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融資的好處是不涉及股權、產權和管理權,但是債權融資一般要求企業具備一定的資信和現金流量支持,以及足夠的擔保。特別是,債權融資一般期限較短,多用於彌補流動資金的不足,不適宜新建項目、特別是投資回收期長和見效慢的項目。
四、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政府融資、信貸融資、債券融資、項目融資由於基礎設施具有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性、經營的自然壟斷性和投資資金的集合性等特點,這使得傳統的基礎設施融資以政府為主導,但近年隨著私人資本和競爭機製的引進,基礎設施的融資也呈現出多元化趨勢。1.政府財政融資財政融資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各級政府預算內收入、預算外收入、政府間轉移和其他收入。一是預算內收入。在我國,政府預算內收入的主要來源是本級財政的各種稅收收入、國有企業收入、債務收入以及部分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其中稅收收入是預算內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二是預算外收入。主要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履行政府職能、彌補事業發展經費不足,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或各種規章收取或提取的、納入財政預算外專戶管理的財政性收入。具體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和附加收入、主管部門所屬單位集中上繳資金、其他預算外收入幾種類型。
三是政府間轉移支付。主要是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補助、各類專項撥款、稅收返還、中央增量規範轉移支付部分。一般分為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其中最常見的是國家預算內投資,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中央部委安排的中央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
四是國債專項基金。1998年以來,中央政府為了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通過中央財政增發國債專項基金,用於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麵的投入。國債專項資金分為兩類:一類列入中央預算支出,用於中央建設和補助地方項目建設;一類轉貸給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門,用於地方和中央部門項目建設,由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門還本付息,不列入中央預算,也不作財政赤字處理。國債融資緩解了常規情況下財政對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不足。
對於缺少現金流的純公共產品性質的基礎設施,財政融資是不可或缺的融資渠道之一。但相對於基礎設施的融資需要而言,財政融資數量有限,無法適應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的要求。而且財政撥款缺乏市場化機製約束,客觀上容易導致資源浪費與低水平的重複建設。
2.信貸融資
屬於間接融資,主要是指向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申請貸款。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銀行開始進入基礎設施融資領域,並逐步形成了以信貸融資為主的基礎設施融資體製。銀行貸款具有手續便利、資金到位快的特點,成為地方政府基礎設施融資的主要手段之一。但由於我國法律的限製,在地方建設融資中,多采用政府性公司或企事業單位向銀行貸款的形式,同時采用政府隱性擔保或出具財政承諾書的方式支持借貸。這種做法將導致銀行巨大的信用風險和政府的財政風險,並且由於銀行信貸多以中短期資金為主,以追求盈利為目標,而基礎設施建設具有周期長、收益低的特點,又將導致了銀行信貸與基礎設施所需資金的不匹配。
信貸融資的效率介於財政融資和證券融資之間,對於資金的安全性和信用環境的要求較高。在我國現階段,由於融資手段單一,信貸融資常成為主要的融資渠道,而且帶有很強的政府色彩。同時由於我國信用製度建設不健全,結果導致累積了較大的信用風險。信貸融資若要繼續發揮在基礎設施建設中的作用,需要加強和完善我國的信用體係建設,以及完善借貸主體、擔保、還款等方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