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政壟斷行為通訊、交通等旅遊基礎設施是旅遊業開發的前提與基礎。按傳統的產品投資理論,景區對外交通、景區內的安全與衛生等保障和環境、生態等的保護之類的公共產品的供給應該由政府承擔,但受地方配套資金等財政預算的約束,部分政府無法提供充足的公共產品。公共產品的缺失導致旅遊開發初期很難有效吸收民間資本。政府可以通過製度設計改變公共產品的屬性,打破基礎領域的行政控製和行業壟斷,通過稅收補貼或發放生產經營許可證等有效方法,吸引和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於景區對外通道、景區通信、汙水處理等公共產品的建設與生產。對於其中能贏利的項目,政府可以通過政府授權收費方式使投資者獲得合理的投資回報。對於其中微利或非贏利的項目,政府可以通過財政補貼等不同形式吸引多元投資,並保障獲得合理的投資回報。如此一來,政府就可以將更多的資金投入到旅遊資源的非經濟價值的保護上。
(3)地方主義行為旅遊資源的外部經濟性很容易導致政府投資的地方主義行為。一般意義上的公共產品具有外部經濟性,但能真正從中受益的僅僅限於或主要集中在公共產品的所在地,如從城市的基礎設施受益的主要是本市居民,因此具有較高的地方性。但旅遊資源往往突破了地方性,如生物多樣性保護、地質遺跡保護和人文史跡保護等外部性具有明顯的非地方性。因此,地方政府的投資行為往往帶有強烈的經濟利益和地方主義傾向,因此往往投資那些能夠直接吸引旅遊者、提高旅遊地形象而帶來直接經濟效益的投資項目。
3.政府的管理行為
旅遊產業的健康發展必須以合理的製度安排和有效的機製設置為保證。政府管理行為對旅遊業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力。
(1)目標管理行為的雙重性由於受到財政預算的約束,我國旅遊資源實行的是行政化管理和企業化經營兩者合為一體的管理模式,政府同時肩負旅遊資源的保護和開發的雙重管理目標。其中旅遊資源開發具有相對明確的經濟量化目標,而旅遊資源的保護卻很難用一套明確的實施細則和績效指標來衡量,因此這樣的管理模式往往為資源保護和資源開發兩種活動提供不同強度的激勵,容易產生旅遊資源配置的交叉補貼行為,導致高素質的人力資源、高質量的資本、更多的時間和注意力投入到具有更強激勵機製的旅遊資源開發活動中,而致使管理目標的扭曲和保護目標的弱化。
(2)製度管理行為的低效率在旅遊資源的保護和開發這個大的管理體係中,涉及不同級別的政府和不同的利益的團體與個人,這導致製度管理行為的低效率。這表現在三方麵:第一,不同級別的政府之間利益關係通過委托—代理形式得以實現,但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目標往往不太一致。地方政府偏向於發展旅遊經濟和提供大量就業,偏重於開發而淡化保護,與中央政府的利益目標並不完全一致;第二,管理控製乏力。我國旅遊產業發展中委托人對代理人的控製幅度過於分散,這增大了對代理人的績效評價難度,對代理人違約監控和執行懲罰的費用也相對過高。因此行為人具有強烈的機會主義傾向實施功利主義行為,利用不夠完善的國家對旅遊資源管理和監督機製對一些旅遊資源進行不合理但也不違法的旅遊開發,造成了旅遊資源和環境的嚴重破壞;第三,部分旅遊開發商通過尋租行為來維護既得的利益,降低執行政府製定的標準,將自己的成本社會化,這無疑加大了旅遊資源保護的困難程度,也不利於旅遊業的永續發展。
未來展望:產業服務
從產業的生命周期來看,中國旅遊業已經進入成熟期,其發展戰略應該逐步從政府主導型轉變為市場主導型。而國際國內放鬆規製的趨勢也要求政府在旅遊業發展中進一步轉化角色。與此同時,以信息技術為代表的技術創新和以政府職能轉變為代表的製度變遷都推動了政府在旅遊業發展中更少地進行幹預,更多地為產業發展提供服務。
產業服務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項:其一,產業管理;其二,產業支持;其三,產業推介。
一、產業管理
產業管理是政府組織的核心作用,通過製定產業政策等手段推動產業的健康發展。
1.產業退出
一直以來實施的政府主導型旅遊發展戰略導致大量的國有資產滯留在旅遊產業領域,包括景區、酒店、旅行社等。這些企業由於存在預算軟約束,因此缺乏市場意識,缺乏競爭壓力,是對產業健康發展的消極因素。作為一個競爭性產業,政府組織應該退出旅遊產業。將這些企業進行私有化,或者通過證券化的方式逐步退出,實現旅遊產業的健康競爭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