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能力,簡而言之就是指領導做工作的本領。在新的曆史時期,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身居領導職位的每一位領導幹部,誰也不願意自己的能力發生“恐慌”,誰都麵臨不斷提高領導能力的問題。
領導能力,概括起來包括以下幾項。
1.指明方向的領導能力
我們不僅能夠給自己確定致富發展的方向,而且也能夠、允許並鼓勵每一個團隊或集團成員確立切實可行的、可持續的致富發展目標;我們必須時刻提醒自己,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明確的目標,都要有明確的方向,否則,縱有千軍萬馬也隻是一盤散沙;我們也可以借此鼓勵自己,即使隻有寥寥數人,如果方向正確,並能夠做到“桃園三結義”,最終就能獲取市場競爭的勝利。
2.凝聚人心的能力
事業發展的根本在於團隊的領導,但事業發展的條件在於每一位團隊成員。團隊必須有一杆共同的旗幟,即“可持續的共同致富發展”:就是指我們的目標並不在於做一名到處炫耀的中產階級,而是要在自由思想與行動的原則下,把我們的能力與潛質發揮到極致,成為社會的中流砥柱,發揮基礎性的作用。
3.鼓舞士氣的領導能力
領導必須能夠鼓舞士氣;士氣在什麼時候需要鼓舞,在致富發展遭遇到停滯不前、困難或障礙、挫折甚至短暫失敗的時候,團隊或集團士氣最需要鼓舞;這時候,需要領導能夠依然保持強烈的激情、自信、希望與執著,並將自己的這種激情、自信、希望與執著影響“傳染”到每個團隊成員之中;領導力要求我們永遠都要保持激情、自信、樂觀、積極向上的精神,並隨時把這種精神積極地擴大至其他團隊成員。
4.公允分配的能力
例如對於律師集團或團隊而言,核心的任務是兩條:①打造一支精銳之師,隻有一支“鐵騎”的部隊才有資格和能力橫掃所定位的法律服務市場並領先於同行業拚命爭奪的群雄。②營造一支優質的客戶隊伍,企業之間的關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實質上皆互為賺錢的工具,律師是客戶賺錢的工具,客戶也是律師賺錢的工具,皆同時兼具手段與目的。律師這個工具能否做好,關鍵在於領導能否樹立“公允分配”的思想智慧與能力;能夠堅持公允分配的律師集團或團隊,其整體力量會越來越大,全體隊員就能夠分享到越來越多的利益;不能夠做到公允分配的律師集團或團隊,其整體力量會越來越小,並最終走向、陷入惡性循環。
5.溝通協調的能力
社會的矛盾也就是人際矛盾,而人際矛盾的產生基本上有兩條原因:
(1)對於物質利益的爭奪,競爭者之間往往存在著根本的矛盾而難以調和,所謂“同行是冤家”就是這個道理;物質利益的矛盾是一切矛盾產生的源頭與基礎,物質利益矛盾解決不好,則其他矛盾不能從根本上獲得解決;如果物質利益矛盾解決好了,則其他矛盾也能夠控製在合理範圍內。
(2)溝通失效:雙方都在說著對方無法理解的話,都在試圖說服對方,從而導致溝通失效。
6.建立“統一戰線”的能力
這裏的“統一戰線”包括團隊內部的統一戰線,也包括團隊與客戶之間的統一戰線,也包括其他一切可資利用的統一戰線。“統一戰線”的建立、深入與維持是我們日後事業取得勝利的關鍵所在。因此,作為團隊領導,就要盡一切可能去組建“統一戰線”,讓自己的力量成為別人的力量,也讓別人的力量成為自己的力量,如此,我們的事業將無往而不勝。
有些人可能身居領導職位,卻沒有獲得下屬的認可,從而不具備領導力,有些人也許並沒有身居要職,但是卻獲得了群眾或者下屬的信任,從而具備了領導力。那些著名的企業家,無不具備這種深受眾人歡迎和崇敬的素質,這是他們取得領導力的關鍵。作為領導者要獲得領導力,除了必須具備一些領導者必備的素質,比如願意承擔責任、能夠正確處理與下屬的關係等,還要關鍵時刻能夠帶領下屬走向成功。
總而言之,領導能力來源於人的綜合素質,即領導人所具備的政治、經濟、科學、管理、專業、作風、身體等方麵的內涵水準。提高領導能力,要有“功夫在詩外”的自覺性,即在文化滋養的過程中,使自己的綜合素質強根固本、全麵提升,實實在在練就一套適應新形勢、創業、做事的真本領。
能力黃金律
領導是一門藝術,因此,領導藝術高超的領導者,即使是沒有職位權力,依然能夠調兵遣將,而沒有藝術的領導者即使是身居要職依然不能左右時局。領導者的最高境界是使你的下屬死心塌地地追隨你。關鍵時刻,讓下屬心甘情願地為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