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劉”改新“留”的曆史變遷。 (三)記錄民俗風情 這類詩歌在小說中也占有一定的數量。如第八回“我”到練市,“問及南皋橋一帶人家,式微太甚,不勝今昔之感”,因之賦詩兩首: 十年前已寄吾居,月夕花晨此讀書。隔岸梢官常習武,傍河船戶夜捕魚。 四姑腳小三姑大,南市人多東市虛。今日再來風景異,滄桑變幻感唏噓。 詩中回憶十年之前“我”在此隨父親讀書時練市的風景:白天看到對岸的梢官習武,晚上住在河邊漁戶捕魚;而當年的南市“人多”繁華,還有小腳、大腳的女人們來來往往。“我”因父親生意多在杭州浪遊,對杭州的民俗風情和變化最為熟悉。戊午年(民國七年,1918)二月,“我”攜帶妻子、兒子再遊杭州,在續編第二回以一篇《快遊歌》予以記錄,其中寫到了杭州的景色,更寫到當時杭州“中外戲法電光陰,紅男綠女恣嬉遊”的種種情景,如舊劇新劇的同演,魔術雜技的雜陳,從中可以想見二十世紀前期杭州的文化景象。 因為寫的是“信史”,小說中的“我”毫不隱諱地寫了不少自己尋花問柳的經曆,其中也每每以詩紀事宣情,甚至以“集句”的形式吟詠嫖妓的事情,如第十回寫“我”在杭州與金珠、小寶二妓相處,作有無題集句詩六首,其一為: “珠箔銀鉤迤邐開(白居易),謫居猶得住蓬萊(賀知章)。桃花盡日隨流水(張旭),前度劉郎今又來(劉禹錫)。”第十二回寫其在杭州與妓女素卿相處,兩人同去明月鏡相館合影,亦“有詩為證”,其中一首道:“琵琶一曲訴衷情,色舞眉飛四座驚。誰似江州白司馬,青衫濕透淚縱橫。”如果說前兩句讚賞素卿才藝以及確定她的身份還比較合適,後麵兩句把自己比喻成“江州司馬”顯然就不倫不類了,最多也隻表明了自己是有錢人的優越感而已。 五、戲劇:伴“我”一生的記錄 《我之小史》的自傳性質,使得其中不經意地保存了諸多的文化信息。其中,作者反複記錄了看戲的經曆: 第一回回憶童年生活,“又記得三月三戲,演《三官堂》、《魚藏劍》、《百花台》、《翠花緣》、《雙合印》、《滿堂福》。又記得演《百花台》這夜,大雷大雨,我走回家,雷聲轟轟,電光閃閃。” 第二回回憶少年生活,光緒二十年甲午,在他13歲時,“我仍在家讀書,我母親教我念《收白蛇》、《狀元祭塔》的曲簿,我都認得,且能口述。”“這兩年中,世甲公開茶號,我們嚐到茶號裏遊玩。端午節介子哩為頭目,代小孩子打花臉,為元丁扮包爺,戴紙盔,神情畢肖。……茶號裏麵,另有一間,婦女們在那熯茶,我曾在那裏念《狀元祭塔》等曲與他們聽,某婦甚喜歡。”“秋季扮馬燈,細成為燈頭,運動母親教我扮小旦。頭次與祖懋、灶金及查村銀桂扮四大美女;二次扮和番,與榮哩去了頭,接連扮了數夜。至於與鬆和、養元扮小旦,第末夜值天雨吃了苦,此事大約在後兩年,但記不得是幾歲時的事了。” 第三回回憶少年時候隨父親到浙江一帶的經曆,在石門“至鄉間初會,陸地有扮犯人、扮地戲者,船上有上層扮戲、下層奏樂者,蠻簫社鼓,酣暢淋漓。” 湘伯為讓姨太太高興,叫了變戲法的藝人到住處演出,“變戲法諸人來到,先擺桌案,其女郎攜帶雛鬟,參見老爺、太太,打個萬福,退而就坐,彈起琵琶,敲起檀板來,兩人各唱了一二枝京劇。” 第四回寫光緒二十四年(戊戌)“我”16歲時,“祥瑞門演戲,我上去觀看,竟連夜臥人家門首石凳上打瞌睡”;該年冬天,族內辦大廟開光事,“時對麵溪設台演戲,做四角,扮五福蟠壽,匾額用‘律中黃鍾’四字,不知何人所書。戲班中金不換在內,徒弟好多須生,大家稱為好戲。旦角則隻小源好哩一人,善演苦戲,如《重台分別》,竟真下淚。另一花旦生病在把內,惟末夜演過一出《拾玉鐲》,身段苗條,做工亦好”。光緒己亥年,“本年先生曾帶我至大汜看戲”;次年庚子三月三後“我”要去參加府試,卻“正在看戲,日坐戲台,與一醜角嬉熟”。 