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二章(1 / 3)

工程變更的管理注意對工程變更條款的合同分析對工程變更條款的合同分析應特別注意:工程變更不能超過合同規定的工程範圍,如果超過這個範圍,承包商有權不執行變更或堅持先商定價格後再進行變更。業主和工程師的認可權必須限製。業主常常通過工程師對材料的認可權提高材料的質量標準、對設計的認可權提高設計質量標準、對施工工藝的認可權提高施工質量標準。如果合同條文規定得比較含糊或設計不詳細,則容易產生爭執。但是,如果這種認可權超過合同明確規定的範圍和標準,承包商應爭取業主或工程師的書麵確認,進而提出工期和費用索賠。此外,與業主、總分包商之間的任何書麵信件、報告、指令等都應由合同管理人員進行技術和法律方麵的審查,這樣才能保證任何變更都在控中,不會出現合同問題。

促成工程師提前作出工程變更在實際工作中,變更決策時間過長和變更程序太慢會造成很大的損失。常有兩種現象:一種現象是施工停止,承包商等待變更指令或變更會談決議;另一種現象是變更指令不能迅速作出,而現場繼續施工,造成更大的返工損失。這就要求變更程序盡量快捷,故即使僅從自身出發,承包商也應盡早發現可能導致工程變更的種種跡象,盡可能促使工程師提前作出工程變更。施工中如發現圖紙錯誤或其他問題需要進行變更,首先應通知工程師,經工程師同意或通過變更程序後再進行變更;否則,承包商可能不僅得不到應有的補償,而且還會帶來麻煩。

對工程師發出的工程變更應進行識別特別是在國際工程中,工程變更不能免去承包商的合同責任。對已收到的變更指令,特別是對重大的變更指令或在圖紙上作出的修改意見,應予以核實。對超出工程師權限範圍的變更,應要求工程師出具業主的書麵批準文件。對涉及雙方責、權、利關係的重大變更,必須有業主的書麵指令、認可或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

迅速、全麵地落實變更指令變更指令作出後,承包商應迅速、全麵、係統地落實變更指令。承包商應全麵修改相關的各種文件,如有關圖紙、規範、施工計劃、采購計劃等,使它們一直反映和包容最新的變更。承包商應在相關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工作中落實變更指令,提出相應的措施,對新出現的問題作解釋和製定對策,並協調好各方麵的工作。合同變更指令應立I卩在工程實施中貫徹並體現出來。在實際工程中,這方麵的問題常常很多。由於合同變更與合同簽訂不同,沒有一個合理的計劃期,變更時間緊,難以詳細地計劃和分析,使責任落實不全麵,容易造成計劃、安排、協調方麵的漏洞,引起混亂,導致損失。而這個損失往往被認為是由承包商管理失誤造成的,難以得到補償。因此,承包商應特別注意工程變更的實施。

分析工程變更的影響合同變更是索賠機會,應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內完成對它的索賠處理。在合同變更過程中就應記錄、收集、整理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如圖紙、各種計劃、技術說明、規範和業主或工程師的變更指令,以作為進一步分析的依據和索賠的證據。

在實際工作中,最好事先能就價款及其他問題談判達成一致後再進行合同變更。在商討變更、簽訂變更協議的過程中,承包商最好提出變更補償問題,在變更執行前就應明確補償範圍、補償方法、索賠值的計算方法、補償款的支付時間等。但現實中,工程變更的實施、價格談判和業主批準三者之間存在時間上的矛盾,往往是工程師先發出變更指令要求承包商執行,但價格談判及工期談判遲遲達不成協議,或業主對承包商的補償要求不批準,此時承包商應采取適當的措施來保護自身的利益。對此可采取如下措施:①控製即拖延施工進度,等待變更談判結果,這樣不僅損失較小,而且談判回旋餘地較大。

②爭取以點工或按承包商的實際費用支出計算費用補償,如采取成本加酬金方法,這樣可以避免價格談判中的爭執。

③應有完整的變更實施記錄和照片,請業主、工程師簽字,為索賠做準備。在工程變更中,應特別注意由變更引起返工、停工、窩工、修改計劃等所造成的損失,注意這方麵證據的收集。在變更談判中應對此進行商談,保留索賠權。在實際工程中,人們常常會忽視這些損失證據的收集,在最後提出索賠報告時往往因舉證和驗證困難而被對方否決。

工程項目合同信息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的特點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主要是對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雙方爭議進行調解和處理,以保證合同的依法簽訂和全麵履行。合同管理人員首先應對合同各類條款進行仔細認真的分析研究,建立合同網絡,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根據合同進行監督檢查,並通過各種反饋信息及時準確地處理工程實際問題。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力口強信息管理,對合同管理過程中輸出的各種信息進行收集、整理、處理、存儲、傳遞和應用,以便及時、高效地發出各項正確指令。

為了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全麵、準確、及時地獲取工程信息十分重要,這就需要設計一個以合同為核心的信息流結構,包括建立合同目錄、編碼和檔案,建立完整的合同信息管理度以及包括會議製度在內的科學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係統。

所謂信息管理是指對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儲存、傳遞與應用等一係列工作的總稱。信息管理的目的就是通過有組織的信息流通,使決策者能夠及時準確地獲取相應的信息。建築工程合同信息管理既有一般信息管理的特點,也有其特有的。

時效性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有大量的信息都是實時信息,而這些信息往往又與工程項目的總體目標是否能夠實現休戚相關。如果不能及時得到這些瞬息萬變的信息,並將這些信息迅速傳遞到相關的單位、部門,勢必對工程的實施產生重大影響,從而可能會導致項目總體目標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實現。如工程師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指令就有可能導致工程停工,承包商的索賠不能及時解決可能會影響工程的實施。所以,及時準確地獲取工程信息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