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新聞宣傳一定要顧全大局,處理好全局與局部的關係,注意群眾心理以及可能產生的社會效果,堅持實事求是,不刮風,不起哄,保持常態,拿不準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報告。
對於四項基本原則,目前社會上流傳著“堅持社會主義沒有方向,堅持黨的領導沒有形象、堅持人民民主專政沒有對象、堅持馬克思主義沒有印象”的錯誤論調,這是一個原則問題,務請各新聞單位予以注意。我省個別報紙也擺出一副“解放”的麵孔,迎合某些人的需要,不時在那裏散布各種錯誤觀念和錯誤言論,攻其一點,不及其餘,渲染群眾中的一些懷舊情緒,總想搞一點挖苦的東西。這些都是於大局不利的,希望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總之,公開的宣傳報導既要講宣傳目的,又要講宣傳藝術;既要講大事、講政治,又要講生活、講服務;既要講策略、講分寸,又要講事實、講效果。總要有利於人們增強搞好深化改革的信心,增強克服困難的信心才好。這樣才不愧為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要把形勢教育的宣傳持續不斷地抓緊抓好。形勢是不斷發展變化的,人們對形勢的認識也是不斷發展的。老的問題沒有完全解決,新的問題又產生了。形勢教育的宣傳不能一勞永逸,要持續不斷地進行下去。
形勢教育的實質,是結合當前的實際,進行黨的基本路線的再教育,進行改革開放總方針、總政策的再教育,繼續執行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最近有人提出,經濟上搞私有化,政治上搞西方的多黨製,輪流執政,這是一種思潮;另一種思潮是,認為改革出了那麼多問題,想走回頭路。這是兩個極端,都是對改革的幹擾,對這些話都不能聽還要進行批判,我們的基本路線、戰略方針不會變也沒有理由變。
形勢教育是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發揮我們政治優勢的好機會好形式。1.改革十年來成績是主要的,還是問題是主要的,要使人們正確認識十年改革的成績,增強改革的信心。如果不實事求是地講清成績,就不能增加信心和凝聚力。如果總是渲染陰暗麵,散布灰色情緒,人心就渙散了。這本身就會成為極大的不安定的因素。經濟基礎是社會安定的基礎,但是經濟發展不能自動地帶來人們的滿意和社會安定,還要有其他的補充,如政治思想工作,形勢教育等。2.正確認識改革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的性質。出現的問題是前進中的問題,出現的困難是發展中的困難。一些問題是在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出現的,是在改革過程中借著新舊體製交替中的漏洞和不完善的情況下出現的,它將隨著改革的深入而減弱和消失。發展中的問題同衰敗中的問題,有著根本性質的不同,不能混淆。衰敗中的問題是不可克服的,發展前進中的問題是可以克服的,而且正在克服之中。3.學會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觀點看問題。用正確的思想方法,即用曆史的、發展的、聯係的、分析的觀點看問題、看形勢。引導大家擺正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的關係,自覺地以個人的眼前利益服從整體的長遠利益。4.提高對改革的認識,解決幹部群眾對改革的思想準備不足的問題。人們對改革的思想、理論準備不足,對改革的艱巨性、複雜性認識不足,而對改革的期望值太高,因而對改革的心理承受力不強。不能因為改革遇到困難,就對改革的總方針發生動搖,而是更堅定信心,深化改革。不要把社會主義的某種模式與社會主義製度混為一談,我們要改革的是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模式,而不是社會主義製度本身。對改革要反對速勝論和悲觀論,要樹立打持久戰的思想。要用黨的基本理論來武裝頭腦,堅持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生產力標準的觀點,商品經濟的觀點來觀察分析問題、統一認識,這是一項根本性的思想建設。
新聞單位不僅要宣傳改革,而且也要改革宣傳,特別是搞好內部改革。我省新聞單位內部改革的進展,我們認為路子是清楚的,步子是穩妥的,效果也是可喜的。我們要繼續推進新聞內部改革。今年改革的內容,仍然是繼續貫徹新聞改革座談會議精神,做好四件事:1.提高開放度,增大信息量;2.組織好社會協商對話;3.正確開展批評,發揮輿論監督作用;4.提高宣傳水平,增強宣傳效果。在做好四件事的基礎上逐步開展三項製度的改革。在這個問題上,既要克服等改革、怕改革的思想,又要克服急於求成,一步到位的情緒。
