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原作是一種原初生產的藝術作品。例如,繪畫、書法、雕塑作品的真跡,文學、樂譜作品的手稿,聲樂作品、器樂作品、舞蹈作品和戲劇作品等首次演出,首次製作的音樂唱片、藝術影片,直播的廣播電視藝術節目,首次在線傳輸的網絡藝術多媒體文本等。雖然,藝術首演和藝術影片的樣本往往是一種對於已有藝術底本的演繹性再生產,藝術原作與被演繹的藝術底本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係,並且總是在藝術底本的名義下進行藝術作品的再生產,然而,這種演繹性的藝術再創造活動是以首次創作和首次製作藝術作品的形式進行並完成的。因此,藝術首演和藝術影片的樣本都是一種藝術原作。美國學者古德曼曾經將藝術原作分為兩大類型:一類是自來的藝術(autographic),即親筆書寫的藝術原作;另一類是他來的藝術(allographic),即代理書寫的藝術原作。尼爾森·古德曼:《藝術語言》,褚朔維譯,光明日報出版社,1990年,第114頁。顯然,古德曼的分類是從藝術原作的生產方式上做出的。據此,我們將藝術原作的生產模式分為兩種基本模式:親筆書寫和代理書寫。
1.親筆書寫模式
親筆書寫模式是藝術生產者采用手工繪製或現場表演的方式創作藝術原作,涉及兩種類型的具體生產方式:一是手工繪製,藝術家用筆墨等手工書寫工具和雕刻等手工製作工具,親手創作或製作的繪畫、雕塑、書法等成品藝術原作;二是現場表演,藝術家通過自己的身體表演活動,借助或不借助於舞台演示工具,現場演示的演奏、演唱、舞蹈、戲劇等藝術首演。
親筆書寫模式的特點是,藝術家采用親筆描繪、親手雕刻或現場表演的藝術生產模式,創作藝術原作,因而在原作的形式介質和質料介質層麵上都留下了藝術家的印記,從而使之具有了獨一無二的原真性。也就是說,在親筆書寫的生產模式中,藝術家此時此刻的藝術創造活動融入了原作之中,藝術家個人的審美創意和一次性創造活動的原真性痕跡,不僅表現於藝術原作中所使用的藝術符號形式層麵上,而且也直接地體現在藝術原作的質料介質之中。因此,藝術原作中的原真性總是與藝術原作的形式介質和質料介質聯係在一起的,生存於藝術原作的構成型文本媒介之中。換句話說,親筆書寫的生產模式主要受到藝術原作生產方式的製約。一方麵,它使造型藝術原作中的原真性與其質料介質之間密不可分,如,繪畫的真跡總是留存於原作的圖像符號形式層及其書寫材料的質料層之上的;另一方麵,它使藝術首演中的原真性與質料介質的現場活動緊密相連,如,演員的身體既是表演藝術的藝術符號形式,也是表演藝術的標誌性質料介質。因此,親筆書寫藝術原作中獨一無二視的原真性,決定了造型藝術原作和藝術首演都具有排斥技術複製的特性。
2.代理書寫模式
代理書寫模式,是藝術生產者采取技術製作、手工記譜的方式,創作和製作文學、樂譜手稿和仿像藝術原作。代理書寫模式具體分以下兩類:
(1)技術代理,藝術生產者借助一定的技術設備而製作的仿像藝術原作,一是技術製作設備生產的藝術視聽製品,如首次製作的音樂唱片、藝術影片、電腦動漫等;二是通訊技術設備播放或網絡傳輸設備傳送的藝術信息樣本,如,首次直播的廣播電視藝術節目、網絡多媒體藝術文本等。這些仿像藝術原作都是通過信息技術的編碼程序,將圖像語言、聲音語言等形式介質轉換為電子、數碼信息,儲存於一定的物質容器之中,或通過有形或無形的電波、電纜進行遠程播放或在線傳輸。因此,仿像藝術原作是借助於信息技術的編碼程序生產出來的,信息技術設備成了藝術家製作藝術原作的代理書寫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