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我國金融市場的培育與發展(1)(1 / 3)

金融市場是融通資金、買賣金融商品的場所和網絡,它既是金融機構運作的基礎和環境,也是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貫徹實施的條件和環節,它的成熟程度製約著我國金融機構的發展和金融宏觀調控的效果。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國金融市場的培育和發展成了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內容和必要環節。

(第一節)金融市場的起步階段

中國的經濟改革從農村開始,1984年改革的重心才轉移到城市,在1985年以前,由於各種改革還處於摸索階段,金融市場的改革暫時沒有列入改革的試點,以致這一時期金融市場存在著較大的自發性和盲目性。一方麵,政府為這個市場的啟動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盡管仍然帶有很強的計劃色彩;另一方麵,這個市場出現了早期的萌動,但是它的運作又帶有明顯的擺脫控製的無序性。

1981年7月,財政部重新發行國債,到1985年累計發行近20億元,此時國債發行的特點是期限較長,利率較低,不能流通轉讓,主要靠行政攤派發行。一些城市出現了自發的商業票據的承兌貼現。企業開始發行債券和股票,但是還很不規範。各種集資活動也開始流行普及起來,但是,管理仍比較混亂。銀行開始發行金融債券,籌集資金,用於滿足企業流動資金的需要。

1984年出現了較為嚴重的通貨膨脹,1985年國家實行了緊縮的貨幣政策,企業資金趨於緊張,各種不規範的融資活動便產生於這樣的經濟背景。針對這種情況,國務院指示銀行研究建立資金市場,解決資金融通的需要;理論界也開展了建立金融市場的大討論。

1985年9月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中,明確提出“在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和管理下,運用多種金融工具積極發展橫向的資金融通,促進資金市場的逐步形成”,就此拉開了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序幕。

1986年,我國開始了建立金融市場的試點工作,到1993上半年,中國的金融市場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它表現在:(1)貨幣市場得到了快速的發展,金融機構普遍開展了同業拆借業務,促進了資金的橫向流通,一些城市形成了一定規模的融資中心;銀行普遍開展了票據承兌、貼現和再貼現業務,促進了商業信用的票據化;(2)外彙調劑市場滿足了外彙供需雙方的需要;(3)證券市場發展迅速,股份製改造由試點到全麵推開,上市公司通過證券發行市場募集了大量資金,直接融資逐漸形成規模;證券交易所的建立將分散的櫃台交易轉為交易所集中交易,有價證券的轉讓市場與發行市場互相促進,共同發展;(4)管理部門提出了不少規範和完善市場的製度規定。

由於金融市場發展過快,尤其是同業拆借市場和股票市場,管理和調控手段沒有相應跟上,有關製度法規也有待於健全,這就不能不引發一係列的問題。從1994年開始,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以規範化為目標。

1992年和1993年上半年,我國經濟運行再度過熱,通貨膨脹又卷土重來,大量的資金湧入股票市場和房地產市場。1993年下半年,國務院開始實行宏觀調控,金融市場也進入了規範完善階段,為1995年以後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在這一階段,我國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外彙交易市場,外彙指定銀行為市場的交易主體,中央銀行按宏觀經濟調控目標適時入市平抑彙價。在清理同業拆借的基礎上,擴大全國同業拆借市場的規模,逐步使其成為金融機構調劑頭寸的主要方式,票據市場得到了穩步的發展,企業融資渠道相應拓寬,中央銀行也以票據市場作為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的政策工具。中央銀行逐步構建以中央銀行利率為核心的利率體係,逐漸放寬市場利率在整個利率體係中的作用。包括股票、國債、企業債券在內的證券市場在規範的基礎上獲得了快速的發展,證券市場成為企業重要的融資場所,有力地促進了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

(第二節)貨幣市場的形成和發展

同業拆借市場是指金融機構之間進行短期資金融通,以調劑臨時性資金餘缺的市場。在計劃經濟中,因為銀行資金的借貸全部被納入信貸計劃之中,各級行之間沒有非計劃往來,但是,隨著信貸計劃控製的鬆動和實存實貸體製的建立,專業銀行之間可以相互拆借資金,橫向調劑資金的餘缺,同業拆借市場隨之活躍起來。

一、同業拆借市場的初期發展

1986年1月,國家體改委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召開了廣州等五個城市金融體製改革試點座談會,決定將建立同業拆借市場列為金融體製改革的試點內容。

同年1月7日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中規定:“專業銀行之間的資金可以相互拆借”,“專業銀行之間相互拆借的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議定”等。1986年5月3日,中國經濟體製改革以來第一家城市信用社之間的資金拆借市場在湖北武漢正式掛牌營業,自此,同業拆借市場迅速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