報刊、廣播,特別是電視上出現。

公安機關的內部用語,秘密偵察手段,檢舉揭發人姓名,未公布的公安係統的統計數字等均不得報道。“收容審查”是一種強行審查措施,不是審理手段,不宜公開使用這個說法。報刊、電台、電視台對公安機關或公安幹警的公開批評,應當選擇典型的,有教育意義的事件,重大批評揭露性報導,發表前應征詢有關部門的意見,以便使這種批評真正達到應有的效果,而不致產生副作用或消極影響。

應該說,今年以來,我們對精神文明的宣傳有所加強。但應該精神文明宣傳少了,見物不見人的現象還沒有完全解決。各新聞單位應該認真地研究解決好加強精神文明宣傳的問題。不論是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宣傳,都希望各新聞單位能組織一些聯合采訪,寫出一批有影響的重頭報導來。

1989年3月

新聞宣傳要加強紀律性

新聞無小事,輿論導向事關全局。因此,無論是經濟宣傳,還是精神文明宣傳都要堅持新聞的黨性原則,以鄧小平同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根本指針,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麵宣傳為主的方針,都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同中央、省委保持一致,維護安定團結、民主舒暢的政治局麵,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我們搞新聞宣傳,都要問一下,把我們的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導向何方。對於一些社會敏感問題,宣傳要謹慎,要把握大局,不能添亂。批評報道要有利於改進工作,增進團結。涉及重大問題和公開點名的批評報道要遵守有關規定。我們黨領導的事業,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光明麵總是主要的。說老實話,我們國家這麼大,我們一個省也相當於歐美一個中等國家,要找一點問題,找一點陰暗麵,那是很容易的。即使反映陰暗麵,揭露問題,在問題的選擇上,在編發時間上,在編排處理方式上,都要有講究,這就是我們平時談的適時、適量、適度、適可而止,講求效果。能作內參的,不作公開報道;即使是“內參”,也要注意選擇,也要實事求是,也要搞好通氣,也要從解決問題的善良願望出發。針對基層群眾格外相信事實的心理趨向,以及一些人往往喜歡從相反的方麵去理解問題的思維定勢,對於一些重大問題和重大事件的披露,不僅要介紹現象和過程,更要注重對處理結果的反映和對問題、事件的深層剖析以及正麵引導。一些有頭無尾的披露,輕則使群眾以偏概全,重則產生悲觀抵觸情緒,甚至會降低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程度。對於這一點,無論是公開報道還是內參報道都要予以注意。

要嚴禁搞有償新聞。新聞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要麵向市場,這是肯定的,但這不等於新聞本身的市場化、商品化、有償化。最近,群眾對此頗有微辭。現在搞有償新聞的花樣很多,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麵:一是記者向被報道單位索取錢物;二是以廣告冒充新聞;三是這個杯那個杯,這個協辦那個協辦;四是“紅包”現象;五是把發行與發稿掛鉤。有償新聞不僅損害了新聞單位、新聞工作者的形象,也失去了新聞的客觀公正。俗話說,拿了人家的手軟,吃了人家的嘴軟。現在海外有人譏笑我們有的新聞是用錢買的;國內也有人懷疑某些典型報道是用錢買來的。一張報紙,一家電台、電視台失去了人民的信賴就意味著沒有存在的必要。有償新聞的出現,勢必削弱對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的宣傳,減少對人民群眾呼聲的反映,使黨的新聞媒體的“喉舌”作用受到影響。有償新聞還可以直接腐蝕我們的新聞隊伍,使新聞記者走向墮落。北京長城電子公司“十億元非法集資案”,據說就有新聞記者在金錢的誘感下卷入其中。有人認為,有償新聞是市場經濟的伴生物,這是完全錯誤的。就是在推行市場經濟多年的西方發達國家,有償新聞也是不允許的。從最近新華社新聞研究所整理的一個材料看,幾乎沒有哪個資本主義國家是允許有償新聞存在的。在有的國家,一旦發現新聞記者接受了報道對象的禮物,就要被炒“魷魚”。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都認為是不光彩的事,我們還能容忍嗎?為杜絕有償新聞,今後任何新聞單位和任何新聞記者都不得私自接受被采訪單位所贈“有償新聞”的紅包,由於各種原因無法推辭的,回單位以後要如數上交。省新聞出版局和工商局,要履行各自的職能,注意查處。

要辦好報紙的周末版、月末版。周末版和月末版是近年報業界的一大熱點。我省已有30多家報紙辦了周末版、月末版。報紙的周末版和月末版也是一張新聞報紙,因為它發行量大,影響麵廣,所以更應該加強管理,使其端正方向,提高質量。周末版、月末版是正刊的延續和補充,不能把它辦成兩副麵孔,辦成兩種報紙;而必須堅持正刊的辦刊宗旨和方向,遵守正刊的業務分工;不能脫離正刊的宗旨、超範圍出版,更不能追求所謂“轟動效應”,靠大量刊登暴露性和格調低下的內容來招徠讀者;不能為了一家報社的利益而毒化社會空氣。要加強審讀工作,對不聽招呼,屢教不改的,省新聞出版局要進行查處。

