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生物製品(1 / 3)

甲類

白喉抗毒素

白喉抗毒素(Diphtheria Antitoxin)注射劑

【中文別名】精製白喉抗毒素、精白抗、精製白喉抗毒素注射劑、白喉抗毒血清

【藥理作用】本品含有特異性抗體,具有中和白喉毒素的作用,可用於白喉杆菌感染的預防和治療。

【適應證】用於預防和治療白喉。對已出現白喉症狀者應及早注射抗毒素治療。未經白喉類毒素免疫注射或免疫史不清者,如與白喉患者有密切接觸,可注射抗毒素進行緊急預防,但也應同時進行白喉類毒素預防注射,以獲得持久免疫。

【製劑規格】預防用1000IU/瓶;治療用8000IU/瓶。

【用法用量】用法:皮下注射應在上臂三角肌附著處。同時注射類毒素時,注射部位須分開。肌內注射應在上臂三角肌中部或臀大肌外上部。隻有經過皮下或肌內注射未發生反應者方可作靜脈注射。靜脈注射應緩慢,開始每分鍾不超過1ml,以後每分鍾不宜超過4ml。一次靜脈注射不應超過40ml,兒童每千克體重不應超過0.8ml,亦可將抗毒素加入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鈉注射液等液體中靜脈點滴。靜脈注射前將安瓿在溫水中加熱至接近體溫,注射中發生異常反應,應立即停止。用量:預防:一次皮下或肌內注射1000~2000IU。治療:下表可作參考,應力爭早期大量注射。

【用藥須知】①不良反應包括過敏性休克、血清病(主要症狀為蕁麻疹、發熱、淋巴結腫大、局部水腫,偶有蛋白尿、嘔吐、關節痛,注射部位可出現紅斑、瘙癢及水腫。)②過敏試驗為陽性反應者慎用。③本品為液體製品。製品混濁、有搖不散的沉澱、異物或安瓿有裂紋、標簽不清者均不能使用。安瓿打開後應一次用完。④使用抗毒素須特別注意防止過敏反應。注射前必須先做過敏試驗並詳細詢問既往過敏史。凡本人及其直係親屬曾有支氣管哮喘、枯草熱、濕疹或血管神經性水腫等病史,或對某種物質過敏,或本人過去曾注射馬血清製劑者,均須特別提防過敏反應的發生。

多價氣性壞疽抗毒素

多價氣性壞疽抗毒素(Mixed Gas gangrene Antitoxin)注射劑

【藥理作用】本品含有特異性抗體,具有中和相應氣性壞疽毒素的作用,可用於產氣夾膜杆菌、水腫梭菌、膿毒梭菌、溶組織梭菌等感染所引起氣性壞疽的預防和治療。

【適應證】用於預防及治療氣性壞疽。當受嚴重外傷,認為有發生氣性壞疽的危險或不能及時施行外科處置時,應及時注射本品預防。一旦病症出現,除及時采取其他措施外,要盡快使用大量抗毒素進行治療。

【製劑規格】預防用1500IU/瓶、治療用10000IU/瓶。

【用法用量】用法同白喉抗毒素。用量:預防:一次皮下或肌內注射約10000IU(混合)。在緊急情況下,可酌增用量,亦可采用靜脈注射。傷口感染的危險未消除者,可每隔5~6日反複注射1次。治療:第一次注射30000~50000IU(混合)於靜脈內,同時注射適量於傷口周圍健康組織內,以後可根據病情,經適當的間隔時間(如4~6或12小時)反複注射。病情開始好轉後,可酌情減量(例如減半)或延長間隔時間(例如24~48小時),直到確認無需繼續注射為止。

【用藥須知】參見白喉抗毒素。

抗狂犬病血清

抗狂犬病血清(Antirabies Serum)注射劑

【藥理作用】本品具有特異性中和狂犬病毒的作用,可用於狂犬病的預防。

【適應證】用於配合狂犬病疫苗對被瘋動物嚴重咬傷如頭、臉、頸部或多部位咬傷者進行預防注射。被瘋動物咬傷後注射愈早愈好。咬後48小時內注射本品,可減少發病率。對已有狂犬病症狀的患者,注射本品無效。

【製劑規格】不低於400IU/瓶。

【用法用量】用法:受傷部位應先進行處理。若傷口曾用其他化學藥品處理過時,應衝洗幹淨。先在受傷部位進行浸潤注射,餘下的血清進行肌內注射。頭部咬傷可注射於頸背部肌肉。用量:40IU/kg(特別嚴重可酌情增至80~100IU/kg),在1~2日內分次注射,注射完畢後開始注射狂犬病疫苗。亦可同時注射狂犬病疫苗。

【用藥須知】參見白喉抗毒素。

抗蛇毒血清注射製劑

抗蛇毒血清注射製劑

【藥理作用】本品係用蛇毒免疫馬的血漿所製成的球蛋白製劑。

【適應證】供治療蛇咬傷之用,其中蝮蛇抗血清對竹葉青和烙鐵頭咬傷有效。

【用法用量】①用法:常用靜脈注射,也可肌內或皮下注射。②用量:每次抗蝮蛇用6000單位,抗五步蛇用8000單位,抗銀環蛇用1萬單位,抗眼鏡蛇用2000單位。上述用量可中和一條蛇毒的毒素,視病情可酌增減。③兒童與成人同,不得減少。④注射前先做過敏試驗,陰性者方可注全量。過敏試驗法:取0.1ml,加1.9ml生理鹽水(稀釋20倍),前臂掌側皮內注射0.1ml,經20~30分鍾判定。可疑陽性者,可預先注射撲爾敏10mg(兒童酌減),15分鍾再注本品。陽性者則采用脫敏注射法。⑤脫敏注射法:用生理鹽水將抗血清稀釋20倍,分次皮下注射,每次觀察20~30分鍾,第1次注射0.4ml,如無反應,酌情增量,3次以上無反應,即可靜脈、肌內或皮下注射。注射前使製品接近體溫,注射應緩慢,開始每分鍾不超過1ml,以後每分鍾不超過4ml。注射時如反應異常,應立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