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洗於阼階東南,罍水在東,篚在洗西,南陳。設膳篚在其北,西麵。或言南陳,或言西麵,異其文也。

[疏]“設洗”至“西麵”。注“或言”至“文也”。釋曰:雲“異其文也”者,洗篚言南陳,亦西麵,膳篚言西麵,亦南陳,其實所從言異,尊君故也。

又設洗於獲者之尊西北,水在洗北,篚在南,東陳。亦統於侯也。無爵,因服不也。有篚,為奠虛爵也。服不之洗,亦俟時而陳於其南。

[疏]“又設”至“東陳”。注“亦統”至“其南”。釋曰:雲“亦統於侯也”者,前設尊兩獻酒,亦雲“服不之尊”,俟時而陳於南,統於侯。今此設篚在南,後設服不之洗在南,亦統於侯。

小臣設公席於阼階上,西鄉。司宮設賓席於戶西,南麵,有加席。卿席賓東,東上。小卿賓西,東上。大夫繼而東上。若有東麵者,則北上。席工於西階之東,東上。諸公阼階西,北麵,東上。唯賓及公席布之也,其餘樹之於位後耳。小卿,命於其君者也。席於賓西,射禮辨貴賤也。諸公,大國有孤卿一人,與君論道,亦不典職如公矣。

[疏]“小臣”至“東上”。注“唯賓”至“公矣”。釋曰:知“賓及公席布之,其餘樹之於位後”者,下文更有孤卿大夫席文,故知也。此實未布而言布之者,欲辨尊卑,故先言也。孤尊而後言之者,言“若”,是有無不定,故後言也。雲“小卿,命於其君者也”者,按《王製》雲:“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小國亦三卿,一卿命於天子,二卿命於其君。若言小卿,據次國已下有之。雲“射禮辨貴賤也”者,決《燕禮》大、小卿皆在尊東,西無小卿位,彼主於燕,不辨貴賤故也。雲“與君論道,亦不典職如公矣”者,成王《周官》雲:“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是三公論道無職,比大國立孤一人,論道與公同,亦無職,故雲不典職如公也。縱鄭不見《周官》,於《周禮》三公亦無職,《考工記》雲“或坐而論道”,亦通及三公矣。

官饌。百官各饌其所當共之物。

[疏]“官饌”。釋曰:《燕禮》宰饌,此不言宰而言官者,欲見非獨宰,故鄭雲“百官各饌”。

羹定。亨肉孰也。《射義》曰:“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燕禮牲用狗。

射人告具於公。公升即位於席,西鄉。小臣師納諸公卿大夫,諸公卿大夫皆入門右,北麵,東上。士西方,東麵,北上。大史在幹侯之東北,北麵,東上。士旅食者在士南,北麵東上。小臣師、從者在東堂下,南麵,西上。大史在幹侯東北,士旅食者在士南,為有侯,入庭深也。小臣師,正之佐也。正相君,出入君之大命。

[疏]“射人”至“西上”。注“大史”至“大命”。釋曰:自此盡“少進”,論群臣立位之事。雲“大史在幹侯東北,士旅食者在士南,為有侯,入庭深也”者,決《燕禮》,士旅食者立於門西東上。此不繼門而在士南繼士者,為有侯,故入庭深也。雲“小臣師,正之佐也”者,下有小臣正,正,長也,故以師為佐。雲“正相君,出入君之大命”者,小臣正,小臣中尊如天子大仆,故引《大仆職》解之也。

公降,立於阼階之東南,南鄉。小臣師詔揖諸公卿大夫,諸公卿大夫西麵,北上,揖大夫,大夫皆少進。詔,告也。變爾言揖,亦以其入庭深也。上言大夫,誤衍耳。

[疏]注“詔告”至“衍耳”。釋曰:《燕禮》言“爾”,以其近門去君遠而言爾。爾,近也,移也,揖之使移近。此入庭深,故不言爾而言揖,揖之而已,不須移近之也。雲“上言大夫,誤衍”者,以其大夫與公卿麵有異,故下別言大夫少進,明上有大夫,誤衍“大夫大夫”四字也。