要嚴格新聞發布會的管理。新聞發布會是宣傳黨和國家的主張、發布黨和國家重大事件的一種好形式。新聞發布會是一件嚴肅的事情。但近年來,新聞發布會太多太濫,有的已經到了十分庸俗的程度。什麼單位搞點什麼事情都搞新聞發布,特別是一些開工、開業的新聞發布會的一些作法,對記者產生了不好的影響。有些記者熱衷於泡在這類發布會上,這對他們深入基層了解群眾疾苦,了解實際生活,積累素材,發現典型是很不利的。長此以往,會敗壞新聞發布會的名聲,會影響我們記者的發展進步。因此,要提倡記者“學習學習再學習,深入深入再深入”。今後,新聞發布會隻能限定用來發布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協、省軍區、省紀委、省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重大會議、重大決策和重大事件。這類新聞發布會隻能由各自的辦公廳主辦。各個部門的重要事件、重要決策和重要舉措,國家和省裏的重點工程的有關情況需要以新聞發布會形式發布消息,外省市、省內各地州市需要到省會發布新聞的,都要事先報省委宣傳部批準,未經批準的新聞發布會,新聞單位不得派記者參加,所采寫的消息不能見諸新聞媒體。

要加強對廣告的管理。在新聞媒體刊登廣告是完全可以的。信息服務、廣告的多少,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個地區一個時期經濟繁榮程度的體現。但一定要注意真實,克服虛假,注意適時適量,不要在正常版麵上整版整張地登廣告,也不能不講方法,不講藝術胡吹亂捧,一定要按規定辦理,一定要講求社會效果。

嚴禁無證出版書報刊。最近一個時期以來,一些地方和部門不經批準擅自編輯出版發行書報刊,這是非法行為。國內公開發行的圖書要經正式出版社批準,凡境外書號在國內一律視為無效,用境外書號印製的圖書均視為非法出版物;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報刊要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省內出版發行的報刊要報省委宣傳部和省新聞出版局批準。今後省委宣傳部要對黨報和社科期刊進行總量規劃,綜合平衡,從宏觀上進行把握。譬如說縣委機關報,不可能沒有,也不可能都辦。今後哪些縣可辦,哪些縣可暫緩辦,哪些縣不要辦,都要有一個規劃。社科期刊哪些不能再增加,哪些可以適當開點口子,這些都不能從部門利益出發來考慮。一句話,不能把出版發行書報刊作為生財之道。

要加強對記者站的管理。現在中央各部委和各省市新聞單位派駐我省記者站有60多家。湖南日報、省廣播電視廳的三台派駐外地的記者站也有幾十家。這些記者站,對宣傳我省和各地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按照規定,記者站是派出機構,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隻能采寫新聞,不能從事與新聞無關的經營活動。我省記者站大多數是遵守這些規定的。但也有少數記者站違背了這些規定,他們打著記者站的牌子,幹一些與記者不相稱的活動。還有不經批準擅自成立記者站的。這類記者站要予以取締。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記者站的管理。正在報批未予登記的記者站不能開展活動。加強對記者站的管理,是建立良好的輿論環境的重要方麵。

要認真整頓,淨化音像市場。現在的音像市場政出多門,比較混亂,影響不好。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自管好自己的人,把好自家的門,盡量避免重複管理、多頭收費而加重文化企業負擔的現象。今後,若發現哪裏出租走私、盜版以及淫穢等音像帶包括激光視盤,不僅要處理當事人,也要追究那裏的領導者的責任。

凡是涉外、涉密、涉法的新聞稿件,一定要按規定履行送審製度。凡邀請國外、境外記者來湘采訪,必須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被采訪人接受采訪,其內容等應符合有關規定,不得擅自作主。內宣一定要注意外宣效應,注意“內外有別”。對外發行的報刊以及廣播電視,對上述內容的公開報道一定要嚴格把關,對一些敏感問題如人權、惡性案件、販毒、娼妓、性病等一般不要公開報道。此類“內參”也要核準事實,注意角度,把握分寸,嚴格發送範圍,注意通氣和征求意見。

1992年4月

新聞宣傳的任務是“四個提供”

新的形勢給新聞事業的繁榮發展提供了許多好機會、好條件。我們應該十分珍惜它,科學地利用它。但是,我們應該清楚地看到,在商品大潮的衝擊下,由於拜金主義、享受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影響,我們新聞隊伍中出現的“有償新聞”等與新聞職業道德不相稱的腐敗現象,嚴重損害了新聞工作者的形象。要解決好這些問題,最重要的就是認清我們的使命和職責,堅持新聞工作的黨性原則和“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服從服務於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供精神動力,提供思想保證,提供智力支持,提供良好的社會心理環境和社會輿論環境。一要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為根本指針,在學習和宣傳這一基本理論上取得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