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1 / 3)

定標是招標人享有的選擇中標人的最終決定權、決策權。招標人一般應當在評標委員會提出書麵評標報告後15日內確定中標人,但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確定。在確定中標人之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麵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結合自己的實際,權衡利弊,選定中標人。對於特大型、特複雜且標價很高的招標項目,也可委托谘詢機構對評標結果作出評估,然後再作決策。這樣做有助於提高定標的正確性,減少風險,但也帶來定標需要的時間長、費用大等問題。

當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定標中無明顯的失誤和不當行為時,招標人應尊重評標委員會的選擇。

招標人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而自己行使定標審批權和中標通知書的簽發權。招標人不得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也不得在所有投標書被評標委員會依法否決後自行確定中標人。

簽發中標通知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給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簽發中標通知書。隻有當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未能按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時,方可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依此類推。中標通知書的主要內容有中標人名稱、中標價、商簽合同時間與地點、提交履約保證的方式和時間等。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要出具書麵回執,證實已經收到中標通知書。

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自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的15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麵報告。書麵報告至少包括招標範圍;招標方式和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技術條款、評標標準和方法、合同主要條款等內容平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報告;中標結果。

提交履約擔保,訂立書麵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麵合同。招標人不得向中標人提出壓低報價、增加工作量、縮短工期或其他違背中標人意願的要求,以此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也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的,中標人應當在合同簽字前或合同生效前提交。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並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之後的5個工作日內,招標人應將投標保證金或投標保函退還給投標人。

履約擔保是中標人通過經濟形式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項目,同時保證不將項目主體或關鍵性的部分分包他人,不將中標項目轉讓他人或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中標人向招標人提交的履約擔保可由在中國注冊的銀行出具銀行保函,也可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出具履約擔保書。由銀行出具的保函一般要求的擔保額為合同價格的5,由獨立法人資格企業出具履約擔保書的擔保額為合同價格的10。投標人應使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履約擔保格式。如果中標人不按規定執行,不肯提交履約擔保、拒簽合同,招標人將廢除授標,並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及管理,施工招標投標概述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是指招標人通過適當的途徑發出施工任務發包的信息,吸引施工承包商投標競爭,從中選出技術能力強、管理水平高、信譽可靠且報價合理的承建商,並以簽訂合同的方式約束雙方在施工過程中行為的經濟活動。施工招標最明顯的特點是發包工作內容明確具體,各投標人編製的投標書在評標中易於橫向對比。雖然投標人是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工作內容和工程量清單編製報價,但報價高低一般並不是確定中標單位的唯一條件,投標實際上是各施工單位完成該項目任務的技術、經濟、管理等綜合能力的競爭。

法定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按照國家計委等七部委令30號《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0003年執行。

施工招標分類公開招標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①項目技術複雜或有特殊要求,隻有少數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②受自然地域環境限製的。

③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④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批準;地方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並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項目審批部門批準,但項目審批部門隻審批立項的,由有關行政監審。

可不進行施工招標的項目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審批部門批準,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①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②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③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④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⑤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施工標段的劃分如果工程項目的全部施工任務作為一個標發包,則招標人僅與一個中標人簽訂合同,施工過程中管理工作比較簡單,但有能力參與競爭的投標人較少。如果招標人有足夠的管理能力,也可以將全部施工內容分解成若幹個標段分別發包,一則可以發揮不同投標人的專業特長,增強投標的競爭性;二則每個獨立合同比總承包合同更容易落實,即使出現問題也是局部的,易於糾正或補救。但發包的數量多少要適當,標段太多會給招標工作和施工階段的管理協調帶來困難。標段劃分要有利於吸引更多的投標者來參加投標,以發揮各個承包商的特長,降低工程造價,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同時又要考慮到便於工程管理、減少施工幹擾,使工程能有條不紊地進行。劃分標段應考慮的主要因素是:工程特點準備招標的工程如果場地比較集中、工程量不大、技術上不是特別複雜,一般不用分標。而當工作場麵分散、工程量較大或有特殊的工程技術要求時,則可以考慮分標,如高速公路、灌溉工程等大多是分段發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