大射正擯。大射正,射人之長。

[疏]“大射正擯”。注“大射正射人之長”。釋曰:自此盡“門外北麵”,論請立賓之事。大射正對射人為長,若小臣正對小臣師亦為長。

擯者請賓。公曰:“命某為賓。”某,大夫名。擯者命賓,賓少進,禮辭。命賓者,東麵南顧。辭,辭以不敏。反命,以賓之辭告於君。又命之。賓再拜稽首,受命。又,複。

擯者反命。賓出,立於門外,北麵。公揖卿大夫,升就席。小臣自阼階下北麵,請執冪者與羞膳者。請士可使執君兩甒之冪,及羞脯醢庶羞於君者。方圜壺獻無冪。

[疏]“公揖”至“膳者”。注“請士”至“無冪”。釋曰:自此盡“公卿者”,論卿大夫定位及請執冪之事。雲“請士可使”者,鄭知請士者,據《燕禮》而知。雲“方圜壺獻無冪”者,方圜壺,臣尊獻獲者,尊皆無冪。

乃命執冪者。執冪者升自西階,立於尊南,北麵,東上。命者於西階前以公命命之,東上,執玄尊之冪為上。羞膳者從而東,由堂東升自北階,立於房中,西麵南上。不言命者,不升堂,略之。

[疏]“乃命”至“東上”。注“命者”至“略之”。釋曰:知“命之在西階前”者,以其小臣位在東堂下,於阼階請公命,乃就西階請執冪者,以其執冪者士位在西故也。雲“羞膳者從而東”者,已於《燕禮》釋訖。雲“不升堂”者,但不由南方升,略之。升自北堂,是亦升堂矣。

膳宰請羞於諸公卿者。膳宰請者,異於君也。

[疏]“膳宰”至“卿者”。釋曰:不言命者,對君言命於臣,略之。

擯者納賓,賓及庭,公降一等揖賓,賓辟。及,至也。辟,逡遁,不敢當盛。

[疏]“擯者”至“賓辟”。注“及至”至“當盛”。釋曰:自此盡“賓答再拜”,論主人迎賓拜至及獻賓之事。雲“公降一等揖賓”,不言請賓至位就席者,亦是以賓與主人為禮,禮不參,故不請也。此言“賓辟”,《燕禮》不言,文略也。

公升,即席。以賓將與主人為禮,不參之。

奏《肆夏》。《肆夏》,樂章名,今亡。呂叔玉雲:《肆夏》,《時邁》也。《時邁》者,大平巡守,祭山川之樂歌。其《詩》曰:“明昭有周,式序在位。”又曰:“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奏此以延賓,其著宣王德,勸賢與?《周禮》曰:“賓出入,奏《肆夏》。”

[疏]“奏肆夏”。注“肆夏”至“肆夏”。釋曰:雲“《肆夏》樂章名,今亡”者,案《周禮-鍾師》雲“以鍾鼓奏《九夏》”,杜子春引呂叔王以為“《肆夏》,《時邁》也;《繁遏》、《執傹》也;《渠》,《思文》也”。後鄭雲:“以《文王》、《鹿鳴》言之,則《九夏》皆《詩》篇名,《頌》之族類也。此歌之大者,載在樂章,樂崩亦從而亡,是以《頌》不能具。”鄭彼注破呂叔玉。此注亦雲“《肆夏》,樂章名,今亡”,與彼注亦同。今此又引“呂叔玉”於下者,以無正文,叔玉或為一義,故鄭於此兩解之也。雲“祭山川之樂歌”者,以其《時邁》序雲:“巡守告祭柴望也。”謂巡守祭當方山用,則《王製》及《尚書》雲“望秩於山川”是也。雲“明昭有周”者,美武王有明,明於周。雲“式序在位”者,式,用也,任賢用能,序之使在官位。雲“我求懿德”者,懿,美也,我求取美德之人也。雲“肆於《時夏》”,肆,遂也,夏,大也,能如此遂於王道之大。雲“奏此以延賓,其著宣王德,勸賢與”者,今國君歌此詩,延賓入者,其欲著明諸侯,宣布王之德,以勸賢人,使有德言與者?鄭以義解之,無正文,故雲“與”以疑之也。雲“《周禮》曰:賓出入,奏《肆夏》”者,按《大司樂》雲:“王出入則令奏《王夏》,屍出入則令奏《肆夏》,牲出入則令奏《昭夏》。”下雲:“大饗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鄭注雲:“大饗,饗賓客也。”彼賓客謂諸侯來朝者也。“不入牲,牲不入,亦不奏《昭夏》也。其他謂王出入,賓客出入,亦奏《王夏》、《肆夏》。”以此言之,王用《肆夏》以饗諸侯來朝。今引之者,證燕時納賓,亦奏之。按《燕禮》記雲:“若以樂納賓,則賓及庭奏《肆夏》。”鄭雲:“卿大夫有王事之勞,則奏此樂焉。”此亦同彼注也。若臣無王事之勞,則如常燕,無以樂,納賓法也。又此納賓樂,故諸侯亦得用,若升歌則不可。若賓醉而出,奏《陔夏》,與此異也。