關於新聞宣傳有下列問題要特別予以注意:
1.要改變新聞單位機關化、行政化的管理方式,一般應實行社長(或總編輯)負責製,重大問題經社委會(編委會)討論決定,日常報導由總編輯負責指揮。新聞單位內部機構要減少層次,提高決策時效,擴大編輯記者的視野,加強經營管理部門。要按照優化勞動組合的原則調整人員結構,引進竟爭機製,促進人才成長。
2.要提高新聞開放度,增加對黨務、政務活動的公開報導。各新聞單位都要發揮主動精神,在正確把握政治方向,遵守國家法令和保密紀律的前提下,主動捕捉新聞信息,積極報導社會關注的重大新聞。當然,開放也應有度,不要什麼都公開,什麼都報導。
3.要在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過程中,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同時積極引導輿論,促進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改革和建設的重大決策,充分反映他們的意見、要求和呼聲,並及時刊登播放處理結果。要多報導人民群眾在改革與建設中的創造性活動。對一些重要的有爭議的觀點,可以開展民主的平等的討論,但不要就中央已決定的政策發表有爭議的文章和評論。
4.要不失時機地對工作中出現的錯誤以及各種不正之風,選擇典型進行報導。對於批評稿件一要實事求是,把握分寸;二要有所選擇,把握時機;三要不過子集中,避免刮風。同時,對於點名批評和涉及軍事、司法及其他敏感性問題的批評,要慎之又慎。新聞單位不要代替法紀機構評判是非,案件結案之前一般不要報導。同時新聞單位不要組織名優產品以及諸如企業名星之類的評比。從新聞單位來說,批評務求真實,重要稿件的事實要做到同被批評者本人見麵,被批評者提出了意見,要認真核對,力求消滅和減少失誤。萬一出了差錯,就公開檢討,接受社會監督,勇於批評和自我批評這是新聞工作者應有的胸懷和氣度。
5.要堅持“少宣傳個人”的原則,大力改進禮儀性報導。凡領導人所作的報告、講話和個人署名文章,應按其內容的新聞價值、思想理論價值,由新聞單位決定是否可以和如何發表。省市以上主要領導人活動的報導,著眼於更加密切同人民群眾之間的聯係與溝通。要壓縮省市以下各級領導同誌活動的報導。各級領導同誌的工作活動,除必要讓人民知道的重要內容可作適當報導外,一般不必報導。
6.要減少和改進會議報導。現在會議報導太多太濫,群眾反映強烈。今後,會議報導應本著更加開放的精神,突出那些重要的、為全省群眾所關注的問題。應重在質量、重在社會效益,不要搞上行下效和互相攀比。今後,除有法定程序和有關規定之外,均視其新聞價值而定。對全國性統發新聞,應允許各類報紙根據自己的不同性質、不同讀者對象加以選擇、加以摘要。全國性的會議、法律條文,地方報刊刊登要與全國性報刊應有所不同,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少登、摘登。各部門、各單位召開的一般性業務會議,各種紀念會、座談會、學術研討會、學術團體年會、開業典禮等,各係統、各單位的表彰名單以及新產品、新成果的鑒定會和名單等,一般都不作報導。是否報導,均以有無新聞價值由新聞單位自己確定。今後,未經批準,不得隨意召開新聞發布會,地市及其以下單位召開新聞發布會,須經地市委黨委宣傳部門批準。新聞單位要加強對會議報導的管理,不要有會必到。今後,未經批準,也不得隨意建立記者站。
7.要加強對記者的管理。新聞隊伍總的說來是很不錯的。我們要相信、關心和依靠他們。在改革開放的情況下,我們的記者不要盲目崇拜西方的新聞自由。新聞事業的威信、聲譽是同新聞工作者的廉潔、公正聯係在一起的。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要防止和克服拜金主義的腐蝕和影響。不要搞“有償新聞”、“廣告新聞”、“出賣版麵”之類的名堂。如果我們的嘴和筆為金錢所控製,為別人所利用,那就談不上新聞的公正、客觀和真實了,這是新聞事業的墮落和變形。各新聞單位都要認真檢查一下本單位和職工的職業道德情況,對於個別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要采取措施,該批評的批評,該教育的教育,該處分的處分,該調離的調離,這是對新聞事業和新聞記者崇高聲譽的愛護。
