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旅遊發展的第一階段,旅行社業的壁壘主要來自於行政法規。進入旅行社業需要獲得審批,因此壁壘相對較高。在第二階段則逐漸降低進入門檻,伴隨著國內遊的迅猛發展,大量投資主體湧入旅行社業,形成了行業的無序競爭。在第三階段,由於旅行社業過度競爭導致的大量企業虧損、行業利潤大幅下滑的經營困境,投資者更趨理性,導致我國旅行社業的進入壁壘出現一些新的變化。其一,旅行社業總體產業集中度逐步回升,直接導致市場性進入壁壘上升增強。大型旅行社的銷售網絡初見規模,在客戶資源、經營理念、企業管理、人才培育、技術和產品創新等諸多方麵與眾多中小旅行社逐漸拉開差距,對新進入者特別是地方性中小資本的進入構成較高程度的市場性障礙,有效地阻止了過多經營主體的進入;其二,隨著旅遊業市場化進程的不斷發展,我國旅行社業的政策性進入門檻不斷降低,外資和民間資本進入旅遊市場的行政性限製越來越少,這為旅行社業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從行業特征來看,旅行社業的退出壁壘比較低。這一方麵因為旅行社的資產專用性一般不高,因此企業退出不會形成大量的沉沒成本。另一方麵,旅行社經營的業務大部分是短期或一次性購銷合同,長期合同比例很低,因此企業退出市場承擔的違約成本也不高。但我國旅行社卻有著較高的退出壁壘,原因有三:第一,盡管我國旅行社業整體利潤大幅下降,但各類旅行社看好中國旅遊業未來的發展,即使微利乃至虧損仍不肯退出市場;第二,旅行社的經營具有地域性,一些經營不佳的旅行社在地方保護主義的支持下仍在低效率運營,遲遲不肯退出;第三,由於我國旅行社的退出機製不太完善,退出資本的並購等資產重組行為缺乏有效的政策法規支持,企業退出導致的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製度也不夠健全,因此企業退出成本比較高。沒有良好的退出機製直接影響旅行社業市場結構的優化和整體經濟效益的改善。
2.旅遊飯店業
(1)產業集中度總體而言,我國飯店行業分散化程度比較高,集團化程度卻比較低。
在技術方麵,飯店行業的技術壁壘較低,因此很難形成並保持競爭的優勢,因此飯店業進入壁壘較低;在旅遊發展的第一階段,由於國際旅遊市場的迅速成長,飯店需求呈現急劇增長的態勢,而供應卻相對不足。為了解決這一矛盾,國家製定並推行一係列推進飯店產業發展的產業政策,其中作用最大的政策是1985年提出的“五個一起上”政策,從而鼓勵和吸引了大量投資主體進入飯店經營領域,飯店供給能力迅速增長。在第二階段,隨著國內遊的升溫,飯店供給仍顯不足,因此大量私營企業進入飯店業。在第三階段,飯店數量增長幅度下降,這主要是供給基本滿足需求,行業利潤下滑較大,因此進入整合期。這一階段集團化是主要發展方向,逐步形成多個資產規模較大的飯店集團。據統計,2008年世界300家最大的酒店集團中中國占有15家。總體而言,我國旅遊飯店總數從1978年的203家增長到2007年的13583家,30年間增長了66.9倍,取得了長足的進步。2011年世界300家最大的酒店集團中中國占有15家(不包括港澳台)。總體而言,我國星級飯店總數從1978年的203家增長到2013年的13537家,30多年間增長了66.6倍,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從市場結構來看飯店業,其市場集中度具有特殊性。飯店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具有不可移動性,這先天決定了其競爭具有地域分割性。飯店生產能力的不可移動性使得飯店企業不可能像工業企業一樣形成覆蓋全國的市場勢力。有現實意義的飯店產業集中度是指在一個特定旅遊目的地某一飯店集團的市場份額。在我國旅遊經濟發展過程中曾出現過多個集中於一地發展的飯店集團,比如首旅集團、錦江集團等。這種市場集中是與旅遊產業發展的內在規律以及投資風險分散原則不相吻合的,因此地方性飯店集團不僅沒有形成壟斷力量和壟斷利潤,反而正受其苦,甚至集團內企業間展開無序競爭。這一點主要受製於行政性壁壘導致的諸侯經濟,使得地方性飯店集團難以在更大的空間範圍內鋪設經營網絡,實現資源在更大空間內的有效配置。這種諸侯經濟的影響力在進入21世紀後逐步被削弱,各地區逐步意識到競合觀念的重要性,逐步推進旅遊產業的區域一體化戰略,這在一定程度上為飯店的集團化掃除了行政性壁壘,為飯店業發展塑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