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尼克鬆(RichardNixon)1969年1月入主白宮後的首要外交政策目標是盡早結束越南戰爭。關於南亞,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基辛格(HenryKissinger)說:“我們在次大陸的政策目標很簡單,就是避免在我們的議程上又增加一個複雜的因素。”因此,美國繼續保持與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友好關係,一方麵在印度執行經濟援助計劃和開展“和平隊”(PeaceCorps)項目,另一方麵發展與巴基斯坦的軍事關係。
1969年8月,尼克鬆從遠東到歐洲途中順道訪問南亞,與在印度時的低調訪問相比,尼克鬆在巴基斯坦的訪問更具有實質性。他利用巴基斯坦與中國的友好關係請葉海亞(YahyaKhan)總統向中國領導人轉達美國對打開中國大門的興趣。巴基斯坦成為當時中美秘密接觸的重要渠道之一,這一角色也使美國與巴基斯坦的關係增添了領導人之間的私人情誼。
與此同時,美國與印度的關係出現一些新的磨擦。1970年10月,尼克鬆改變1967年美國不向印度和巴基斯坦出售殺傷力巨大的武器的政策,“下不為例”(onetimeexception)地批準向巴基斯坦出售300輛裝甲車和5000萬美元的戰鬥機。印度把駐河內的外交使團提升至大使級,印度同意蘇聯在卡來拉邦(Kerlal)首府特裏凡特朗(Trivandrum)建立蘇聯文化中心,英迪拉·甘地(IndiraGandhi)“無故”缺席在白宮舉行的慶祝聯合國成立25周年的晚宴等事件也影響了美印關係。與此同時,蘇聯和印度進一步走到一起,印度國內的政治氣候和蘇聯反華的需要更增加了蘇印接近的現實性。
尼克鬆上台後提出了南亞政策的三個要點:第一,美國在南亞的戰略利益限於避免中國或蘇聯在次大陸取得主導地位;第二,美國不會迫使印度和巴基斯坦改善關係,除非他們自己的利益使然;第三,美國在次大陸的主要利益是促進經濟發展,人道主義和鼓勵印巴擱置分歧。可見,這一階段美國南亞政策的特點是:服務於其全球戰略目標,不介入南亞具體事務。
一、美國對印度:小均勢服從大均勢
尼克鬆和基辛格比其前任更具全球和戰略眼光。他們想建立20世紀後期的全球均勢,就像19世紀的歐洲均勢。其中的關鍵是利用中國,而印度和第三世界在其中的重要性大大下降。
1971年8月9日,印度和蘇聯簽署《印蘇友好條約》,其中的主要內容是規定,當發生危機時雙方協商並承諾任何一方都不支持第三方反對對方。這一條約表明印度已事實上放棄不結盟政策。基辛格把這一條約描述為一枚“炸彈”和“向火藥桶裏擲點燃的火柴”。因為印度的行動觸及了美國的戰略核心:與蘇聯對抗。
1971年,印度利用東巴基斯坦出現的獨立行動,出兵肢解了巴基斯坦,成立孟加拉國,巴基斯坦則出兵印控克什米爾,印巴發生第三次戰爭。1971年12月10日,尼克鬆命令“企業號”(Enterprise)航空母艦從遠東駛向孟加拉灣。對這一決策有幾種不同的解釋:一是幫助撤退在達卡的美國公民;二是向印度和蘇聯發出信號,美國的目的是為了警告印度對西巴基斯坦可能采取的行動;三是向中國表明美國在危機時對朋友的承諾。庫克斯認為尼克鬆-基辛格從全球均勢來理解和處理這次危機,其結果是“嚴重和長期損害了美印關係並強化了蘇聯對新德裏的影響”。
1972年7月,印度和巴基斯坦簽訂《西姆拉協定》(SimlaAccord),雙方把在克什米爾的停火線改名為實際控製線(LineofActualControl,LAC)。此後,美國改變了其在克什米爾問題上的立場,從先前支持聯合國有關決議(包括進行公民表決的內容),轉而支持任何印度和巴基斯坦雙方能夠作出的安排。
1974年5月,印度原子能委員會在離新德裏幾百公裏的拉賈斯坦邦(Rajasthan)的博克蘭(Pokharan)進行了地下核試驗。美國對此作出的反應包括:國務院批評印度的核試驗損害了不擴散機製,國會通過了一項法案要求政府在世界銀行投票反對所有對印度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