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極其鬱悶,抽煙。
四五個舍友將我圍起來教我如何抽煙。
我發現吸一口煙進去,隻要長時間不從嘴裏吐出來,那煙將不由自主從鼻孔出來。而如果將鼻孔再堵起來,煙是否從耳朵出來不得而知。抽了三根,完全沒有感覺,原因是我抽進去立即又從嘴裏吐出來,這和吃完東西立即拉出來沒來得及消化性質一樣。後來四五個舍友又將我圍起來教我戒煙,他們說給你抽煙直接是種資源浪費。
我發現戒煙比抽煙容易的多,不抽就戒了。
2006年11月5日(日)
早上查錢包還剩多少錢時,忽然發現裏麵有一張打的車票,一陣興奮,媽的,可以通過這張票找到那輛車!但仔細一看,發現上麵除了**號碼,什麼都沒有。
用阿江手機撥110,問他們能不能通過**查到出租車,他們說交警武大隊可以。立即帶著阿江,張蘊鐵打車去交警武大隊(老四在睡覺)。
出租車司機了解了我們的情況說到出租車公司也能查到,我說那就先去出租車公司。
那司機跟我們講想當年有個人也把手機落他車上了,他立即歸還了失主,失主請他吃了頓飯,我說如果每個司機都像你這樣,我對這個市的發展便充滿希望。
到了出租公司,果然查到了那個人的車牌號碼,領導打電話叫那司機過來。司機是個女的,我一眼看過去發現不像,聽她說話也不像,阿江也認為不是,但天那麼黑誰看的清楚啊?我又仔細盯著她看了看,發現怎麼有點像?仔細觀察,越看越像。我猛閉眼睛,突然睜開,我靠!就是她!
於是和那個女的吵了起來,我說沒見過像你這麼沒素質的人,你以後怎麼麵對你兒子,怎麼麵對你的良心?她一聽急了,“啪!”地將自己手機扔在地,說我要拿你手機我從樓上跳下來!我說你要沒拿我手機我從樓上跳下來!
後來領導要我仔細辨認車,我研究了半天發現不是這輛車,阿江也覺得不是,我仔細看了看,發現好像就是這車,搖搖頭,定睛一看,我靠!就是這輛車!
女的急了,說當天晚上有沒有打車表,我說打了,8塊9,我記得清清楚楚。她說你不相信看我表,我當天沒出過車。我說你不會做手腳啊,她大怒,我要做手腳你報警!
然後我就報警了。
報警的同時,阿講打電話叫醒老四,叫他趕緊打車過來。
警察詢問了情況,說這車是白班車,晚上12點怎麼可能帶你們,我說這票怎麼解釋?那女的說我也不知道票怎麼在你那?
警察又去查打車表,發現當天確實沒有帶過人,於是將我們三人大罵一頓,我被罵的極想抽煙。這時候老四來了,他盯著那女的看了半天,說:“媽的,絕對不是她。那天那個女的很漂亮。”
我又盯著那女的看一眼,發現確實不像星期五晚上那女的,然後越看越不像,靠!不是她!
我又盯著那輛車看一眼,發現確實不像星期五晚上那輛車,然後越看越不像,靠!不是它!
我發現自己太衝動,不弄清事實就隨便罵人,太沒素質了,應警察要求和自己良心的過意不去,我賠給那個女的50元錢。那女的還算心胸比較開闊,不計報酬將我們送回學校。
我突然想起自己好像說過你要沒拿我手機我從樓上跳下來這句話,自我安慰道一樓與地麵相比應該算是樓上,回去象征性的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