近些日子,國內外興起一股所謂爭取人權浪潮。有些活動,是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的,是得到美國某些反動勢力支持的。他們利用今年是我建國40周年、“五四”運動70周年、法國大革命和人權宣言發表200周年之際,企圖在國內掀起一個所謂人權問題的浪潮。這次所謂爭取人權的活動有五個特點:(1)以合法掩護非法。他們采取投寄公開信,舉行記者招待會,向人大提交建議等方式進行,極力避免被我們抓住把柄;(2)打著“人權”旗號,進行所謂思想發動、策劃建立民主基地,以反對黨的領導,改變社會主義製度;(3)煽動群眾,製造混亂。他們設立聯絡站,四處征集簽名,並策劃將公開信散發到學生、工人中去,以蒙騙群眾,擴大影響;(4)相互勾結、內外呼應。有的人始終與海外保持密切聯係,他們在目標策略和步驟上統一行動,力圖造成一種聲勢,向我施加壓力;(5)廣泛聯合。目前參與這項活動的有:國際人權組織海外華人團體報刊,外籍華人,台灣港澳學者、國內著名作家、學術界知名人士、大專學生以致少數黨員幹部等。這次簽名活動還有另外一些特點:(1)以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為題;(2)涉及政治性問題時使用語言溫和,易為人接受;(3)以征集知名度較高的人簽名為號召;(4)簽名往往是在絕大多數簽名者不知曉的情況下,由組織者發往國外,依靠國外輿論造成國內影響。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借民主、人權為名,煽動群眾製造動亂,在中國建立第一個反對黨;與共產黨公開抗衡。
對此,我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看到這是一股逆流,對此絕不能遷就和讓步,必須堅持嚴正立場,並注意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以避免卷入此類活動。所有新聞工作者都必須嚴格遵守新聞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參與此類活動,更不得利用手中的權力發表有關未經允許的此類報導。各新聞單位對此必須態度鮮明,必須遵守宣傳紀律。
現在有人對涉及“文革”的事件頗感興趣,並且陸續發表和出版了一些專門研究和介紹“文化革命”的曆史、事件、人物的圖書和文章。一些出版社和報刊雜誌正安排出版和發表此類圖書和文章。有的新聞出版單位,為了擴大自己的影響,增加發行量、追求經濟效益,已經或準備以所謂“文革”時期的“軼事”、“秘聞”、“內幕”之類的名目招徠讀者,已經在社會上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如《東方紀事》發表的我省作者寫的反映道縣亂殺風的《瘋狂的夏天》的報告文學,已在零陵造成新的不安定和反效應。最近,中央領導同誌指示:根據團結一致向前看,曆史問題宜粗不宜細的一貫精神及鄧小平同誌關於當前要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發揮政治優勢的指示,目前爭相出版此類東西極易導致翻騰舊賬,引起爭論,實無必要。對此,重申以下要求:
1.凡有關“文化大革命”的重大問題的專著,各出版社均不得安排。已安排包括在印過程中的,凡未經中宣部和新聞出版署批準的,一律撤銷。
2.凡專門研究敘述文化大革命曆史的著作和文章,一律不得安排出版和發表,確有價值的,要報省委宣傳部和新聞出版局嚴格審查同意後,報中央宣傳部和新聞出版署審批。
3.有關“文化大革命”的回憶錄、傳記、紀實、文學作品等,不再作安排。各種捕風捉影,肆意虛構、誇大史實,以林彪、四人幫的所謂“野史”、“秘聞”為主要內容的作品,不得再出版。確有一定研究價值,事實真實可靠的,經省委宣傳部審查同意,報新聞出版署和中宣部審批同意以後,方可組織出版。凡出版的作品不得違背中央《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精神,不得隨意使用中央未正式公開的曆史材料,不得隨意涉及黨和國家領導人個人品德問題。
4.上述準予出版的有關“文化大革命”的圖書,我省目前限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安排,其他各出版社均不得安排,也不得以協作出書或代印代發方式出版。出版以後,發行全部交新華書店、不得交由個人、集體書攤、店批發。
5.翻譯國外的有關“文化大革命”的圖書,一律按上述規定執行。
6.凡未經中宣部和新聞出版署批準的目前已作安排、印刷有關文化大革命的圖書,一律停止印發,並將選題和安排情況報中宣部和新聞出版署,聽候處理。我省凡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省新聞出版局視情節輕重,給予包括沒收利潤、罰款、追究領導責任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