賓升自西階,主人從之。賓右北麵至再拜,賓答再拜。主人,宰夫也,又掌賓客之獻飲食。君於臣雖為賓,不親獻,以其莫敢亢禮。

主人降洗,洗南,西北麵。賓將從降,鄉之,不於洗北,辟正主。

[疏]“主人”至“北麵”。注“賓將”至“正主”。釋曰:自此至“虛爵降”,論主人獻賓之事也。雲“不於洗北,辟正主”者,按《鄉飲酒》、《鄉射》主人降洗,洗北南麵是正主,此宰夫代君為主,故不於洗北南麵也。

賓降階西,東麵。主人辭降,賓對。對,答。主人北麵盥,坐取觚,洗。賓少進,辭洗。主人坐奠觚於篚,興對。賓反位。賓少進者,所辭異,宜違其位也。獻不用爵,辟正主。主人卒洗。賓揖,升。賓每先升,尊也。主人升,賓拜洗。主人賓右奠觚答拜,降盥。賓降,主人辭降,賓對。卒盥。賓揖升。主人升,坐取觚。取觚,將就瓦甒酌膳。執冪者舉冪,主人酌膳,執冪者蓋冪。酌者加勺,又反之。反之,覆勺。

筵前獻賓。賓西階上拜,受爵於筵前,反位。主人賓右拜送爵。賓既拜,於筵前受爵,退複位。

[疏]注“賓既”至“複位”。釋曰:雲“賓既拜,於筵前受爵”者,鄭恐讀者以拜下讀為句。

宰胥薦脯醢。宰胥,宰官之吏也,不使膳宰薦,不主於飲酒,變於燕。

[疏]注“宰胥”至“於燕”。釋曰:雲“不使膳宰薦者,不主飲酒,變於燕”者,決《燕禮》使膳宰薦,主於飲酒故也。

賓升筵。庶子設折俎。庶子,司馬之屬,掌正六牲之體者也。《鄉射》記曰:“賓俎,脊、脅、肩、肺。”不使膳宰設俎,為射變於燕。賓坐,左執觚,右祭脯醢,奠爵於薦右,興取肺,坐絕祭,嚌之,興加於俎,坐捝手,執爵,遂祭酒,興,席末坐啐酒,降席,坐奠爵,拜,告旨,執爵興。主人答拜。降席,席西也。旨,美也。

樂闋。闋,止也。樂止者,尊賓之禮盛於上也。

[疏]“樂闋”。注“闋止”至“上也”。釋曰:此上經雲“奠爵拜告旨”,下經雲“賓卒爵”,則此經者是賓啐酒節即樂闋。《燕禮》記亦雲:“賓及庭,奏《肆夏》。賓拜酒,主人答拜而樂闋。”亦據啐酒時。按《郊特牲》“賓入大門而奏《肆夏》”,又曰“卒爵而樂闋”,與此啐酒樂闋不同者,彼注謂朝聘者,故卒爵而樂闋,此燕己臣子法,故啐酒而樂闋也。雲“尊賓之禮盛於上也”者,賓及庭,奏《肆夏》,乃至升堂飲酒,乃樂止,是尊賓之禮盛於堂上者也。

賓西階上北麵坐,卒爵,興,坐奠爵,拜,執爵興。主人答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