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都把死亡看作是“人生之最後”,實際上死亡不是“人生之最後”,因為人死了還會再生,等於植物的種子,遇到土壤因緣,還會再生。所以,人生沒有最後,有的隻是此生階段性的結束,也就是一般所謂“分段生死”的死亡。
在此生最後告一個段落之前,有的人會把一些事情預作處理。例如:把此生未了的心願,立下遺囑;把對家人親友的希望,把應該交代的事情,早些交代清楚,以便能安心而去。
不過,此生之最後也有很多的“後事”自己無法預作處理。一般說,富人的“此生之最後”容易處理,如果是窮人,有時真是連死都死不起。窮人死了,要買棺木,要買安葬的土地,要處理各種的治喪事宜,至少披麻戴孝、供給親友飲食,甚至誦經超度,種種的花費,這就不是一個普通家庭能負擔得起了。所以,有的人真是“活,活不起;死,也死不起”。
此生之最後,最麻煩的事,就是人倒下來之後,諸親好友都來拿主意,這裏講風俗,那裏講習慣。甚至亡者穿什麼服裝,頭腳朝什麼方向,應該怎麼祭祀,乃至看風水,定時辰等,大家都是七嘴八舌,兒女們在旁真是不知所以。因此有人就慨歎說:死亡的是我們的長輩父母,為什麼你們都來拿主意呢?
人生之最後,尤其許多喪葬業者趁此時候,擺出專家的姿態,天花亂墜地大談如何辦理喪事的道理,也不知他們所說的到底根據什麼,但是孝眷遺屬也隻有任由擺布。所以,“人生之最後”要如何處理,最好自己事先都能交代清楚,免得死後產生各種爭執。
現在有人主張廢止土葬,因為活人能用的土地已經愈來愈少了,死後何必還要占據那麼大的一塊墓園土地呢?有的人提倡火葬,有的人提倡天葬,還有人提倡海葬,現在甚至有人提倡樹葬。
中國社會素來講究“生養死葬”的孝道思想。其實看到荒郊野外那些被歲月遺忘、被風雨摧殘的墳墓,荒草漫漫、孤獨寂寥,也不禁令人感到人生之最後的淒涼。
佛教中的古德,對於人生之最後,最是灑脫,最是自在,例如宋代宗淵法師“坐床而逝”;德普禪師“先祭而滅”;道悅法師“坐化而往”;性空禪師“入水唱歌而去”;龐蘊一家人,女兒靈照“合掌而化”,龐蘊“枕膝而化”,兒子“田中拄鋤而化”,龐婆“不知所終”等,真是“生死一如”,無比灑脫。
人生之最後,隻要能走得灑脫淡然,無牽無掛;其實,來的時候什麼也沒有帶來,去的時候什麼也沒有帶去,何等自在的人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