第七回寫光緒二十九年(癸卯),“我”仍然在學堂讀書,“有時篁村演目連戲,先生禁止去看,我們約定人數稟明先生而去,先生也不阻止”。甲辰年,“我”科試落榜,父親命他去杭州學生意,因練市有阜生木行,就讓他去走走,“當日我往練市……看戲群仙茶園,係髦兒班,是夜演《目連救母》、《六月雪》、《唱山歌》、《魚藏劍》等劇”。半月之後,“又與鏡清看戲,係演《天水關》、《殺子報》等劇”。 第十一回寫“我”在練市學習木材生意,“是年本鎮看戲,覺得下路的戲,水路班子確演得好。曾看有《烏龍院》、《張公館》、《海潮珠》、《白水灘》《京殺皮》等戲,比杭州戲園尤佳”。 第十五回寫“我”往上海法政講習所學習,“又曾到群仙茶園看髦兒戲……是夜演《翠屏山》、《三娘教子》等戲。後又與範誌澄看新舞台,係演《看女兒》、《新茶花》等戲”;還有“一夜,我獨往曲群仙看戲,係演《紫霞宮》”;“又一夜,大舞台開張,我獨去看戲,是夜演《水淹七軍》、《潘查鬥富》。 第十七回寫“適新屋門詹天佑得工科進士,演戲慶賀”。 續編第一回寫民國二年(癸醜)秋收後,“我”帶兒子善兒到杭州一遊。 到達後“次日,我乃率善兒先至拱阜看戲。善兒初到此地,頗覺廣闊眼界。是夜所看何戲,記不清晰,惟覺得末出演《小放牛》,善兒愛看,尚流連不肯去雲”。後又到上海閑遊,亦有看戲的記錄。甲寅正月,與善兒重作海上之遊,“看戲四夜,且到白克路訪廣達。所看的戲,十七夜醒舞台演《女兒國》,十八夜丹桂演《貞女血》,十九群仙演《鬥牛宮》,二十鳳舞台演《賣身投靠》、《萬花船》……我後回到杭州,城站戲館亦已開幕,我與善兒看過數次,《鬥牛宮》的燈彩布景,且駕海上而上之”。 續編第二回寫民國六到八年三年間在婺源縣城開辦振記商行,記述了“曲堂”及“我”參與的情況:“按邑城曲堂新、舊有三,我這班角色係由樂群國樂會改組,與胡元佑、朱多賢等同學,命名‘三樂堂’,取君子有三樂之意。初請聘光發教唱,後又換請王寶哩。我學唱二花臉,兼習二胡越弦。已入門徑,不料出堂三次,漸漸解散。” 續編第五回寫民國十三年(甲子)“我”在杭州閑遊,“覺得杭州自開通以來,城站旗下營,均有舞台,男女京班,不時開演。蔣月英之《翠屏山》,張文豔之《紡棉花》,自我觀之,女班中可稱頂好。至於《李陵碑》、《霓虹關》、《朱買臣》、《錯中錯》、《探親家》、《花田錯》、《時(晴)雯撕扇》、《巴駱和》、《小放牛》、《拾玉鐲》、《打漁殺家》、《十八扯》、《翠書寄柬》、《獻西川》、《落馬湖》、《刀劈三關》、《三娘教子》、《寶蓮燈》、《空城計》、《獅子樓》及《七夕之天河配》,雖瑕瑜互見,亦尚可觀。鳳舞台演《悅來店》,小楊月樓之《十三妹》甚愜意,其他角色演《蓮花湖》、《珠簾寨》、《投軍別窯》三本、《鐵公雞》、《逍遙津》等劇,亦均認真有精彩。又《文昭關》、《請朱靈》、《盜禦馬》、《韓(猿)門射戟》、《拿高登》,一角頭狠值得。大世界中《狸貓換太子》出色當行。應寶蓮、沈飄芳之《遊龍戲鳳》亦佳。至三雅園則較之他家稍遜,文明戲中為《紅顏白發》、《悶葫蘆》、《大男尋父》、《人為財死》等劇,男班固好;而《齷齪家庭》、《雙美複仇》、《賣油郎獨占花魁》、《碧玉簪》等劇,女班亦不差。” 以上所錄,並非小說中所有涉及看戲的記錄,但從中可以看出,戲劇(戲曲)是“我”一生中的重要的文化伴侶。從小就看《三官堂》、《百花台》等戲,而且母親教他讀曲本,還曾扮演過小旦,從而飽受了戲曲文化的熏陶。長大之後無論在鄉間還是在都市,總是少不了看戲的活動,中年在婺源縣城還有曲堂學戲的經曆。“戲”和他的人生相伴相隨。 作者在小說中述說的這些和戲劇相關的經曆,讓我們對中國戲劇史在近現代的發展演變也有了具體的了解和認識: 其一,在徽州等地的農村,演戲是重要的文化娛樂活動。在家族舉行重要儀式(如大廟開光)以及慶賀喜事(如詹天佑得工科進士)時,就有戲曲演出。