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打擊朋黨,強化君權(1)(1 / 3)

瓦解朋黨

康熙皇帝駕崩的第二天,尚未正式即位的雍正便辦了幾件大事。任命貝勒允禩,十三阿哥允祥,大學士馬齊,尚書隆科多四人為總理事務大臣,他說居喪期間,心緒不寧,因此臣下“有所啟奏諸事”,除藩邸事務外,“俱交送四大臣,凡有諭旨,必經由四大臣傳出,”以便把各種事情有條不紊地辦好。總理事務大臣,位尊權重,自應是新朝的核心人物,應是先朝的元老重臣和新君的親信。雍正與允祥情誼最篤,而隆科多擁護其登基最為得力,命此二人為總理事務大臣,順情順理。任用政敵允禩及其追隨者馬齊,是一個大的戰略決策。同日封允禩,允祥為親王,允礽的兒子弘皙為郡王。十二月十一日,賜允禩爵號和碩廉親王,允祥和碩怡親王,允祹多羅履郡王,弘皙多羅理郡王。同月命允禩兼管理藩院和上駟院,雍正元年(1723)二月改兼管工部。

雍正優待允禩的親屬,任用了一些他的支持者。除此之外他還賜允禩的兒子弘旺貝勒銜,榮譽之高,在諸皇侄中,除弘皙外所僅見的。允禩的母舅噶達渾,康熙並未因允禩及其母良妃而把他放出辛者庫,雍正為照顧允禩,削其賤籍,放為一般旗民,賞賜世襲佐領世職。被康熙指斥與允禩勾結的貝子蘇努,雍正在其父死後的第三天,將他晉爵貝勒,不久把他的兒子勒什亨委署領侍衛內大臣。佛格,原係閑散宗室,與允禩關係密切,元年(1723)年初,雍正用他為刑部尚書。阿靈阿的兒子阿爾鬆阿,康熙末年為領侍衛內大臣,雍正於元年十二月,也命他任刑部尚書。貝勒滿都護,雍正命他總理事務處協同行走。佟吉圖,允禩管內務府廣善庫時的司官,因之交厚,後退職居閑,“自雲藏器待時”,意在為允禩異日效力。雍正即位,說他“才具可用”,擢為山東按察使,很快升至布政使。允禩和他的一些追隨者,在政敵當權下,反倒加官晉爵了,似比在先朝還要得意,一部分人因而彈冠相慶。允禩晉王爵,他的妻子烏雅氏的親戚來祝賀,烏雅氏說:有什麼可喜的?不知道那一天掉腦袋哩!允禩本人也對朝中大臣說:“皇上今日加恩,焉知未伏明日誅戮之意?”又說:“目下施恩,皆不可信”。當雍正任用阿爾鬆阿為刑部尚書的諭旨下達時,受命者懷疑用這個職務殺害他,固辭不敢受。允禩夫婦,阿爾鬆阿這些儲位鬥爭的當事人很明白,雍正不會饒過自己,現在的“榮寵”,正是未來的開罪把由。他們的擔心並非是多餘的。雍正在繼位初期,采取的是拉攏允禩本人及他的集團中一部分人的政策。

雍正對允是另一種態度。任用允禩為總理事務大臣的當天,令召允回京。雍正說:皇考的喪事,若允不能親臨,恐怕內心一定不安,為了他,還是讓他急速回來吧,隨即命輔國公延信馳驛赴甘州軍營,管理大將軍印務,行文川陝總督年羹堯協理軍務,延信未到之前,命平郡王訥爾蘇署理大將軍事。十二月十七日,允到京,未到之先,行文奏事處,請示先拜謁大行皇帝的梓宮,還是先慶賀新君的登杉,雍正命他先謁梓宮,他徑赴壽皇殿於其父靈柩前哭拜。那時雍正也在那兒,允望見了,正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本來擔當社稷重任大有希望,不想今日屈為臣子,隻得含憤忍辱遠遠地給皇兄叩頭,但情緒極為不好,無論如何也不向皇帝表示祝賀和親近之意。雍正倒顯大度,屈身向前將就他,他還不動彈,侍衛蒙古人拉錫見此僵局,連忙拉他向前。待到離開雍正後,允不僅責罵拉錫,還到雍正麵前,控訴拉錫無禮,“我是皇上親弟,拉錫乃擄獲下賤,若我有不是處,求皇上將我處分,若我無不是處,求皇上即將拉錫正法,以正國體”。允明是攻詰拉錫,實是向雍正抗議。雍正說他“氣傲心高”,的確不假。雍正對他毫不容情,取消他的王爵。據在康熙六十一年(1722)朝鮮派到清朝賀冬至使李混,副使李萬選的見聞所載,說宗人府與十四王有事置對,這件事的記錄,由宗人府鈐印公布過,當初的本子封麵最高處,有朱筆寫的“旨:胤禎削去王爵,仍存貝子”十一字。可見,雍正隻給允保留了他最初所得的封爵。

