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是公共產品的一種,具有公共產品的一般特性,基礎設施的供給也符合公共產品的供給規律;在基礎設施建設的融資中,涉及公共投資與私人投資、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基礎設施融資與政府融資、信貸融資、債券融資、項目融資等概念和理論。
公共產品
一、公共產品概念與特征
基礎設施屬於公共產品,且大多屬於純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關於公共產品的定義,最權威的應該是薩繆爾森的解釋:公共產品是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產品。每個人消費這種產品不會導致他人對該產品消費的減少。公共產品的內涵較廣泛,不僅包括物質產品,也包括非物質產品。例如不僅道路、橋梁、水利設施等屬於公共產品,各種公共勞務和無形產品如國防、環保、衛生、行政管理等也屬於公共產品。
公共產品具有以下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產品是向整個社會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與消費的特點,其效用為整個社會的成員共同享有,不能將其分割後歸個人或某個社會集團獨自享用。
(2)受益的非排他性。是指某個人或集團對公共產品的消費,並不影響或妨礙其他個人或集團同時消費該公共產品,也不會減少其他個人或集團消費該公共產品的數量和質量。
(3)取得方式的非競爭性。某一個人或經濟組織對公共產品的享用,不排斥和妨礙其他人或組織同時享用,消費者的增加不引起生產成本的增長,即增加一個消費者,公共產品增加的邊際成本為零。
(4)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公共產品的提供不以盈利為目的,而是追求社會效益和社會福利的最大化。
公共產品的上述四個特征密切相聯,其中核心特征是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而效用的不可分割性與提供目的的非贏利性是其自然延伸。公共產品的上述四個特征決定了市場在提供公共產品方麵是失靈的,至少某些方麵是失靈的,它必須由政府財政為主要的提供方式。
二、公共產品的分類
公共產品可以有多種分類:根據公共產品的性質可以分為純公共產品和混合公共產品。純公共產品同時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純公共產品的重要特點就是每個人對這種產品的消費,都不會導致其他人對該產品消費的減少,例如國防、衛生、體育設施等;如果公共產品隻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則是混合公共產品(亦稱準公共產品),混合公共產品介於純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如教育、文化、醫療、公路等。一般而言,不同性質的公共產品決定了其供給方式的不同。
根據其受益範圍可以分為全國性公共產品和地方性公共產品。公共產品具有共同消費的特征,但這並不意味著對於某一項公共產品,所有的社會成員都可以對其消費並且從中獲益。社會成員從某項公共產品中受益的範圍和受益的程度,受到地理和空間等因素的影響。大多數的公共產品都有特定的受益區域。受益範圍遍及全國的是全國性公共產品,例如國防;受益範圍僅限於特定區域的則是地方性公共產品,地方性公共產品的供給和使用發生在同一地區,例如橋梁。地方性的公共產品一般由地方政府,或者通過地方財政,或者通過引入私人部門進行建設和提供。
三、公共產品的供給
基礎設施作為一種公共產品,也涉及一般公共產品的供給問題。西方經濟學家認為,公共產品的本質特征決定了公共產品供給的方式。公共產品的基本特征是非排他性、非競爭性和外部性。一般來說,具有完全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公共物品是純公共物品,純公共產品一般具有規模大、成本高的特點,價格機製不能有效發揮作用,政府可利用其規模經濟優勢來提供,即政府財政應全額承擔,不能依靠市場機製提供,如國防、收入分配、環境保護和基礎科學等。
但大多數公共產品隻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和有限的非排他性,屬於準公共產品,如公共道路、橋梁、公共遊泳池等;具有非排他性但具有競爭性的公共產品也是準公共產品,如公共漁場、牧場等。準公共產品的規模和範圍一般較小,涉及的消費者數量有限,其提供可采用多種方式:一種方式是公共提供,即由政府財政提供資金進行建設,公眾免費使用;另一種方式是由市場或私人提供,通過向消費者收取費用,彌補成本;還有一種方式就是由私人與政府聯合提供,如由私人提供公共產品,政府對私人給予一定的補貼或優惠,或者政府和私人簽訂合同,由私人負責生產,政府進行采購後再提供給公眾。準公共產品的供給究竟采用哪種方式,要根據其外部性的大小和提供產生的成本效益比進行分析。當外部效應很大時,一般視同純公共產品,采取公共方式,由政府提供;當公共產品外部效應相對較小,要同時考慮成本效益比,宜采取公共和私人混合提供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