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估價

(1)商品的估價須根據下遊生產及采購的價格成本來估算,做成後經由經理的裁決。提給各客戶作為參考。

(2)估價書的製作由營業科的內務負責,通常須先從客戶處拿到正確的規格書後才著手進行。

(3)營業部平常就必須完備下列各項資料作為估價參考資料:

①主要材料價格表;

②預估成本計算表(主要材料費、副資材費、加工費);

③一般市價表;

④標準品單價表。

(4)營業科對於定期委托製造部生產的標準品。應要求製造部提出其主要材料價格表與估價成本計算表。

(5)對於標準品以外的交易或估價委托。每次都須經由製造部經理的裁決,以估價的價格方式處理。

(6)對客戶做估價時,應盡快進行狀況調查,迅速提出報告。

(7)將估價書交給客戶之後。必須在估價賬目表中記人提交日期及契約的成立與不成立等事項。

3.受理訂貨

(1)營業科在確定訂貨已成立時,應將工廠生產及出貨的必要事項記入訂貨受理傳票中,發函給相關單位。其規定如下:

①一般訂貨受理傳票。

本傳票乃受理一般性計貨時填寫,通常印製成二份,一份交給本人,一份交給營業科受理科保管,在製成訂貨編號並做好製造委托書(複印四份)後。將其中A、B、C三份交給製造部。

②特別訂貨受理傳票。

本傳票主要為大量生產的商品或訂有長期契約的商品、出口品時填寫,一共製成五份,一份由本人保管,還有一份交給經理或代表(董事長)閱覽後,由營業科受理科負責保管,另外二份交給製造部,剩餘的一份交給總務部的總務科。本傳票必須記明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日期、裁決條件、交貨地點、捆包運送方式及其他必要事項。

③預估生產委托表。

營業部在委托生產標準品的預估生產或其他特定品的生產時,應填寫本表。本表須汜明品名、規格、數量、生產完成的希望日期及其他必要事項。填寫並取得營業經理的認可後,交給製造部。

(2)所有業務電話、外部銷售或來函的訂貨受理,不論外務或是內務,皆由受理訂貨的本人來填寫本訂貨受理傳票。

(3)營業科須每月製作下列資料,配發給相關的部科:

①上月底的訂貨受理餘額;

②本月份的訂貨受理額;

③本月份的交貨量;

④上月底預估生產委托餘額;

⑤本月份的預估生產委托額;

⑥本月份的預估生產額。

(4)營業科向製造部公告預估生產委托表時,應要求提出下列的處理報告,以說明其經過:

①製造品與在製品的區分;

②製造品的交貨預定。

(5)營業部為執行各項計劃。使銷售、訂貨受理活動順利進行。應與製造部保持密切聯係,並隨時準備下列三項資料:

①商品庫存明細表;

②主要材料的進廠預定表;

③主要材料的庫存明細表。

4.交貨檢驗、配送

(1)營業科對於客戶的訂貨商品及委托生產的商品的交貨期,須經常與製造部保持聯絡,以掌握其經過情況及進行狀況。

(2)營業科若已於指定交貨日期前確定可以交貨,應主動與客戶聯係確實的交貨時間。

(3)如果確定訂貨商品的交貨日可能延遲時,應通知訂貨的客戶以取得其理解。

(4)營業科在交貨或配送商品時,應對照訂貨賬單,以確定品名、質量、規格、單價、數量及其他事項是否符合。

(5)商品的交貨與配送業務由營業科進出貨管理科負責。

(6)在交貨或配送商品時應發行送貨通知單。送貨通知單的內容記載要項包括:

①客戶名稱;

②單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③明細其他事項。

(7)關於商品交貨、配送後,客戶拒絕收貨、要求退貨及其他等的抱怨問題,應取得負責人或營業經理的認可,設法尋求處理渠道。

八、範例8

1.製品的種類

上述產品的生產準備工作包括:預估生產處理及訂單生產處理二大類。

2.估價

(1)估價照會。

接受訂貨的單位從顧客處收到有關產品的規格設計、交貨日期、價格等通知後,如自己無法進行估價,應對工廠發出調查委托書。

(2)估價的回複。

調查委托書由作業計劃科負責受理。作業計劃科應配合估價照會,著手準備下列四項工作,並於回複日期之前,提出回答給受理訂貨的單位:

1)作業計劃科先針對預定生產產品、簡單的特殊產品及修理零(配)件的商品做估價,並提出回答。

2)上項所提以外的特殊產品,應委托設計科做評估,並由作業計劃科審查後,提出回答。

3)回複時應在送交的調查委托書上,用紅筆注明價格、工程完畢預定期限、估價有效期限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送回原發文機構。如果顧客另有要求。應連同調查委托書再附上估價成本計算書、圖表等作為參考資料。

4)除上述的一般性估價回答之外,作業計劃科還須負責下列兩項的估價工作,並作回答。

①不管有無通知,每月應定期針對預定生產品進行估價,並將估價結果提交給總公司的設計科。

②營業上若有特別需要時。也應提出估價評核表給總公司的設計科。

(3)估價資料。

設計科在每月月初應做好下列五點調查:

①估價費用(主要資材的采購價格、直接勞務費、工廠間接費用、其他費用);

②各生產品的訂貨餘量及作業餘量;

③成本實際費用計算表;

④人工預估表;

⑤接受訂貨的行程表。

3.受理訂貨

(1)訂貨受理傳票。

1)接受訂貨的單位在受理顧客或支店的訂貨時,應填寫訂貨受理傳票,並注明工廠生產及出貨時所需的必要事項。

2)訂貨受理傳票大致可依訂貨的內容分為下列四項:

①內部販賣訂貨受理傳票:由總公司訂貨,受理訂貨負責者填寫,內容以公司內部、工廠的設備及合並訂購品為主。

②一船訂貨受理傳票:由總公司訂貨,受理訂貨的原單位填寫後,再由總公司訂貨受理科經手,內容以顧客的訂貨為主。

③借用傳票:由總公司訂貨受理科填寫,主要以借出物品給顧客或支店為主。

④無償傳票:由受理訂貨的原單位免費為顧客的出貨所製作填寫,填寫後由總公司訂貨受理科經手受理。

3)訂貨受理傳票須針對每一筆訂單,注明訂貨編號、受理編號、交貨處、品名、規格、數量、交貨日期、金額等事項,必要時附上訂貨的規格設計書。

(2)預定生產傳票與估價生產決定書。

預定生產傳票由總公司的作業計劃科依據總公司企劃部經理的指示,於預定生產開始時,將產品品名、規格、數量、工程完畢預定及其他事項登錄。

(3)預定生產月報。

本月報乃為發行預定生產傳票的基礎,由作業計劃科每月負責製表,提交總公司的企劃科。月報的內容包括各預算項目的所有機種、數量及金額,如:

①上月底的預估生產準備的餘量;

②本月份預估生產傳票的受理額;

③本月完成量;

④本月訂貨擔保額;

⑤本月營業預定額;

⑥本月月底的預估生產準備餘額。

(4)傳票受理。

作業計劃科在接到訂貨傳票及預定生產傳票時,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①檢查傳票中所記載的規格設計及價格;

②將I、B、M編碼記人;

③將傳票內容轉記到訂貨賬本;

④製作訂貨受理卡;

⑤區分新產品與庫存品;

⑥著手準備新產品的生產;

⑦依照訂貨的受理編號裝訂成冊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