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講了春秋戰國時期齊國丞相田稷子用下屬賄賂的金銀送給母親,母親沒有要,反而說:“這種事隻有不孝順的兒子才會幹,你不是我兒子。”
田稷子羞愧不已,把金銀退回給下屬後又到齊王那裏去請罪。齊宣王表揚了他母親,看在他母親的麵上沒有給他定罪,而且官複原職,另賜金銀給他母親。
他還講了漢代京兆尹雋不疑每天審判囚犯後回家,母親必問:“今天有沒有冤枉好人?”如果聽到有人喊冤時,她就吃不下飯。所以雋不疑做官嚴明不殘忍,無冤案。
司馬光還引用東晉陶侃借管理魚池之便,醃魚送給母親,均遭到母親的訓斥等。告誡天下做母親的都要教育孩子走正路,當官就要當清官。
在《子》一章裏,司馬光用大量篇幅講述了曆代做兒子的如何孝敬父母的事例。
說的是父母活著的時候,盡其所有讓父母吃好穿好,不生氣;父母有病時,兒子應該千方百計,哪怕是變賣所有家產也要給父母治病,有的甚至親自去嚐糞便幫助醫生用藥;父母死後要安葬好並在逢年過節時祭奠。所舉例子中有漢文帝、北齊孝昭帝、孔子、孟子及曆代大臣顯貴等孝敬父母的事例,也有因為盡孝而在民間被奉為楷模的普通百姓。
在《子》這一章的最後,用《禮記》中《內則》裏的一段話告誡天下做兒子的要真正孝敬父母,必須在父母生前死後都要做好事,不做一件壞事,給父母帶來好名聲。如果做一件壞事,給父母帶來惡名,那就是大不孝。如果能使父母榮耀顯赫,那才是孝道的最終目標。
他認為,做兒子的要做到:處上位不驕傲;處下位不作亂;在眾人麵前不爭高低。如果做不到這三點,即使每天給父母煮牛羊肉吃,也算不上是孝子。
在《女》一章裏,司馬光告誡做女兒的一定要做個賢女,嫁出去也要恪守孝道。做賢女必須讀《論語》、《詩經》、《禮》等經典著作。
司馬光說:“古代賢女沒有不喜歡讀書學習的。”並用漢代幾個賢後妃的例子加以說明。特別強調獨女和沒有兄弟的女兒們,更應該恪盡孝道,贍養父母,讓父母享受到兒女的孝心。
在《夫》一章裏,司馬光先用《易經》的話說明夫婦之道是天地間的大義,是風俗教化的本原,不可不重視。
司馬光推崇漢代梁鴻娶妻不看外表容貌,注重女子的高尚誌趣,結果夫妻兩人一輩子相敬如賓,妻子始終與他舉案齊眉;還有漢代鮑宣娶富戶家閨女,退回女子陪送的豐厚嫁妝,讓妻子跟他過貧賤生活,靠自己的雙手勞動度日。
司馬光對曆史上莊周死妻擊鼓而歌,漢代山陽太守薛勤死妻不哭,還慶幸何不早夭,對他們這種悖於禮儀的行為進行抨擊。相反的,對漢代太尉妻死和兒子一起穿喪服哀悼表示讚揚。
司馬光認為,大丈夫應誌在四方,不能因為妻子拉後腿而喪誌。更不能一味聽從驕悍之妻的唆使。不能像晉惠帝、唐肅宗那樣因皇後驕悍不能保全宗室楊太後、太子,更談不上治理國家了。
在《妻》一章裏,司馬光用的篇幅較長。開頭用他自己的話說:“夏代的興起是因為塗山女的功勞;而桀的被放逐是因為妺喜的不賢;殷商的興起是因為有誠氏的貢獻;而商紂的滅亡被殺是由於寵幸妲己;周朝的建立是由於薑嫄、大任的幫佐;而周幽王的被擒是寵信褒姒的結果。”用一正一反的幾個例子說明做妻子的要賢德。
司馬光用古代賢內助的例子提出,當官的妻子一定要讓丈夫清正廉潔。
他舉例說,春秋戰國時期的樂羊子在路上拾到一塊金子回來交給妻子,妻子說:“我聽說有誌者不喝名叫盜泉的水,廉潔的人不接受施舍的食物,你在路上撿金子回來,這不是有汙品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