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大一統”金融機構體係向多元化轉軌(7)(1 / 3)

按照我國理論聯係實際和一切從實際出發的思路,在“大一統”銀行體係中,理論研究隻能以當時存在的銀行體係為對象,就像不能拉著自己的頭發離開地球一樣,這種研究很難超越當時的體製約束。於是,我們的理論隻能研究“大一統”銀行體係中的財政、信貸、物資和外彙的四大平衡問題,貨幣究竟代表黃金還是商品的問題,以及商品與貨幣的比例問題,還有以貨幣必要量為基礎和核心的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問題等等,這些在多元化金融體係中幾乎不會存在,也無需討論,甚至是有些荒謬的問題。因為這些是“大一統”銀行體係中客觀存在、必須解決的問題,以這些問題為對象確實符合理論聯係實際,一切從實際出發的邏輯,隻要這種體係繼續存在下去,這種研究就很難終止。然而,這種研究很難得出一個適當的結論,就像貨幣代表黃金還是商品這並不重要,四大平衡很難實施和貨幣必要量具有不可計量性一樣,“大一統”銀行體係中的不少理論問題幾乎是無解的。而且,即便有解,順著這個方向的研究,認定貨幣代表商品,實現四大平衡和精確地計量貨幣必要量都不足以把“大一統”的銀行體係建設成真正的、多元化的和適合市場經濟需要的金融體係。換句話說,我國的理論研究將囿於原來銀行體製的係統,既難找到自己發展的突破口,更難指引“大一統”銀行體係走上多元化商業銀行發展的軌道。在這個意義上,不是理論的研究帶動實踐的突破,而是實踐的突破為理論的研究創造基礎和條件。如果不是金融管理當局下決心建立多元化的金融體係,我國的理論研究甚至至今還可能沉溺在原來的模式中,討論“大一統”銀行體係中的各種金融現象。而正是多元化金融體係的建立,促使我國的理論研究轉向中央銀行和專業銀行製度的完善,貨幣供求的研究和貨幣政策的貫徹和實施上來,使得我國的理論研究有望再度領先於我國金融改革的實踐,並獲得推動我國金融改革深化的能力,這正是建立多元化金融體係對於金融理論改革深化的意義。

多元化金融體係的建立也有著非常深刻的實踐意義。“大一統”銀行體係中實踐的基本特征是服從上級指令,這就決定了除了金融管理部門的實踐具有主動性和創新意義外,其餘部門的主動性和創新能力則在服從指令的約束下,很難擁有發揮運用的餘地。盡管在我國改革的探索中,曾經多次為發揮各級行的主動性和創造力,而減少對它們的束縛,卻又每每重蹈“一緊就死,一鬆就亂”的覆轍,這表明限製各級行主動性和創造力是“大一統”銀行體係的有序運作的基本條件,但它又導致該體係運作的呆板、僵化和低效率。隻要保留“大一統”銀行體係,就隻能束縛各級行的主動性和創造力,也隻能是整體運作的呆板、僵化和低效率。多元化金融體係的建立,從根本上幫助我國銀行體係走出這樣的循環,它在給各類金融機構以適當運作空間的基礎上,實現中央銀行宏觀的有效控製。

因為每家金融機構、包括中央銀行都能發揮主動性和創造力,而又不超過一定的限度,這就能在提高整體效率的同時,保證金融運行的井然有序。甚至可以說,正是多元化金融體係的建立,才使各家金融機構開展真正意義上的實踐,才有可能推陳出新,創造出豐富多彩、多種多樣的信用形式,從運行機製的角度完善我國多元化的金融體係。

二、促使我國金融體製的完善

我國金融體製的改革必須和經濟體製、甚至政治體製的改革相適應,而不能不顧此兩者的推進程度,僅按照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一馬當先,單兵突進。這就決定了我國金融體製的改革隻能循序漸進,故而仍然存在著許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一)進一步增強中央銀行的獨立性

發達國家大都以立法形式,規定中央銀行對國會,而不是對總統負責,或者將中央銀行總裁的任期與總統的任期交錯開來,以保證其對政府的獨立性。其目的是為了防範政府為了短期目標,如政績、選票等而迫使中央銀行增加貨幣供給,從而不利於貨幣金融的穩定。我國至今沒有類似的立法,但是這並不等於我國沒有同樣的考慮。中央銀行九大區行的設立就是增強中央銀行獨立性的重要舉措,因為在按行政區劃確定中央銀行的情況下,各級中央銀行的運作不能不受同級政府的行政幹預,結果難免為了當地經濟的發展,或者在地方保護主義的壓力之下,增加貨幣供給,擾亂中央銀行總行的統一步驟。設立大區行就沒有相應同級行政長官能夠對這九位中央銀行行長施加影響,這九位行長就能完全對總行負責,而不受地方行政長官出於政績考慮而施加的影響,從而保證我國貨幣供給的嚴肅性和貨幣金融的穩定性。就目前的情況而論,我國還不具備在最高層次上強調中央銀行獨立性的條件,因為,我國目前企業和地方政府的許多運作還未納入規範化的軌道,我國的貨幣供給形勢也表現出不少曆史遺留的紊亂,所以必須強化中央政府的幹預實力,而不能過早地強調中央銀行總行對中央政府的獨立性。但是,隨著企業和地方政府的行為的進入規範化軌道,以及曆史遺留的貨幣流通問題的妥善解決,中央銀行的獨立性問題也要以立法形式在最高層次上展開,這才能將我國貨幣供給和流通的穩定納入長期性的規範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