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藝術就是希望_托馬斯·曼(1 / 2)

不管是簡單地或是詳細地,我覺得要將我對人生和世界的哲學概念或信念——或許應該說是我的觀點,或我的感情——有係統地陳述出來,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經由圖像和韻律間接表達我對世界和人生問題的這種習慣並不適宜於抽象的說明。我現在的情況,倒有點像浮士德被格列卿問到他對宗教的態度時一樣。

當然,你的意思並不是要考問我,但事實上你的詢問與此相似,因為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要說出我對宗教的感覺,可以說比要說出我對哲學的感覺容易些。真的,我否認我對精神方麵的問題持有任何空論的態度。我一直驚奇於有些人為何那樣輕易將“上帝”這兩個字說出口——或甚至筆之於紙上。對我以及和我同類的人而言,在宗教上,某種程度的謙虛,甚至缺乏信心遠比任何過度的自信更為適宜。我們似乎隻能以間接的方法來研討這問題:利用比喻,即倫理的象征,這樣可以使這概念與宗教脫離關係,暫時除掉教士袍,而隻從事於合乎人性的精神問題之探討。

最近我讀到一位博學的朋友討論RELIGIO這個拉丁字的來源和曆史的一篇論文。這個字的動詞形為RELEGERE或RELIGERE,它的非宗教的意義是照顧、留心、想起等。它是NEGLEGERE或NEGLIGERE(疏忽之意)的反義詞,意指專心、掛慮和仔細、謹慎、小心之態度而言——也就是一切不當心和疏忽的反義詞。在整個拉丁時代,RELIGIO這個字似乎都保持著知覺、良心上的顧慮等意思。在最早的拉丁文學裏,這個字的用法就是如此,並不一定與宗教或神的事情有關。

讀了這文章我覺得很高興。我對自己說,如果那樣子便算篤信宗教,那麼每位藝術家,僅依其藝術家的身份,都可大膽地自認為是篤信宗教的人了,因為還有什麼會比不當心或疏忽更與藝術家的本性相悖呢?除了專心,謹慎、注意、深切的關心——總而言之,仔細——之外,還有什麼東西更能顯著地表現出他的道德標準以及他與生俱來的特質呢?藝術工作者當然是最細心的人;智慧高的人都是如此,而藝術家以其創造性的才華建造人生和心智間的橋梁,隻是此一類型的一種表白而已——或者我們應該說,一個特別令人欣悅的怪物?是的,細心就是這種人最明顯的特征:他深切而靈敏地注意著整個宇宙精神的意旨和活動、真理之外衣的更換、正確而必需的事物,換言之,即上帝的意旨。有心智和精神的人,必須不顧那些愚蠢、感到驚訝、依戀於當代頹廢和罪惡事務的民眾間所引起的惡感,而全心全意地為上帝服務。

那麼,藝術家、詩人——由於他不但對自己的作品,而且對善、真,對上帝的意旨都能全心貫注——可以說是一個對宗教虔誠的人了,當歌德用下列詞句讚美人的高貴命運時,他的意思就是如此:

思想永遠正確的人,永遠完美而偉大。

再換句話說,對我這類人而言,有人性才有對宗教的信仰。我的意思並不是說人性來自對人類的神化——事實上這根本沒有什麼根據!當一個人的話句句與冷酷無情的事實互相矛盾時,他在默察我們這些瘋狂的人類之後,他還敢盡發樂觀的豪言嗎?每日我們都看到人類在把著“十誡”裏的惡事;我們日日都為前途失望,我們非常了解為何天使們自創世以來一見到造物主對它那可疑的手工顯出難解的偏心時,他們就會臉露輕蔑。然而——今天更甚於以往——我覺得不管我們的懷疑如何有根據,我們絕對不能對人類心存譏諷和輕視,雖然人類的罪惡昭彰,但我們也不能忘記他在藝術的形式,對科學、真理的追求及美的創造與正義的概念等方麵所顯露出來的偉大和可敬的特質。每當我們說出人類或人性這兩個字眼時,我們便觸及到一個“大神秘”;如果我們對這“神秘”已無知覺,那麼我們便已經屈服於精神的死亡。

精神的死亡,這幾個字聽來倒很有宗教的味道,而且令人有異常嚴肅之感。今天,我們的時代特別嚴酷,人類的整個問題以及我們對它的看法都有著生死存亡一般的嚴肅。對每個人而言,尤其是對藝術家而言,這是一個精神存亡的問題;用宗教的術語來說,這是個救贖的問題。我深信:一位作家如果不能麵對並為他自己解決人生問題,以致背叛精神界的事物,那麼他自己本身已經是不可救藥了。不可避免地,他將會發育不全,他的作品將蒙受損失,他的才能將會衰退,直到他不能賦予他的創作以生命,即使在他受責難以前所創造的作品,曾經一度是上乘又生命的東西,最後也將不再給人如此的印象,它將在人們眼前呈現完全崩潰的景象。以上這便是我的信念,我的腦子裏確有這樣的例子。

當我說人類是一大神秘時,我是否誇大其詞呢?人類來自何處?他來自自然,來自自然界動物,而且行為與其同類毫無差異,但在人類身上,自然發覺到自己。自然創造了人類,不僅僅是要他主宰他自己,而且在他身上,自然敞開胸懷承接精神的奧妙。人類探詢、讚賞和判斷自己,就仿佛在一個既是他自己又是屬於更高一層的一個創造物身上發覺自己,便是有良心,能辨別善惡。較人類低一層的自然不知道這些。自然是“無罪的”,但在人類身上,自然便有罪了——也就是所謂“墮落”了。人類便是自然離棄純潔之後的墮落;這不是下降,而是上升;也就是說,有良心之情況乃是高於無罪之狀態。基督徒的所謂“原罪”不僅是使人們接受教會控製的一種策略,那是作為精神體的人對其天生的柔弱、犯錯的傾向,以及在精神上能夠超越這些弱點的一種深切的覺醒。這是對自然的不忠嗎?絕對不是。那是對自然最深邃的要求之反應。自然之創造出人類,就是為了本身的精神化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