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雪望向言頌的時候,兩人都在對方的臉上看到了驚訝。
金律師一邊擦眼淚一邊說:“有一天她突然跟我說,不離婚了,然後就再也沒有跟我聯係過。我以為他們夫妻和好了,不再需要我的幫助,那當然是好事,當事人不想離婚的話,我是不會勸她離的。而且,夫妻雙方一旦和好,離婚律師就變成了麵目可憎的那個人,所以當事人不主動聯係的話,我都不會再主動聯係她。”
“我沒想到……她居然是自殺了。”金律師現在想來,終是覺得那句突兀的“我不離婚了”指的並不是應歌不離婚了,而是她決定離開這個世界,所以離婚這樣的小事就不用做了。
金律師此刻感到非常自責:“我應該再多安慰她一些,多關心她,或許就不會……”
人生沒有如果,金律師當時一邊考司法考試一邊在律所實習,也是忙得焦頭爛額的狀態下還在堅持做公益,就是因為她善良,想為那些需要幫助又拮據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援助。
應歌當時跟她聊得最多的是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她願意淨身出戶,不要撫養費,就隻要能把孩子帶走。
金律師從專業的角度分析,剛滿月的孩子,離婚判給母親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畢竟隻有母親可以哺乳,這是現實問題。
從當事人如此卑微的訴求來看,金律師猜測應歌的丈夫和婆家可能比較強勢,她對這個無助的當時人產生了憐憫之心。
應歌那段時間的精神狀況很不穩定,今天還鬥誌昂揚地說不惜一切代價也要離婚,哪怕爭取不到孩子的撫養權也必須得離;明天就換了一副哭唧唧的臉孔,喪得要命地說沒有孩子她活不下去,為了孩子,這個婚也可以不離。
律師最怕的就是當事人整天變來變去的,說明她自己都沒有考慮清楚,律師也很難為她做什麼。
在金律師的追問下,應歌坦白自己患有嚴重的產後抑鬱,正在接受治療,也在吃藥。
如果孩子母親的精神狀態是這樣的話,確實很難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加之應歌也沒有工作,零收入,她又不要撫養費的話,自己生活都成問題,更不要說養孩子了,真是難上加難。
離婚的事情急不來,金律師後期了解到應歌離婚的原因是丈夫婚內出軌,暫時沒有家暴的行為,她的人身安全尚有保障,而且她還有本科學曆。
金律師勸應歌一定要積極接受治療,先有了健康,才有可能找到一份工作,有了穩定的收入以後,才有可能跟丈夫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應歌也想找工作,可她長時間的夜不能寐,日常焦慮焦躁,經常質疑活著的意義,每天都陷在哀傷的情緒裏,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怎麼就走到了這步田地。
都不用HR來否定她,她自己都覺得自己是個天大的廢物,一事無成的廢物……
金律師知道這是抑鬱症的顯著特征:自我懷疑、沒有動力、一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