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南“嗯”了聲:“昨天取消的會議,另外找時間補回來。今天去滬城的行程再給我確認一遍,把時間表發到我郵箱。”
“是。”
向南交代完,這才走進辦公室。電腦屏幕上,依舊放著傅夜司和陌生女子擁吻的照片,他昨天走得急,連電腦都沒關。
輕輕移動鼠標,將網頁叉掉,他深吸口氣,集中精神工作。以他今時今日的能力,完全可以替溫暖平息輿論風波,但無論她現在處於多麼風口浪尖的位置,那都是傅家的私事,輪不到他這個外人上趕著去插手。
時至中午,羅城抱著一個箱子小心翼翼地走進他的辦公室,向南抬頭瞄了一眼,又低下頭去繼續忙碌:“裝的什麼?”
羅城是向南的發小,讀書時成績不好,專喜歡在道上混。後來向南做房地產生意,黑白兩道都需要人,羅城自然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專門幫他打點一些上不了台麵的事。
將箱子輕輕放他桌上,羅城嘴角一勾:“古玩。”
向南抬起頭來,微一挑眉:“你帶古玩給我做什麼?”
“你今天不是要去滬城打點關係嗎?聽說周氏建材那老頭最愛古玩,你帶個過去,好討他歡喜。”
向南沉默片刻,眼睛微微眯起:“聽說?聽誰說?”
羅城脫口而出:“嫂子說的。之前碰到她,跟她聊了兩句你去滬城的事,她就拿了這個給我。”
向南手指在桌麵輕叩兩下:“嗯?”
羅城一愣,立馬改口:“哦不,林夕說的。”
向南視線變得有些危險:“所以背著我,你都是叫她嫂子?”
羅城幹笑兩聲,搓手:“南哥,林夕不挺好的嘛,當我嫂子合適!”
向南眉頭皺起,斥道:“少自作聰明。”?
羅城就蔫蔫兒地閉了嘴。
其實羅城會這麼買林夕的賬,其中的道理向南明白。
公司創業初期,很多商界關係都是林夕牽的線,該約誰,該在哪裏吃,該送什麼樣的禮,一樣一樣,她都摸得門兒清,跟競爭對手搶地,拆遷,賒款等後續事宜,她也沒少出謀劃策。誰也想不到,年紀這麼小的姑娘,眼光竟然這麼準,城府竟然這麼深,心腸竟然這麼狠。
不過這也不奇怪。客觀地說,林夕敏慧衝懷,加上她父親位高權重,自然要接待不少商賈巨擘,她成天耳濡目染,想不懂人情世故都難。羅城在這點上,是很服林夕的,加上她一向有籠絡人心的手段,羅城向著她也不是什麼稀奇事兒。
隻是後來公司上了軌道,向南自己就可以運作那些關係,慢慢地,林夕的價值就變得薄弱,很多事他都不再過問她的意見。現在的林夕對他來說,還沒有被他丟棄的原因,就是她的身體。他是第一個占有她的男人,她也是他的第一個女人,唯一的一個,幹幹淨淨,清清白白,為他量身定做,所以他才一直留著。
盡管有時候,恨她恨得牙癢。
“南哥。”羅城打斷他,“帶嗎?好歹是她的心意。”
向南收起思緒,麵無表情道:“東西拿去還給她,讓她以後少管閑事。”
“哦。”羅城嘴上嘟囔著,想起昨天的事兒,便鬥膽問了句,“南哥,昨天你,去見溫暖了?”?
向南微窒,沉著臉搖了搖頭。
羅城舒了口氣:“那就好。”
向南和溫暖讀書時那些破事兒他都清楚。溫暖家境貧困,爸爸因為殺人蹲了號子,媽媽收入微薄,還經常酗酒,動不動就打她,也不管家裏的事,一直是向南和他媽媽在照顧她,為她遮風擋雨,相處久了,兩人順理成章就成了一對。
向南很疼溫暖,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是第一時間想到她,辛苦打工掙幾個零用錢,也都拿給溫暖花,上大學掙的獎學金,也都拿給溫暖買新衣服,因此他經常被哥們兒嘲笑為二十四孝老公。
有次在學校,有個男同學嘲笑溫暖的爸爸蹲號子,家裏沒男人,淫笑著讓她缺“男人”了就找他,一向溫文爾雅的向南紅著眼睛,第一次動手打人,差點兒把那人眼珠子給打爆。向南就是對溫暖這麼好,誰都以為他們會是一對,卻沒想到溫暖最後變了心。
但在他眼裏,他從來不覺得溫暖愛向南,愛一個人會付出,溫暖卻是一味地索取,隻是向南愛得盲目,看不出來,或者視而不見。
走進咖啡館的女人戴蒼蠅鏡,穿範思哲最新款連衣裙,踩Jimmy Choo高跟鞋,唇上塗香奈兒的傳奇。
來往的人流裏,沒有誰認出她就是緋聞主角傅夜司的妻子,那個在新聞視頻裏被狗仔圍攻,不施粉黛,看起來憔悴傷心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