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成立
首先,法人是社會組織,該組織的建立必須是合法的;其次,成為法人的組織,要符合法定的條件,並依照法定的程序而成立。
(二)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法人必須擁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這是法人進行經營活動的物質華礎。法人的財產具有獨立性的特點。法人對歸其經營和歸其所有的財產有支配權。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名稱是一個法人區別於另一個法人的標誌,是法人具有獨立民事主體資格的體現。法人的組織機構,是法人組織機關體係的總稱。法人通過組織機關,代表法人進行各種民事活動。法人的場所,是法人的經營活動地,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指法人在民事活動中,能以自己的名義,自主地對其不履行民事義務的後果負責。
六、財產所有權
我國的儲蓄來源於全社會各階層公民的勞動所得和其他合法收人。廣大儲戶通過參加儲蓄,保存和積累自己勞動所得或合法收人。這就涉及到一個財產所有權問題。
(一)財產所有權的內容
財產所有權,是民事主體享有多種權利中的一種權利,就是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四項權能,構成了所有的內容。
占有,就是所有權人對所有物的實際控製。隻有在符合法律規定情況下的占有,才能使占有成為一種權利並構成所有權的內容;使用,就是主體根據物的性能加以利用,以滿足生產和生活上的需要;收益,是指主體因使用財產而獲得的某種經濟利益。收益是財產所有權人通過自己的財產為一定的法律行為獲得的經濟利益;處分,是主體依法對所有物進行的處置。處分權是所有權四項權能中最主要的權能,因為,這是一項決定物的命運的權利。
完整的所有權的內容包括上述四項權能。但是,四項權能中的一項或者幾項可以暫時脫離所有權人,所有權人並不喪失其所有權。事實上,所有權的權能與所有權分離,有時正是所有權人行使所有權的手段或目的。
(二)財產所有權的種類
根據憲法和《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有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
國家財產所有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所有的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國家所有權是全民所有製的法律表現。國家財產所有權,在各種所有權中,處於十分重要的地位。
集體財產所有權,是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在法律上的表現。是勞動群眾集體組織對自己所有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是指公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公民個人所有權是我國社會主義所有權製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分為兩類,即生產資料所有權和生活資料所有權。其中生活資料所有權的財產範圍包括:合法收入;房屋;儲蓄;文物、圖書資料;其它生活資料。
(三)財產所有權的保護
財產所有權的保護,就是依法保護所有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國家把保護所有權作為各個有關法律部門的共同任務。民法則是以對侵犯財產所有權的行為追究民事責任的方法來對國家確認的所有權進行保護的。民法對所有權的保護,除調解仲裁外,主要通過訴訟程序進行。當所有權受到侵紐時,所有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護,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來保護所有權:確認所有衩;恢複原狀;返還財產;功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賠償損失。此外,返還不當得利,也是保護所有一種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國家保護公學的合法的收人、儲蓄、房屋和其它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中國人民銀行儲蓄存款章程》也明確規定:“個人在銀行的儲蓄存款永遠歸個人所有,不得侵犯”。這表明,鼓勵和保護公民的儲蓄,是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經濟政策,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侵犯儲戶的合法權益。
七、民事責任
所謂民事責任,就是公民或者法人違反民事義務依法所應當承擔的責任。民事責任是民事違法行為必然引起的法律後果。民事責任有兩個主要特征:一是民事責任是一種法律責任,它具有強製性。人民法院依法強製負有義務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就皇民事製裁。一般說來,民事製裁不壽一種懲,罰,隻是強製履行法律或合同規定的義務;二是民事責任主要是一種財產責任。法律強製違法行為人補償受害者所遭受的財產損失或者履行本應自動履行的財產乂務。追究民事責任的目的,就是使被侵犯的民事權利得到恢複或得以實現。
擔負民事責任必須具有一定條件,即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承擔民事責任。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構成民事責任的共同條件有以下四方麵:一是民事違法行為的存在。或者是違反合同、不履行債務,或者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的財產、人身。違法行為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二是民事違法行為造成了損害的後果。民事違法行為通常隻有在引起損害後果的情況下,行為人才負民事責任;三是民事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一般說來,當違法行為是損害產生的必然原因時,行為人即須負民事責任;四是違法衍為人要有過錯(故意萌者過失、一般采取過錯責任原則,但有一些雖然沒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也要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規定了承擔民事責任的十種方式。這十種方式包括合同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的責任,也包括了侵權民事責任。其中侵權民事責任又包括侵犯人身權和財產權兩種責任。這裏僅就侵犯財產權(主要是所有權)的民事責任加以強調。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主要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複原狀;修理、重做、更換;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根據侵權造成損害的實際情況,上述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並使用。在實踐中,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這裏的罰款、拘留不是作為民事責任方式,而是因妨礙民事訴訟所采取的強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