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2 / 3)

緣也。萑,細葦也。末,經所終,有以識之。必長筵者,以有左右饌也。今文萑皆為莞。  [疏]“司宮”至“自末”。注“司宮”至“為莞”。釋曰:雲“司宮,大宰之屬,掌宮廟者”,案《燕禮》雲:“司宮尊於東楹之西。”注:“司宮,天子曰小宰,聽酒人之成要者也。”注雖不同,其義一也。但《燕禮》司宮雲設尊,故以小宰解之,此司宮設幾席,故以大宰之屬解之。案大宰之下有宮人,掌宮中除汙穢之事,即此司宮。彼不言設幾席者,以天子具官,別有司幾筵,又有小宰。諸侯兼官,故司宮兼司幾筵及小宰也。雲“丈六尺曰常,半常曰尋”者,此皆無正文。案《周禮-考工記》雲車有六等之數,雲:“軫崇四尺,謂之一等;又雲戈長六尺六寸,既建而迆之,崇於軫四尺,謂之二等;人長八尺,崇於戈四尺,謂之三等;殳長尋有四尺,崇於人四尺,謂之四等;車戟常,崇於殳四尺,謂之五等;酋矛常有四尺,崇於戟四尺,謂之六等。”自軫至矛,皆以四尺為差。以是約之,即知常是丈六尺,尋是八尺也。雲“萑,細葦”者,以類言之,其實全別。是以《詩》雲“葭菼”,注雲:“葭,蘆菼。”則葦一名蘆,一名,一名萑,一名菼。此萑又與莞席之莞不同,彼莞謂蒲也。雲“有以識之”者,席無異物為記,但織之自有首尾可為記識耳。雲“必以長筵者,以有左右饌”者,賓在戶牖之閒,南麵,上陳饌之時,正饌在左,庶羞在右,陳饌雖不在席上,皆陳於席前,當席左右,其閒容人,故謂長筵也。  宰夫筵,出自東房。筵本在房,宰夫敷之也。天子諸侯左右房。  [疏]“宰夫”至“東房”。注“筵本”至“右房”。釋曰:上雲司宮具幾筵,具之在房,宰夫敷之而已。“天子諸侯左右房”,以其言東房,對西房。若大夫士直有東房而已,故直雲“在房”也。  賓之乘車在大門外西方,北麵立。賓車不入門,廣敬也。凡賓即朝,中道而往,將至,下行,而後車還立於西方。賓及位而止,北麵。卿大夫之位當車前。凡朝位,賓主之閒,各以命數為遠近之節也。  [疏]“賓之”至“麵立”。注“賓車”至“節也”。釋曰:雲“賓車不入門,廣敬也”者,《曲禮》雲“客車不入大門”,與此同。《覲禮》雲“偏駕不入王門”,偏駕,謂同姓金路之等。乘墨車以朝,墨車亦雲不入大門,與此亦同。雲“凡賓即朝,中道而往”者,《內則》雲:“男子由右,女子由左,車從中央。”故賓乘車中道。雲“而後車還立於西方”者,案《少儀》雲:“仆於君子,始乘則式,君子下行,然後還立。”注雲:“還車而立,以俟其去。”是還立於西方鄉外。雲“賓及位而止,北麵”者,案《玉藻》雲“賓立不當門”,彼亦謂聘使也。雲“卿大夫之位當車前”者,案《大行人》雲上公立當軹,侯伯立當前疾,子男立當衡,又雲大國之孤“朝位當車前”者,則卿大夫立亦與孤同一節。兼雲大夫者,小聘曰問,使下大夫,立與孤卿同當車前,故連言也。雲“凡朝位,賓主之閒,各以命數為遠近之節”者,案《大行人》雲上公朝位,賓主之閒九十步,侯伯七十步,子男五十步,注雲:“朝位,謂大門外賓下車,及王車出迎所立處。”又雲“凡諸侯之卿,其禮各下其君二等,以下及大夫士皆如之”。若然,如諸侯則依命數,臣下其君二等,則不得依命數矣。而雲依命數者,依命數據君而言,其臣依君命數而降之,故鄭總以命數言之也。  