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3章(1 / 1)

我弟弟在家裏住了一個月之後就離開了,照舊是我送他去機場,陪同的還有韓航,他倆的關係比我想象中的要好。

像我之前所說的,凱爾是一個不大喜歡和陌生人交流的人,但有時也很奇怪,隻要他喜歡,陌生人也是熟人,比如韓航。

送走了凱爾之後,韓航解答了我這個疑惑。

其實他不是分陌生人和熟人,隻是分辨那人對我是真心還是客套。所有對我好,我也真誠相待的人,他愛屋及烏,也會坦誠相待。

韓航還舉了個例子,比如艾米菲和蘇芷若那些人,他肯定也沒有排斥過。

我仔細地想了想,我之前一直認為他和艾米菲蘇芷若阿何他們相處得也很熱絡的原因是見麵次數多了,漸漸熟起來的緣故。

聽了韓航的分析再回想起來,發現也許真的就如韓航所說,因為即便是我第一次把他帶出來和艾米菲他們認識,他也沒有拒人於千裏之外,而是很友好地打招呼。

艾米菲經常形容我長姐如母,其實如果真的算起來,凱爾和我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甚至如果不是機緣巧合,我和他也許連路人都不是。

他是我弟弟,卻隻是從孤兒院領養回來的。這一點他自己也知道,而且知道地很清楚,因為我們把他帶回家的時候,他的年齡已經能記一些事了,當然,不大,但記住自己曾在孤兒院曾是無父無母的孩子這一點是相當簡單的,我和他在一起的時候也從來不忌口他的身世,既然記得就幹脆不要去忌諱,你越提到這個就顧忌他的話,他會越覺得這點有什麼,反倒把它當成隨意的話題,他也會習慣。

所以當韓航說到我們的長相的時候,我直接說他是撿來的,他直接回答他就是撿來的一樣,他並不在意這個。就因為這樣隨意,所以在旁人聽來這更像是一句玩笑話。

不過他對人的態度取決我的原因,也不是沒有根源可追朔的。

我還記得爸爸媽媽想要領養孩子的原因是想挽救婚姻,當然,這是爸爸告訴我為什麼他要和媽媽離婚的那一天一起解釋給我聽的。

因為孩子多了,家裏就熱鬧了,爸爸的意思是再要一個孩子,但媽媽沒有時間,而且她不太願意生孩子,因為這對於女人來說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這一點我可以理解。

後來在雙方協商下,達成一致意見,領養一個孩子。

去孤兒院那天,他們把我也帶去了。

他們去和院長談事情的時候我就在院裏玩。

然後碰到了凱爾,當時他的名字並不叫這個,這個名字是媽媽取的,姓也隨的媽媽。我聽到別的孩子叫他球球,因為他被丟在這裏時手上還捆著一隻氣球。他的親人或許是害怕他不能被別人看到,或者看到時太晚,所以給他綁個氣球在身上,氣球飄在半空中,這樣別人就更容易發現他了。

我看到他的時候他正蹲在地上看一隻螞蟻,我看了他很久,當時隻是想看他能看到什麼時候,誰知他卻在我站都站累了的時候扭過頭說,“姐姐,你想看的話可以說,我把位置讓給你。”

他的話帶著濃重的南方口音,特別地糯特別地軟,我甚至一度以為,我是不是就是被他的聲音給吸引的,然後才會蹲下去陪他看了兩個小時螞蟻,最後問他,要不要和我住在一起,家裏有爸爸,有媽媽,還有一條遊來遊去很漂亮的金魚。

那條金魚在一次爸爸媽媽吵架的時候一時激動打翻了魚缸後忘了撿起來死了。他們都隻顧著生氣了,並沒有時間去理會一條魚的生死。

我和弟弟從門縫裏看見那條魚在一灘水漬裏掙紮了幾下就不動了,凱爾想出去救它,因為我在帶凱爾回這個家的時候就介紹了這位家庭成員,在他眼裏,這條魚也是很重要的吧,而我會這麼介紹,隻是擔心自己說的家裏擁有的東西太少,他不會喜歡,我能告訴他的,隻剩下一條在父母不在家卻還能讓我看著遊來遊去的魚。

我沒讓凱爾出去,我知道他害怕,孩子都害怕父母吵架,何況他知道那不是他的父母,麵對他們就越會小心翼翼。

我告訴他說,沒有關係,我們把它放回海裏它過一段時間就又活了。

後來我把它放去了海裏。一個海浪打過去就再也看不到小金魚的蹤影。凱爾那時或許以為它是會活的,隻是他沒有辦法親眼看著它活過來。

我騙小孩子的能力就是從欺騙凱爾開始。但不得不說,不管什麼事,我最先想到的都是保護好他。就連精神不穩定那一段時間,我也是立刻懇求媽媽把他送到學校寄宿,那段時間都不要回家。

在這個家裏他受的傷害很少,但我們心裏其實都明白,他真正的傷害在於被拋棄是一個事實,他是一個孤兒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