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都是由一定的媒介構成的。亞裏士多德在《物理學》一書中提出了事物形成和變化的“四因說”。認為,任何事物都有四種原因,即質料因、形式因、動力因和目的因。而形式因既是動力因,同時又是目的因。所以,事物主要是由質料因和形式因的組合而構成的。“質料是一種相對的概念,相應於一種形式而有一種質料。”亞裏士多德:《物理學》,張竹明譯,商務印書館,2004年,第49頁。也就是說,形式和質料是構成事物的兩種基礎性媒介。藝術作品是一種人工產品,藝術家運用藝術符號和物質材料的文本媒介,通過將自己的藝術發現創造性地表征而創作出這種感性審美文本。所以,藝術作品也是由形式和質料兩種介質構成的。正如海德格爾所言:“質料和形式是藝術作品之本質的原生規定性,並且隻有從此出發才反過來被轉嫁到物上去。”馬丁·海德格爾:《林中路》,孫周興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04年,第12頁。確實,藝術家需要通過一定的形式介質和質料介質,才能創作出一部具體的藝術作品。
一般地講,形式介質是藝術作品的意向性介質,表現為藝術符號的形式要素,而質料介質則是藝術作品的物態化介質,由藝術符號的物質材料所構成。當然,一部藝術作品的生產不僅需要形式介質和質料介質,而且往往需要相應的創作或製作的工具。特別在機械複製時代以來,在藝術作品的生產再生產領域內,生產工具和生產技術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文本媒介狹義上是由形式介質和質料介質構成的,而廣義上,文本媒介則包括了形式介質、質料介質和工具介質。
1.形式介質
形式介質,是藝術創作中所使用的藝術符號,是藝術符號能指的感性表象介質,由直指麵和涵指麵構成。
作為藝術作品的形式介質,藝術符號的形式是在兩個層麵上呈現藝術作品的審美意味。巴爾特認為,一個符號的能指通常由直指麵和涵指麵所構成。其中,直指麵是指符號能指的外延表達層;而涵指麵則是由符號能指的內涵表達層所構成。巴爾特:《符號學原理》,李幼蒸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68頁。從形式介質上看,藝術作品中的符號能指也可以分為兩個意指層麵:直指麵和涵指麵。藝術家便是通過這兩個層麵來表征藝術作品的審美意味。
(1)形式介質的直指麵,是藝術符號的審美感知標記層,是藝術符號的形式材料在感性表象的意指層麵上呈現的外延訊息,在藝術作品的形式介質中充當著未編碼的感性表象。
在藝術創作過程中,藝術家首先要選擇和使用特定的藝術符號材料。之所以說它們是藝術作品中的藝術符號材料,是因為這些藝術符號的記號本身隻是藝術創作中被使用的形式介質的材料,它們不僅可以在其他藝術作品中被使用,而且可以在自然美的審美過程中被使用,甚至在日常生活中被使用。俄國形式主義文論家們主張,語言文字是文學創作的“材料”,而文學作品中的詩性語言則是一種“形式”。所以,“任何一種藝術都要利用借自自然界的某種材料,藝術要借助屬於該藝術的手法,對這種素材進行特別加工;由於加工的結果,本來的事實(素材)提升為審美事實的優秀品質,便成為文藝作品。……由此可以看出,詩歌的材料既不是形象,也不是情感,而是所謂語言。”B·M·日爾蒙斯基:《詩學的任務》,載王薇生編譯《俄國形式主義文論選》,鄭州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75頁。可以說,藝術符號的形式介質直指麵,是藝術家在藝術創作過程中選取的藝術符號的材料。當藝術家選擇了一定類型的藝術符號材料來構思一部藝術作品的時候,被選擇的藝術符號材料不僅規定了藝術作品所使用的藝術語言類型,而且也決定了藝術作品的感知表象特質。例如,畫家使用圖像語言材料中的線條、色彩等創作繪畫作品,使繪畫作品中的符號能指意指一種視覺表象;音樂家選擇聲音語言中的樂音、節奏、旋律等材料來演奏樂曲作品,決定了音樂演奏作品的符號能指意指一種聽覺表象;作家采用語言文字中的詞彙、句子等創作文學作品,使文學作品中的符號能指意指一種閱讀表象;而戲劇表演家運用肢體語言、聲音語言等表演藝術語言材料,使戲劇表演作品中的符號能指意指一種視聽表象。因此,形式介質的直指麵是藝術符號的材料,充當了藝術作品中藝術符號的審美感知標記層。
(2)形式介質的涵指麵,是藝術符號的審美語義標記層,是藝術符號的感性表象在審美意味的意指層麵上傳遞的內涵訊息,在藝術作品的形式介質中展示著編碼的審美意義。
藝術創作是一種感性審美的獨創性智力勞動。而藝術家的獨創性首先表現在對藝術符號材料的加工處理上。一方麵,藝術家通過自己的審美體驗活動,在藝術符號的形式介質中賦予獨到的感性意義;另一方麵,藝術家駕馭著藝術創作技巧,在藝術符號的形式介質中注入個人的藝術風格。所以,藝術家的創造性活動,不僅使形式介質的感知標記層麵上發生了變異,而且也在藝術符號的形式介質中建構起一個語義標記層的涵指層麵。例如,畫家在繪製一幅繪畫作品時,便是通過圖像語言的符號改造加工,生成該繪畫作品的形式介質的涵指麵。“當一個藝術家選取某一特定地點畫一幅畫時,他不僅要對他在自然中發現的東西加以選擇和重新組合,還要把整個可見物體加以重新組合,使之服從於他自己發現、創造和純化過的秩序或結構。”魯道夫·阿恩海姆:《視覺思維——審美直覺心理學》,騰守堯譯,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5頁。畫家不僅要從自然的對象中找到自己的獨特發現,對這些藝術發現進行選擇和組合,而且要運用一定的藝術創作技巧,在被選取的線條、色彩等形式介質中,賦予個人的審美創意,根據自己的發現來重新組織這些可見的物象。於是,形式介質的審美語義標記層也在圖像語言的重構中建構了起來。
總之,將藝術作品的形式介質分為直指麵和涵指麵的意義在於,一方麵,它使我們能夠從結構上分析藝術符號形式上的構成和功能,即,直指麵是形式介質的表層介質,是藝術符號的表象材料,其功能是藝術符號能指形式上的審美感知標記,涵指麵是形式介質的深層介質,是藝術作品中藝術符號的感性審美形式,其功能是藝術符號能指形式的審美語義標記;另一方麵,它能夠從藝術生產的意義上揭示藝術符號形式上的生成軌跡,即,藝術家通過形式介質的直指麵與涵指麵的同構互動和有機統一,將藝術作品中使用的符號從普通符號或一般的表象符號,轉換為藝術作品中的藝術形象或審美意象,轉換為具體藝術作品中有意味的形式。因此,藝術家創作藝術作品時,首先要尋找到具有一定感知取向的藝術符號材料,確定藝術作品的藝術語言類型。然後,運用個人掌握的創作技巧,給這些藝術符號材料的外延訊息中引入獨創性的審美意義,建構起藝術符號形式介質的涵指麵,從而將藝術符號材料改造成特定藝術作品中的藝術符號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