鉶芼,牛霍、羊苦、豕薇,皆有滑。藿,豆葉也。苦,苦荼也。滑,堇荁之屬。今文苦為芐。  [疏]“鉶芼”至“有滑”。注“藿豆”至“為芐”。釋曰:雲“滑,堇荁之屬”者,案《士虞記》雲:“鉶芼,用苦若薇,有滑。夏用葵,冬用荁。”鄭注雲:“荁,堇類也。乾則滑。夏秋用生葵,冬春用乾荁。”此經雲“皆有滑”,不言所用之物,故取《士虞記》解之。雲“之屬”者,其中兼有葵也。  讚者盥,從俎升。俎,其所有事。  [疏]“讚者盥從俎升”。注“俎其所有事”。釋曰:直言此者,豆亦從下升。不言從豆升者,讚者不佐祭豆,直佐祭俎,故雲“俎,其所有事”。是以上經雲:“三特之肺不離,讚者辯取之,壹以授賓。”若然,黍稷亦讚祭,不彼黍稷升者,黍稷設之在後故也。黍稷雖後升,先祭者,以其先食黍稷,後食肉故也。  簠有蓋冪。稻粱將食乃設,去會於房,蓋以冪。冪,巾也。今文或作幕。  [疏]“簠有蓋冪”。注“稻粱”至“作幕”。釋曰:簠簋相將,簋既有會,明簠亦有會可知。但黍稷先設,故卻會於敦南,簠盛稻粱,將食乃設,故鄭雲“去會於房,蓋以冪。冪,巾也”。至於陳設,冪亦去之,經雲“有蓋冪”者,據出房未設而言。  凡炙無醬。已有鹹和。  [疏]“凡炙無醬”。注“已有鹹和”。釋曰:雲“凡”者,欲解《儀禮》一部之內,牛、羊、豕炙,皆無醬配之。雲“已有鹹和”者,若今人食炙然。  上大夫蒲筵,加萑席。其純,皆如下大夫純。謂三命大夫也。孤為賓,則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也。  [疏]“上大”至“夫純”。注“謂三”至“純也”。釋曰:經雲上大夫不辨命數,則子男之卿再命,其席亦同下大夫。鄭言“謂三命大夫”者,欲見公侯伯之卿三命,亦與子男下大夫同。公之孤四命,其席則異,鄭據三命而言。雲“孤為賓,則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者,案《周禮-司幾筵》雲筵國賓於牖前,“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雲“左彤幾”,與此記三命已下席不同,故知彼國賓謂筵孤也,無正文,故雲“則”也。  卿擯由下。不升堂也。  [疏]“卿擯由下”。注“不升堂也”。釋曰:此謂上擯擯詔賓主升降周還之事,故雲“不升堂”。  上讚,下大夫也。上,謂堂上。擯,讚者,事相近,以佐上下為名。  [疏]“上讚下大夫也”。注“上謂”至“為名”。釋曰:案上經雲讚者告具於公而讚賓食,故雲上讚使下大夫為之。  上大夫庶羞。酒飲漿飲,庶羞可也。於食庶羞,宰夫又設酒漿,以之食庶羞可也。以優賓。  [疏]“上大夫”至“可也”。注“於食”至“優賓”。釋曰:案上經雲“上大夫庶羞二十豆”,此記人複記之者,欲見上大夫食加飯之時,得兼食庶羞。又食會飯及庶羞之時,宰夫更設酒飲、漿飲,故鄭雲“於食庶羞,宰夫又設酒漿,所以食庶羞可也”。所以然者,優賓故也。  拜食與侑幣,皆再拜稽首。嫌上大夫不稽首。  □《儀禮注疏》□注  漢-鄭 玄□疏  唐-賈公彥  □整理 明月奴□製作 真 如□發布  《儀禮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