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17條人命(1 / 2)

反正有避毒玉佩,聽子萌說這個“四花散”對我有好處,我就咕咕多喝了一些,斐申見狀,當然是高興地不得了。

為了下麵的劇情,我還不能光喝不“醉”,所以,把桌上的酒喝得差不多了,我就假裝被迷倒,趴在桌子上扮演現場道具。

子萌的表演又開始了,說句題外話,要是讓她來演電影,別的電影明星估計就要因失業而淪落風塵了。

子萌道:“我哥哥平常酒量很大的,怎麼今天喝了這麼一點就醉了,你們是不是在酒裏放迷藥了?”

她這是在推進劇情,好讓作者少些廢話……

可斐申不願意,他還有好多台詞沒說,不過劇情已經不按他的劇本來了,隻能即興發揮,簡化台詞,道:“姑娘說的哪裏話,這酒本身就是上等的烈酒,容易醉很正常,我怎麼會給你們下迷藥呢?況且,我自己也喝了啊,怎麼就沒見被‘迷倒’?”

子萌道:“你還狡辯?你就是官府通緝的采花大盜苗非對嗎?我哥哥就是來緝拿你的,你還不快快束手就擒!”

斐申露出猙獰,道:“既然姑娘這麼說了,那我就隻好當回苗非了!你們還想緝拿我?怎麼緝拿?爬在桌子上緝拿嗎?那我倒是很樂意嗬嗬!”

“哼,既然你承認了,那就去死吧!”

我從桌上跳起來,“掙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削向他的脖子,苗非猝不及防,但身手反應倒是快如閃電,危急中向後一仰,我的劍隻削掉了他的下巴,不過這也夠他受的,他手捂下巴,連話也不能說,剛要向後退,子萌一指頭點過去,他的身上頓時燃燒起來,慘叫聲像殺豬一樣。

我把酒肆裏的瓶瓶罐罐全給它砸個稀爛,酒水淌在地上,同樣著起火來,然後拉起子萌衝到屋外,我橫劍堵在門口,出一個捅一劍,今天老-子怒了!

剛才大補了那麼多火係能量,如同上次一樣,肚子裏翻騰滾燙的厲害,再加上滿肚子怒火,我就像殺神一樣,亂披風運將出來,狂卷一切。別說這些小混混,就是“一滴血”碰到這個狀態的我,也照樣老虎變成病貓。

今天我是大開了殺戒,酒肆裏麵放火焚燒,酒肆外麵絕情斬殺,到最後,連老板在內一共十七個人全部死絕,其中最慘的就屬苗非,幾乎被我砍成人棍,身子還被燒成焦炭。等我的內力泄得快差不多的時候才一招孤注一擲,把這家不知害過多少良家女子的黑店徹底變成碎粉。

我把鐵鏈往苗非腦袋上一套,拉著他趕回衙門,不管怎麼說,我還得交差。

路上行人看見我這麼凶殘,都躲得遠遠的,唯有子萌不嫌不棄,緊緊抱著我的胳膊,隨我一起向衙門走去。

到了衙門,我把苗非的屍體往地上一丟,道:“他就是苗非,手底下還有一幫混混,全被我殺了,理由是當著捕快行凶,蔑視朝廷律令,罪不容恕!”

管事看我滿臉煞氣,也被嚇得戰戰兢兢,連連點頭道:“好,好,殺了就殺了吧,這種人該殺!這是你的獎勵!”

“叮!你緝拿采花大盜苗非歸案,完成官府通緝任務,但由於你的手段過於凶殘,且使他人無辜遭殃,所以獎勵惡名聲望50000,官府功勳值加200,獲得稱號:血手神捕!”

惡名聲望?我打開屬性欄,見聲望和惡名聲望並列著,數值分別是13000和50000,差距恁大!

「血手神捕」:(唯一稱號)

官府對於有重大功勞,但手段過於血腥的新任捕快王小五的特赦令。

功效:對朝廷通緝犯有極大的威懾作用;抓捕罪犯過程中如失手錯殺罪犯,朝廷不予追究。

不管如何,這個稱號對以後做任務有幫助,雖然凶了點,但有用就好,我是個務實的青年。

本來還打算再接個任務,但遊戲外有人找我,我隻好安頓好子萌,退出遊戲。

“這兩天過得怎麼樣啊?我回首都辦了趟差,臨走也沒來得及跟你說一聲。”

原來是肖老爺子,我趕緊道:“您快請坐,自己倒水喝吧,我這也不方便起來招待您,還光著呢……”

肖老爺子哈哈笑道:“那你就好好待在倉裏,我還用你招待?今天我帶來一個人,他聽說你的情況後,非要過來看看你,但是……”

“但是什麼?”我很奇怪,吞吞吐吐可不是他老人家的作風。

老爺子道:“但是他也帶來一個人,而且是個女娃!現在還在門外,沒敢進來!”

我一聽急了,道:“您先別讓她進來,我披點衣服先,這個樣子怎麼能見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