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條顧客調查卡的管理
利用各零售店店員所返回的顧客調查卡,將銷售額的實績統計出來,或者根據這些來進行新產品銷售方式體製及其他的管理。
(1)依據營業處、區域分別統計商店的銷售額。
(2)依據營業處分別統計商店以外的銷售額。
(3)另外幾種銷售額統計須以各營業處為單位進行。
第二十六條根據上述統計,觀察並掌握各店的銷售實績和各負責人員的活動實績,以及各商品種類的銷售實績。
7.確立反控製營業預算
第二十七條必須確立營業預算與經費預算,經費預算須隨營業實績進行上下調節。
第二十八條預算方麵的各種基準、要領等須加以完善並成為範本,本部與各事業部門則應交換契約。
第二十九條針對各事業部門所做的預算與實際額的統計、比較及分析等確立對策。
第三十條事業部門的經理,應分年、季、月分別製定部門的營業方針及計劃,並提交給本部修改後定案。
8.提高部門經理的能力水平
第三十一條本部與營業所之間的關係
(])各營業單位負責人應將營業所視為整體,以經營者的角度來推動其運作和管理。
(2)營業經理須就營業、總務、經營管理、營務、采購、設備等各方麵,分年、季、月份提出並製作事業部門的方針及計劃。
(3)營業經理針對年、季,及每月的活動內容、實績等規定事項,提出報告。內容除了預算、實績差異、分析之外,還須提出下一個年度、季、月份的對策。
(4)本部與營業所之間的業務管理製度應明確並加以完善,使之成為可依循的典範。
第三十二條營業所內部
(1)營業經理應根據下列幾點,確立營業所內部日常業務運作的管理方式:
①各項賬簿、證據資料是否完備;
②各種規則、規定、通告文件資料是否完備;
③業務計劃及規定是否完備;
④指示、命令製度是否完備;
⑤業務報告製度是否完備;
⑥書麵請示製度是否完備;
⑦指導教育是否完備;
⑧巡視、巡回製度是否完備。
(2)必須在營業所內部貫徹實施此管理製度,以控製預算,促進銷售業績。
9.提高主管人員的能力水平
第三十三條經理人員的教育指導
主管人員應對各事務負責人員進行有關情報收集、討論對策處理等的教育指導。
第三十四條銷售應對標準的製作
主管人員應依據下列要點製作銷售的應對標準,並利用此標準對各事務負責人員進行培訓。
(1)銷售應對標準
各負責人員對零售店主及店員須采用此標準。
(2)銷售應對標準B
各負責人員或零售商店店員接待顧客須采用此標準。
(3)顧客調查卡的實績統計
根據各地區負責人所收集到的顧客調查卡,進行銷售實績的統計、管理及追蹤。
第四節公司營銷計劃
一、銷售的商品和銷售點
第一條本公司以銷售大眾化商品為主。為了擴大銷售量,應以低價位、高質量為經營宗旨。
第二條今後將集中生產價格低廉且質量優良的商品,並以此作為本公司的主要商品。
第三條本公司不特別重視單純性的流行商品或技術不成熟的產品,但仍會考慮此部分產品的市場需要。
第四條在選擇銷售點時,以大中型規模的銷售店為主要考慮對象。小規模的店麵銷售方式,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予采用。
第五條關於前項的銷售點,在做選擇、決定或交易條件的業務處理時,都須慎重決策,這樣才能鞏固本公司的營業基礎。
第六條與銷售店開始進行新的交易之前,必須先提出檢查的具體方案,並依照規定進行調查、審議及條件的查核,之後才能確定是否進行交易。二、受理訂貨、交貨、收款及相應業務
第一條讓銷售的相關機構及製度向合理化的方向發展,以提高受理訂貨、交貨及收款等業務的效率。
第二條銷售人員在接受訂貨和收款工作時,必須和與此相關的附帶性工作分開,這樣銷售人員才能專心做他的銷售工作。因此,在銷售方麵應另訂計劃及設置專科處理該事務。
第三條改善處理程序,設法加強與銷售店之間的聯係及銷售店內部的聯係,提高業務的整體管理及相關事務處理的效率,尤其須切實地運用各種表格(傳單、日報)來提高效率。