元年(1723)三四月之交,雍正送康熙靈柩至遵化景陵享殿,傳旨訓誡允,允不服,允禩怕事鬧大,令允跪受,允才接受了。事畢,雍正返京,留允看守景陵,諭令副將李如柏,若允要去陵寢,除大祀外都不準行,實際是把他囚禁了。雍正在送靈時,傳問允家人:昔日允在軍中,聽說專好吃酒行凶?家人雅圖,護衛孫泰,蘇伯,常明等回奏沒有這些事,雍正為此十分惱怒,命將他們永遠枷示,他們十六歲以上的兒子也行枷號。在允府中教書的天津監生徐蘭,亦以其人不端,逐回原籍,交地方官收管。

雍正即位後,其生母德妃自然晉為皇太後。雍正擬給她上徽號“仁壽皇太後”,請她從原來居住的永和宮遷到皇太後的寧壽宮,她卻以在喪中為由而不接受。她生有三子,即皇四子,皇十四子及皇六子胤祚,胤祚六歲殤逝,老四和十四子都有得皇位的可能,這是她的喜事,然而這兩個又是誓不兩立的冤家,使這個做母親的也難其事。大兒子如此欺服小兒子,有心要照顧小的,大的不答應,小的又倔強,不妥協,恐怕她夠傷心的了。遇此不可變易的景況,身體自然會出毛病。據《清世宗實錄》記載,雍正元年(1723)五月二十二日未刻(13~15時)得病,次日醜刻(1~3時)死亡。從病到死,不過十幾小時,實係暴卒。雍正以慰皇妣在天之靈為名,封允為郡王,仍囚係在景陵。不久,允的福晉患病故世,雍正給她指定葬地,允以風水不好不高興,允禩勸他才接受了。允遭此種種打擊,悲憤交集,奏稱“我今已到盡頭之處,一身是病,在世不久”。仍是那種不甘心失敗的勁頭。

雍正對允禟更不客氣。康熙駕崩時,允禟生母宜妃正在病中,急忙坐在軟榻上奔向靈堂,她原受康熙寵愛,這時也顧不上多想,竟跑到德妃的前麵,雍正見了很是不高興。她見到雍正時還不識時務,擺出母妃的駕子,雍正更是氣不打一處來,於是,便允禟母子的太監出氣。十二月初三日,雍正以宜妃的太監張起用違禁做買賣為由,發往土兒魯耕種,允糖太監李盡忠發往雲南極邊當苦差,太監何玉柱發往三姓給窮披甲人為奴,籍沒他們的家產,如果不願往邊地,就命自盡,但仍把骨頭送往發遣之處。同月,將代替允禟料理家務的禮科給事中秦道然拿問,雍正說他仗勢作惡,家產饒裕,命追十萬兩送甘肅充軍餉。秦道然是無錫人,兩江總督查弼納秉命清查,他的所有家產不值一萬兩銀子,因命監禁追究。雍正對允禟本人異常蔑視,說他“文才武略,一無可取”,是其父的“無足數計之子”,但也不放過他,就以允從前線回來軍中需人為名,命允禟前往西寧。允禟知道這是發配他,推說等過了父皇的百日冥辰前往,後又說等送了陵寢啟程,雍正不容延宕,嚴令速行,遂於元年(1723)到了西大通(今青海大通縣東南)。命年羹堯將城內居民遷出,加派兵丁監視允禟,雍正指示他留意士兵動態,不要叫允禟收買了去。允禟到了西大通後,就奏請回朝,雍正批“知道了”三個字,不置可否,暗中指示年羹堯不放他回京。允禟遣人到河州買草,踏看牧地,本是尋常細事,宗人府卻在雍正二年(1724)二月奏參他“抗違軍法,肆行邊地”,議將其貝子革去,實是欲加之罪了。

雍正對敦郡王允很是厭棄。雍正元年(1723),哲布尊丹巴胡土克圖到京師拜謁康熙靈堂,不久病死,雍正命允送其靈龕到喀爾喀,並讓他韲印冊賜奠,允不願離京,先以無力準備馬匹行李為由,拖延起程時間,而行到張家口外,不肯再走,宣稱聖旨叫他進口,遂在張家口居停。雍正見此光景,故意刁難允禩,命其議處,允禩要求行文允,讓他繼續前進,但責罰不行諫阻的長生額爾金。雍正說允既不肯行,何必非要他去,額爾金的話他原不聽,處分有什麼必要,命允禩再議。允禩就請求把允的郡王革去。而這時允安然地住在張家口,也不差人請罪。雍正就將他革去世爵,調回京師,永遠拘禁。又查抄他的家產,得金銀六十多萬兩,金銀器皿及土地房屋的價值,還不在這個數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