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論自殺_叔本華(1 / 1)

事實上,很多古代的英雄或賢哲,是以自殺來結束他們的生命的。亞裏士多德曾說:“自殺是不幸的善人和最幸福的惡人的一個義務。”他並引申說:“所以,人一定要結婚,生育和參加政治生活。並且為了培養公共道德,除了要維護自己的生命外,必要時,也非放棄生命不可。”斯多噶學派更進而讚美自殺是高貴、勇敢的行為,這由他們著作的字裏行間每每可發現到,尤其從塞內卡的作品中更可得到強而有力的證明。同樣,在人生之鏡的劇場中,也常可看到自殺的場合,例如,中國戲劇“趙氏孤兒”劇中,幾乎凡是性格高超的人物,最後下場都是“自殺”。觀眾會認為他們是犯了罪嗎?不會的,歐洲劇戲亦複如此。哈姆雷特的獨白,是關於犯自殺罪的冥想吧!也不是,他隻不過是敘述,如果人由於死確實可以絕對毀滅的話,從觀察世界的本質來看,應當是最好的方式,但以哈姆雷特的角度來看,這是不能如意的事。

基督教的教義很深奧,其所持的真理,認為人生的真正目的是“受苦”,自殺的行為則是一種逃避,所以才被指責。相反的,古希臘羅馬人的看法則較膚淺,自殺不但沒錯,反而受到尊敬。基督教的反對自殺,屬於一種禁欲的理論。聖經及其他方麵都找不出有力的證據反對自殺,為什麼一神教的僧侶卻這樣熱心地反對自殺?我想這裏麵必定還有其他隱藏的理由。莫非是想對那些企圖自殺的人高唱“世界的一切都是美好的”的調子?如果是的話,那也是對牛彈琴、一廂情願的樂天罷了。在古希臘羅馬時代,某些地方,對於能夠說明自殺理由的人,市長甚至公開贈予毒藥呢!

通常,如果生的恐懼戰勝死的恐怖,那麼,他就會勇敢地結束自己的生命。但麵臨死亡時,生的本能也會變得強烈。這就是所謂“生的出口有守衛”。假使人生到最後都是悲慘的,而且又得麵臨生命無常的話,恐怕沒有人不自殺的吧!然而,“生”有它積極的訓誡,就是肉體毀壞。肉體的毀壞使人恐懼,使人害怕,這實是因為肉體是“求生意誌”的顯現。

我們要看和這些“守衛”的爭鬥並不太困難,尤其是精神的苦惱和肉體間的衝突,好多人都曾親曆過。例如,當我們生重病時,一心一意隻希望趕快好起來,相對之下,其他的煩惱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有時強烈的肉體痛苦的確是能轉移我們精神苦悶的注意力。隻是有時精神所受到的打擊實在是太大了,就不會在意身體的毛病,甚至輕視了。自殺時的肉體痛苦在有強烈精神苦惱的人們的眼中看來,簡直微不足道,所以,精神苦悶比較容易促使人自殺,尤其是當心中有想不開、解不透的苦悶時,若再受到外來的創傷或長期無法解脫那惱人的情緒,則容易走上自殺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