三、對外訂貨和廠商的業務處理
第一條進貨總額中的30%用於對××製造公司的訂貨,剩餘部分則用於公司對外的轉包工程。
第二條進貨盡可能集中在某季節,有計劃地進行訂貨活動。交易合同的訂立除了要設法有利於自己外,也要考慮對方的反饋,使對方有安全感。
第三條進貨時要設立交貨促進製度,並按下列條件來進行處理:
對於交貨成績優良的廠商,采取退還傭金方式處理。衡量交貨成績的標準如下:
1.進貨數量;
2.交貨日期及交貨數量;
3.交貨遲緩程度及數量。
第四條為使進貨業務能合理運作,本公司每月召集由各進貨廠商、外包商及相關人員參加的會議,借此進行磋商、聯絡、協議。
四、交貨的督促
第一條為督促廠商盡快進貨,負責進貨的人員應每天與各廠商聯絡,並促使對方盡快決定。
第二條在處理對外訂貨事宜時應使用報表,在報表中記人材料名稱、色調、產品樣式、號碼、尺寸、廠商號碼,然後交給廠商(廠商的戶頭也應填人)。
第三條前項報喪在發出訂單時應一並附上,還應貼在產品的包裝上,連同產品一起交給零售商或消費者。
第五節銷售業務管理規程
第一條本公司銷售業務處理須依照本規定進行。
第二條本規定的目的在於明確銷售活動中的事務基準及手續,使銷售營運得以順利進行。
第三條銷售業務屬於銷售經理的管理範圍。
第四條銷售業務的事務範圍如下:
1.處理銷售方麵的事項;
2.從估價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與銷售有關的事務;
3.因銷售而發生的會計記賬事務;
4.代理店與特約店的管理;
5.廣告、宣傳業務。
第五條銷售計劃在編製之前,應先對一般經濟情況進行預測,對過去銷售實績進行分析,進行市場調查,對工廠設備及生產狀況進行調查。
第六條估價時除對工廠的成本進行調查外,還須參照其他同業公司及市價,以求準確。
第七條受理訂貨的契約,原則上以文書方式為主,雙方互相交換。
第八條交貨的日期務必嚴格遵守。為達此目的,應不斷與客戶及技術部門保持密切聯係。
第九條產品銷售後的貨款回收務必確保其順利進行。因此,除了須盡快采取催款手續外,直到貨款收齊之前,必須經常留心其進展。
第十條賬簿的記載、傳票資料發出及整理,須以互相牽製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須求其統一與合理化。
第十一條代理店及特約店通常設置在較偏遠的地方,以銷售標準規格品為主。
第十二條廣告、宣傳的目的在於提高公司信譽及產品的知名度,以此引發需求,保證銷售計劃完成。在實施廣告或宣傳時,必須依據統一的計劃,重點實施,使經費得到最有效的運用。
第十三條開發新產品時須使消費者認識新產品,引發他們的需求,以擴大銷售。
第十四條在本規定中,銷售科是指事業所及負責銷售實務的機構;業務科如無特別規定,通常指負責業務的機構。
第十五條銷售經理須依據規定,與相關部門進行聯絡、協議、策定銷售計劃。
第十六條銷售計劃中需定期製訂半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計劃表、各月份銷售計劃表、半年度的進款計劃表及各月份的進款計劃表:
1.半年度訂貨受理計劃及銷售計劃表須於每年的×月及×月,依月份及商品種類分別編製;
2.月份銷售計劃表內容依照出貨月份、產品種類等編製;
3.半年度收款表於每年的×月及×月,依照月份、客戶分別編製;
4.各月份進款計劃表於每月初將各銷售科及客戶的當月進款預計記入表中。
第十七條店長、事業所科長及銷售科長應將上述各計劃的資料及計劃表提交給銷售經理。
第十八條銷售部為製定第十六條中的各項計劃,應收集過去的銷售實績資料,分析市場動向,進行各方麵的預測。
第十九條銷售部經理應定期召集相關的負責人員,舉行半年訂貨受理會議,月度銷售會議及每月收款會議,討論和修改銷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