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建立宋朝後,在平定各割據勢力同時,還針對長期以來藩鎮割據帶來的政權頻繁更迭,采取了一係列集權於中央的政治改革措施,逐步建立起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北宋的軍製正是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
領導體製
北宋軍隊的領導權集中在皇帝手中。宋太祖出身行伍,由禁軍小校逐步升遷到禁軍將帥,進而黃袍加身,因此,深知五代軍製的弊病。他認真總結了藩鎮敢於抗拒王室,將佐可以逐殺主帥以至稱王稱帝的曆史教訓,認識到:“兵權所在,則隨以興,兵權所去,則隨以亡。”作為皇帝,必須牢牢掌握兵權,才能穩固政權,使其長久。而要牢牢掌握兵權,就必須改革兵製,削奪武將的權力,改變武人左右政局的局麵。為此,他在取得政權後,立即執行了“罷功臣,釋兵權,製將帥,立兵製”的政策,將中央和地方的軍權收歸皇帝手中。在中央,以“杯酒釋兵權”解除功臣宿將的兵權;在地方,則以文臣知州軍事,將節度使的行政權與兵權解除。
為了從體製上限製軍隊將帥的權限,使兵權完全集中在皇帝手中得以實現,宋王朝在中央實行了以樞密院掌管軍政軍令,三衙分掌馬步軍的訓練與日常管理、臨時派將統兵出征的分權製度。
樞密院是宋代主管軍機事務的最高機關,與中書並稱二府。樞密院的長官是樞密使、副使、或知院事、同知院事。樞密使、副使與參知政事(副宰相)合稱“執政”,與宰相共同負責軍國要政,是朝廷中地位僅次於宰相的最高行政長官之一。樞密院負責製定戰略決策,處理國防事務,招募、檢閱、調遣軍隊。樞密院的組織,在正副長官之下,還有簽書院事與同簽書院事,又設都承旨、副都承旨,負責內部事務;其下又有檢詳官、計議官、編修官,為樞密院的骨幹。
三衙是宋代分掌全國軍隊的最高指揮機關,其全名是殿前都指揮使司(簡稱殿前司)、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和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簡稱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三衙各設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和都虞侯,但很少同時配齊九員。三衙的都指揮使簡稱為殿帥、馬帥、步帥,合稱三帥。三衙掌管全國軍隊的統製訓練、番衛戍守、遷補賞罰。三衙互不統屬,直接隸屬於皇帝。
北宋派禁軍出師時,不用三衙將帥統兵,而是由皇帝臨時任命其他官員為率臣(帥臣)。事定之後,兵歸三衙,統兵將帥各還本職。
北宋軍隊的領導體製把調兵權、統兵權、握兵權一分為三,正像靖康元年(1126)知樞密院事李綱所說:“樞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諸軍,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一祖宗製兵之法,天下之兵,本於樞密,有發兵之權,而無握兵之重;京師之兵,總於三帥,有握兵之重,而無發兵之權。上下相維,不得專製,此所以百三十餘年無兵變也。”這種軍製對於消弭200多年的兵禍,保障社會的安定,維持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起了良好作用。但另一方麵,由於事不得專而又互相掣肘,最後都聽命於皇帝一人,甚至主帥在戰場上,也得按皇帝事先欽定的陣圖指揮作戰,以致往往貽誤戰機,招致失敗。
軍隊體製
軍隊分類北宋的軍隊主要有三種:禁兵、廂兵和鄉兵,邊境地區還有蕃兵。
禁兵或禁軍,是國家的正規軍,天子的衛兵。禁軍的任務是守備京師、擔任征戰和屯戍邊郡、地方。禁軍中最親近扈從的稱諸班直,擔任皇帝的警衛工作;其次的隸屬於禦前忠佐軍頭司、皇城司、騏驥院,負責宮廷守衛。其餘諸軍是用以“守京師、備征戍”。禁軍的編製,一般以50人為1隊,2隊為1都,5都為1指揮(營),5指揮為1軍,10軍為1廂。指揮是基本作戰單位。廂、軍的主官是都指揮使,指揮則由指揮使和副指揮使統領,都的指揮官馬軍是軍使和副兵馬使、步兵是都頭和副都頭。太祖時,禁軍員額19.3萬,太宗時35.8萬,真宗時43.2萬,仁宗時82.6萬,英宗時66.3萬,神宗時61.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