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準”隻算一個較低的要求,更高的要求應該是“唱好”。五音不全的“演員”還是趁早打消自己的奢望吧,要知道,賣力並不等於賣座,別人胡亂叫好也不等於真好。唱不準也就罷了,你若耳力與眼力高於常人,又有足夠的自知之明,大抵不難判別出某些來者不善的鮮花和掌聲實屬刻毒的諷刺。

“任何人的生活都可以歸結為十來個妙趣橫生的笑話。其中我最欣賞的是關於一位美國歌唱家在拉斯卡拉演出的事。他唱的第一支詠歎調獲得了熱烈的掌聲。聽眾在台下喊道:‘再唱一遍!再唱一遍!’他又唱了一遍,可是聽眾還是要求他再唱一遍,接著他又唱了第三遍,第四遍……最後,他累得精疲力竭,氣喘咻咻地問觀眾:‘這支詠歎調我還得唱幾遍呀?’人們回答:‘直到你唱準為止。’”

這是美國當代作家索爾·貝婁(曾榮獲1976年度諾言貝爾文學獎)接見記者時所說的詼諧話。他談到自己的創作,十分謙遜地認為:“我就是這麼個情形——我總覺得我還沒有唱準,所以我要繼續唱下去。”

若換個更刁鑽些的角度去理解索爾·貝婁的這席笑談,我們就會發現此中還另有玄機和未盡之意。

一位歌手先要唱準自己的曲調,方可閃亮登場,一展歌喉,這是最起碼的常識。然而世間蹊蹺多多,總有些並不怎麼美麗的誤會。一個人站在華燈高照的舞台上,身處觀眾的包圍圈中,自不免把“再唱一遍”聽成悅耳的叫好之聲,一時間,他樂了,醉了,他飄飄欲仙了,就滿以為“此曲隻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久而久之,這種錯覺的苗子生了根,發了芽,長了枝葉,成了大樹,就非得請花和尚魯智深那號膀大腰圓的莽夫來倒拔垂楊柳,毀了樹上的那個鳥窩,才止得住聒耳的鴉噪,可世間偏偏少見這種好心腸的“惡人”。

依我所見,蹩腳的歌手最缺乏的並非專業素養,而是自知之明。在舞台上,他想以“超水平的演出”博個滿堂彩,一廂情願地認定“卡拉永遠OK”,那些成心耍猴的觀眾索性將計就計,大叫“再唱一遍”,看把台上那猴子活活樂死和累死。

雖說世間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但相鄰的樹葉總有若幹近似之處。書刊中常常透露出這方麵的信息,某些不負責任的文學評論家隻因拿了數百上千元紅包,便如此這般地誤人子弟,他們隱身於文字的重重帷幕後,指指點點,常用的靚招便是奉勸某位迷惘彷徨而不知出路何在的作者一定要堅持當下的個人風格(大多數寫手又何嚐有什麼“個人風格”),或給一位平庸的碼字員戴上“大家”甚至“大師”的高帽,直捧得他手拿羅盤都找不到北了。試想,此時幕後的評論家與台下的觀眾又有何異?他們故意搗鬼,大聲吆喝“再唱一遍”,輕而易舉就給這個極端乏味的世界又製造出一隻無聊的傻瓜。

唱歌,繪畫,攝影,為文,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別的舞台,在大大小小的場麵上,天才跟蠢才都有出秀或出醜的機會。由傻瓜完成的這樣或那樣的燦爛“業績”純屬不折不扣的黑色幽默,誰去揭穿它,都是殘忍。醒悟得早的,總還會暗自慚愧吧;終生不悟的,仍自覺蓋世無雙。某些人一輩子都未唱準,卻在錄音棚費神費力地整出一張又一張CD,然後帶著它們滿世界演出,全是裝模作樣對口型的假唱,這樣蹩腳的歌手卻被瞎起哄的媒體莫名其妙地抬舉為“歌唱家”,玩笑就未免開得太大了。

在任何舞台上,都有南郭先生,這不足為奇,奇就奇在某些超級水貨竟是現實世界中響當當的“風雲人物”,由此可見,不少觀眾要麼耳聾目盲,要麼故意使壞,把某個傻瓜捧得不知道甲乙丙丁東南西北了,他們仍將惡作劇進行到底,齊呼“再唱一遍”,殊不知這樣一來也同時將自己置於愚蠢受害的境地。常言道,“當局者迷”,那些被捧為偶像的主角或許還會儀態萬方地蝦著背,貓著腰,猴著手,頻頻飛吻,反複謝幕,使出吃奶的力,拋出格外討好的媚眼,把這種馬戲團的滑稽劇推向新的高潮。

“唱準”隻算一個較低的要求,更高的要求應該是“唱好”。五音不全的“演員”還是趁早打消自己的奢望吧,要知道,賣力並不等於賣座,別人胡亂叫好也不等於真好。唱不準也就罷了,你若耳力與眼力高於常人,又有足夠的自知之明,大抵不難判別出某些來者不善的鮮花和掌聲實屬刻毒的諷刺。

掌聲響起來,“再唱一遍”的叫喊不絕於耳,你是否已激起警覺?說句不見外的話吧,你要是還沒有唱準,就千萬別草率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