有的演出還保留著傳統的痕跡,例如作者寫到兒童和少年時在家鄉兩次看戲都在“三月三”,這一天是上巳節,《後漢書·禮儀誌上》記載,“是月上巳,官民皆絜(潔)於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病),為大絜”,是漢族水邊飲宴、郊外遊春的節日。另外,徽州農村的戲劇文化不僅在於觀看演出,還包括閱讀,作者的母親就曾經教他念《收白蛇》、《狀元祭塔》的曲簿,他也曾在茶號裏給婦女們念過這些曲簿。 其二,在上海、杭州等都市裏,戲劇文化正悄然發生著變化,傳統戲曲仍然在舞台上紅火地演出,乃至湧現出了蔣月英、張文豔、蓋叫天等名角,另外一方麵,文明戲已然登場,《新茶花》、《紅顏白發》等新劇漸領風騷;戲曲的舞台布景也變得新奇起來,杭州演的《鬥牛宮》較之上海的“燈彩布景”還“上而上之”。在演員性別方麵,男性占據舞台的局麵也在改變,上海的群仙茶園就有青年女演員演出的“髦兒戲”。 其三,在徽州鄉村,目連戲等傳統劇目還在不斷演出,如光緒二十九(癸卯)年,“我”仍然在學堂讀書,“有時篁村演目連戲,先生禁止去看,我們約定人數稟明先生而去,先生也不阻止”。而在都市裏,各種新的劇目革新了戲劇舞台的麵貌。在作者的記錄裏,還可以看到,京劇越來越占據了戲劇舞台。 作者回憶少年時隨父親在練市,看到變戲法的女郎和雛鬟,“敲起檀板來,兩人各唱了一二枝京劇”。而到民國十三年,杭州的舞台上,京劇已經大領風騷,小楊月樓等名角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我之小史》作為一部徽商撰寫的小說,為詳細地展示了徽商的生活曆程;也因為是一部徽商撰寫的小說,它在小說審美價值方麵存在著明顯的缺陷。就如同以前的徽商文學創作一樣,它們有自己的價值,屬於非文人階層的創作,它們是各個時代文學生態的組成部分,難以從文學價值特別是審美價值上給予它們太高的評價,但卻不可忽視它們的存在。 另一方麵,必須看到,作為一部長篇小說,《我之小史》反映了作者所處時代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作為一部自傳性紀實性小說,它的敘述和描寫為我們提供了更為真實可信的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的曆史圖景。比同時期的其他小說,其認識價值或許更大。王振忠在《我之小史的發現及其學術意義》中指出了它的六個方麵的價值:(一)這是目前所知惟一的一部由徽商創作、反映徽州商人階層社會生活的小說;(二)是研究明清以來徽州鄉土社會實態的重要資料;(三)對徽州民間教育和清代科舉製度的研究,提供了極富價值的新史料;(四)顯示了傳統時代婦女的社會生活遠較以往學界所了解的那樣更為活躍;(五)為人們展示了十九、二十世紀之交江南城鎮社會生活的諸多側麵,對於晚清民國上海社會文化的研究亦頗有助;(六)反映了晚清民國時期一些著名文化人鮮為人知的事跡,特別有助於我們認識鄉紳階層在社會轉型期的角色和作用。這些價值無疑都是值得重視的,但又遠不止於此。我認為,作為一部“信史”,這部小說所記錄的曆史信息為各個專門史的研究都提供了詳細和形象的資料。例如,小說寫到的輪船、電燈、電報、電話、愛克司光,是近代西方科技走進中國人的生活的生動反映;小說還寫到去上海法政講習所學習以及官府斷案等情節,可以讀出當時法律製度的新舊混雜和官府司法的狀態;作者津津樂道的尋花問柳的經曆,折射出世紀之交妓女行當的“興盛”和特點。凡此,都有待不同學科的學者作進一步的挖掘和研究。 (原載《江淮論壇》2012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