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餐飲服務現場衛生、安全管理規範(2)(1 / 3)

①閃電、打雷、暴雨;

②六級以上的台風或大風;

③支架或其他支持物未幹,仍有打滑等現象;

④高空作業可能發生的其他危險情況。

(4)高空作業現場應劃出危險禁區,設置明顯標誌,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若不設標誌,則應有人在危險禁區外維持秩序,告知來往人員注意安全。

(5)若在高空作業使用各種工具,應將其裝人工具袋中,不得隨處放;若要放在其他部位則應放在不會掉下來的部位,並告訴在下麵維持秩序或保護安全或其他相關人員所置放的地點。

(6)登高作業前,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梯子、安全帶、腳手架、安全帽等。若有不安全的隱患,應加以改進或拒絕登高。

(7)所有高空作業的人員均不得穿硬底鞋。

(8)安全帶一般應高掛低用即將安全帶繩端的鉤子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則在較低的地方作業。

(9)電焊工在2米以上的高空焊接時,必須找到適當的位置掛好安全帶。確實無地方掛好安全帶或無地方解決掛安全帶的問題,應做好其他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操作。

(10)進行高空焊接應先將下麵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帶,同時還要采取防護措施,確保所焊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等事故。

(11)電焊工所用的焊條應裝在焊條桶內,隨取隨用。用剩下的焊條頭應裝在鐵盒中或找到適當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畢後,一同拿下。

(12)高空作業人員不得從高空往地麵拋擲物品,也不得從地麵往高處拋擲物品,而應使用繩索、吊籃等較安全的措施傳遞物品。特殊情況下,若須從高空往地麵投擲物品時,地麵應有人看管,但以不傷害人和損壞設備為前提。

(13)高空作業所用的小型機具應找到適當位置放好並用繩索、鉛絲等綁好。

(14)嚴禁高空作業時嬉戲打鬧、打瞌睡或開小差。

第五節餐飲服務現場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一、消防管理

餐飲服務現場的消防管理主要包括對火災的預防、火警、火災事故的處理等工作。

1消防基礎知識

火災是因失火而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災害。

防火滅火的主要措施是把可燃物質、助燃物質和著火源分隔開來。

防火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幾點。

(1)減少可燃物,指室內裝修,應當盡量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盡可能減少使用可燃材料。

(2)預防著火火源,指嚴格控製明火的使用。如果維修、施工動用明火,需經有關領導批準,並在防火員監督下進行。

(3)建立防火隔離,指餐飲店在建築時就要按規定,將建築物按防火要求用防火牆及防火門等將建築物分隔成若幹防火防煙分區,每層樓之間也要有防火防煙分隔設施,萬一發生火災,便於控製,防止蔓延。

滅火基本方法包括以下幾點。

(1)冷卻滅火,指將燃燒物的溫度降到燃點以下,使燃燒停止。

(2)抑製滅火,指用有抑製作用的化學滅火劑噴射到燃燒物上,而使燃燒停止。

(3)窒息滅火,指采取隔絕空氣的辦法來停止燃燒。

(4)隔離滅火,指把正在燃燒的物質同未燃燒的物質隔離開來,使燃燒停止。

2消防管理實施

(1)實行消防安全責任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餐飲店應建立餐飲店、部門、班組三級防火組織,並確定相應的防火負責人。通常情況下,一級防火負責人由餐飲企業總經理擔任,二級防火負責人由各部門經理擔任,三級防火負責人則由各班組領班擔任。各級防火負責人的基本職責是:

◎認真執行消防法規,領導餐飲店、部門、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

◎組織製定和貫徹執行消防規章製度及滅火方案;

◎組織實施防火責任製和崗位防火責任製;

◎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組織義務消防隊或所屬員工進行消防演練;

◎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公安消防監督機關或上級部門報告工作情況;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督促消除火險隱患,組織撲救火災事故。

(2)製定防火工作要點。

餐飲服務現場引起火災的原因較多,但以吸煙、使用明火不當、電氣設備故障、廚房起火居多。所以,餐飲店要做好消防工作,必須製定嚴格的防火措施。其中包括使用明火規定,煤氣運輸、儲存、使用規定,電氣設備的安裝、檢修規定,客房安全管理製度,廚房防火製度等等,以確保消防工作有標準,有依據。

(3)消防硬件設施的配置。

為有效地做好防火工作,餐飲服務現場消防設備必須現代化。有些星級飯店的樓高在10層以上,有些甚至高達四五十層,一旦發生火災,靠樓外的給水已不能適應,必須建立自身的消防供水係統。

◎噴水滅火器係統主要用於A類火災(木頭、紙類等起火)的撲滅。它主要有濕管噴水器、幹管噴水器和水噴淋噴水器等係統。

◎餐飲服務現場內外都要有消防栓給水係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