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節 讓孩子“有準備”地玩(1 / 2)

當孩子哭時,為了不讓她哭,給奶吃或給糖果等,這是多數母親的做法。她們反複地做這種事,並不認為多,實際上這是錯誤的。孩子的樂趣,絕不像我們所認為的那樣隻是吃喝。孩子除了味覺的樂趣外,還有視覺和聽覺的樂趣。因此,我的女兒哭時,為了不讓她哭,我給她能發出響聲的玩具、氣球,或是敲鍾讓她看。孩子吃喝過多,就會變得遲鈍,容易生病。

由於孩子需要發展各種能力,遊戲要按這一要求去做。因此,我在孩子房間的一個角落開設了“運動場”。那裏有各種器具,有的可以用棒敲打,有的可以懸垂,以促進她的肌肉發達。孩子的遊戲一定要有明確的目的,必須使他們在精神上、身體上、道德上的各種能力都發展起來,不可白白浪費他們的精力。

孩子都喜歡做“模仿遊戲”,它能有效地發展孩子的智力,應經常玩。紐約有專門的兒童劇場,我認為這種劇場應多建一些。人們雖然對電影有種種看法,但我認為,隻要選好影片,電影是很有教育價值的。我經常帶女兒去看好的兒童劇和電影。回家後,我們二人表演。角色不夠時,用布娃娃和其他物品頂替。不僅如此,讀過的書中的故事,我們差不多也都表演過。

愛好發展能力的遊戲,這是孩子的本能。我和女兒常常做蒙眼睛的遊戲。似乎所有的孩子都喜歡這一遊戲。具體的玩法是把孩子的眼睛蒙上,給她各種物品讓她猜是什麼東西。另一種玩法是蒙上眼睛,在屋子裏摸索,碰到一件東西讓她猜是什麼。這類遊戲能有效地發展孩子的觸覺。

為了發展女兒的視覺,我們做數數兒的遊戲。把棋子、豆等放在桌上幾個,讓她看一下就說出數字。我利用一切機會做這類遊戲。例如:在飯後,見到盤子中的蘋果,馬上問:“這是幾個?”或者走路時,見到路旁的東西,就問:“那是幾個?”或者在另一間屋子的桌上放上各種物品,讓她看一眼就說出是些什麼東西。這一遊戲可以使孩子視覺靈敏,並發展記憶力。

在女兒很小時,我帶她到各處去。以後如果再去那裏,就讓她在前頭領我走。她從18個月時起,就能帶著我和奶媽到各處去。

訓練視覺的遊戲很多。例如,我心裏想著室內的某一件東西,告訴她這個物品是紅色的,讓她猜我想的是什麼。女兒就猜是字典、吸墨紙、花瓶的花等等,猜上3次或5次,必須在規定的次數內猜對。若猜不著,就輪到她說我猜了。

我們還做乘法口訣的遊戲。把5×7或8×9寫成口訣卡片,把這些卡片字朝下摞起來,一張一張地往外抽,抽出一張翻過來看,盡快地說出結果,如35、72等等。假若未能馬上說出或說得不對,別人便說出來,並把說對的卡片拿走。

孩子必須學會控製自己的身體,換言之,孩子必須學會控製自己的肌肉。在這方麵,做“模仿銅像”的遊戲是有效的。玩法是這樣:某人擺出某種姿勢,對方數數,如50、100,在規定的數字內不許動。希臘人經常做這類遊戲。據說他們的動作之所以那樣優美,原因就在於此。

用紙、布等材料製作物品等運用手指的遊戲,對發展孩子的能力是有效的。隻要肯於動腦筋,可做的東西種類是很多的,孩子們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高興地玩。

我和女兒用紙做蝴蝶、船等,用剪好的布做娃娃,用卷煙盒製作小馬車和火車,用厚紙建造房屋和城市,建造橋梁和寶塔等。還用花生做娃娃,用香蕉做馬,這些遊戲不僅使孩子高興,而且能發展他們的創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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