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四章 混世魔王(2 / 2)

我的口中還情不自禁的高喊著:“啊呀呀呀,天庭六魔王之首混世魔王程咬金來了,對麵的魂兒,還不束手就擒?”

對麵的爐鼎聽到混世魔王程咬金這個名號的時候,爐鼎立馬劇烈的震動了一番。就好像是要地震了一樣。爐鼎內的震動一連串一連串,幾乎讓我的身體有些站不穩了。

怎我這個時候也明白了,我又讓褚兆龍這狗犢子給設計了,居然又給我玩神打這一套,這一次招來的不是秦瓊秦叔寶,而是弄來了天官六魔之首的混世魔王程咬金。

對麵的爐鼎在一連串的震動之後,砰的一下碎裂,幽魔正站在碎片的中央,青銅的碎片像是黃金聖鬥士的聖衣一樣圍著幽魔旋轉,幽魔的身體在擺出了好幾個我看到就想吐的poss之後,青銅的碎片就像是黃金聖衣一樣,依附在幽魔的身體上,幽魔現在也變成了強殖裝甲,看到我就覺得心寒。

可是,被程咬金附體之後,我的身體完全不受我的控製,天知道,狗曰的程咬金,那幾斤幾兩,除了拿斧子,他還有什麼?老子會妥協嗎?

可是人往往就犯同一個錯誤,我越是反抗的事情,越是會變成現實。就看見我輪著手中的大斧子就衝向了幽魂。

斧的主要用法有:劈、砍、剁、抹、砸、摟、截等,舞動起來顯得粗獷、豪壯,可以顯出劈山開嶺的威武雄姿。

古代兵器。與戈矛同時,亦為古仗之一。斧的起源很早,原始人類即用利石作為劈器。黃帝時即有斧銊之名,在當時非但用為兵器,抑且用為刑罰之具。刑書釋名載:黃帝五刑,四曰斧銊。按五刑即甲兵、刀鋸、鑽鑿、斧銊、鞭撲、是也。由此推之,則斧之始於黃帝時也,其理甚明;惟當時並無所謂三十六法,對敵時不過亂砍亂劈而巳;迄漢時,南中蠻人創斧法,亦如槍法之創於武吃氏而流入中原者,惟始創者之為何人,則不可考據矣。其法初亦無三十六手之多,後之武師,從而增益之,使變化不測,成為戰陣之利器,故今傳板斧有三十六法也。

漢劉熙《釋名·釋用器》:斧,甫也,甫,始也。凡將製器,始用斧伐木,已乃製之也。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類,即知拾利石為劈器。而最早之銅斧,見於商代,不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鏤,極為精美,已為儀仗之用。周代用斧風氣不如商代,到了雙鋒劍出,與刀並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隻作為砍迤工具,或為樂舞儀仗及斬殺之器。斧雖不作為主要兵器使用,但各代均有使斧者,尤其生活在北方地區的民族,喜練斧類兵器。

宋曾公亮《武經總要》載有大斧、鳳頭斧,都是隋、唐遺製。元代軍隊喜用小斧、大斧和寬體大斧。清代將士喜用雙斧,斧柄僅有尺餘,斧刃甚小,雙斧均可插腰,戰場上使用靈活。

在中世紀歐洲,斧作為一種有效的揮擊武器大受騎士階層歡迎。斧與劍(闊劍、長劍)、釘錘一起,作為除長矛外的輔助武器。事實上,在騎士衝入敵陣後長達數米的矛就失去了使用價值。在混戰中騎士的優勢僅在於重甲與騎馬的高度優勢。在自上而下的揮擊時,斧一類刃較厚的武器劈砍較有力,不易崩刃,而且這種情況下劍的反手回擊價值也不大。斧既有鋒刃可以殺傷無甲或軟甲的敵人——相較於劍,斧可以擊碎骨胳,而且會使傷道嚴重挫傷(厚刃)還可以利用較高的動能殺傷穿鏈甲甚至板甲的敵人。斧可以砸開鏈甲的鏈節,使鏈環嵌入傷口,造成易於感染而難以治愈的傷口,即使無法破甲,斧也可以利用自身動能造成鈍傷。

在步兵,斧可以作為反騎兵武器(反甲),還可以非常方便地向上磕開盾,然後向下……但斧相較於刀劍,笨重是其最大缺點(某些方麵也是優點),因而不適用於近戰(例如城堡),步兵用單手斧則必須配盾,或裝備副手刀劍。

常說程咬金的三板斧意思就像是看起來很猛但其實沒什麼絕招,好像黔驢技窮。程咬金這個關於三板斧的故事源於《說唐》,書中程咬金在夢中遇到了他的師父,學斧頭技法之時被人叫醒,隻學了三招,就這三招威力還是很強的。

可是我此時卻不一樣,我腦海中隻有程咬金的一個想法:幹他丫的,幹不過就撒丫子啊……

緊接著口中還粗聲粗氣的高喊著:。掏耳朵啊;挖眼睛啊;鬼剔牙啊……打不過啊,那就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