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德肖維茨教授對在場學生發表演說,他說,他願意參加糾察隊,保護抗議放映電影的人的權利,可是,他又說:“援引法律來逮捕,起訴和檢查控製,這是一件極嚴肅的事情。正像尼克鬆試圖對‘五角大樓文件’進行檢查控製一樣。女權主義的法西斯分子並不比任何一種法西斯分子更好。”可是,電影放映完畢後,德羅奈派的兩名偵探上前逮捕了斯托克和黑根,沒收了影片,查抄了電影協會的門票收入。根據當地法律,這兩名學生最高可判5年徒刑。
幾天後,民權聯盟向波士頓聯邦法院呈遞了一份民權訴訟請求,控告德羅奈侵犯了斯托克和黑根的權利。這紙原告訴訟使地區檢察官處於承擔取證任務的位置,因為一般來說,在刑事訴訟中沒有取證這一程序,因而無法強製德羅奈在刑事訴訟中回答辯護方律師提取公訴方在起誓所言皆實後的證言。但是,取證可以作為聯邦民權訴訟中的一部分。辯護律師經過巧妙的提問後,迫使德羅奈當堂承認:如果讓他在提供影片的人和放電影的學生之間選擇起訴方的話,“毫無疑問,我將起訴提供影片的人。”律師問,如果被告提供《深喉》影片供片人的名字,他是否會撤訴。德羅奈別無選擇,因為他已經發誓聲明他寧願向影片提供者起訴也不願起訴學生。他隻好同意。該片提供者為“S·R·O娛樂公司”,是紐約一家規模很大的發行公司,它發行一份目錄,上麵有向全美各大學出租的影片名單,還有它在紐約的地址。所有指控罪名撤消了,檢察官也沒有起訴紐約的公司。當地民權組織繼而撤消了對德羅奈的起訴。
可是,《深喉》引發的有關色情物品的爭論卻還在持續進行中,特別是與一些女權主義者的爭論。德肖維茨教授說,人民對色情淫穢物品有選擇的自由。他對這些女權運動者說,伊朗剛剛通過了一項禁止色情淫穢物品的法律,同時也規定所有婦女必須把臉部遮住。高唱道德經的多數派正努力蕩滌電視節目中的汙泥濁水,符合這個標準的女權主義節目也不例外。那個曾經企圖禁映《深喉》的檢察官成功地製止了一部優美的關於婦女同性戀的影片上映,他的根據就是那條反色情淫穢物品法律。他說,“反對黃色下流物品法律的漫長曆史已經證明,這些法律經常被用來反對在政治上或生活方式上持異端思想和走極端的人。”而那位著名女權主義者的著作可能就是那些道學先生們首先想要查禁的書。他還對一位要求禁止褻瀆上帝的書,隻需讀一讀《聖經》的牧師說,《聖經》這本書本身就是世界曆史上受查禁最多的一本書。
德肖維茨教授認為,在人們的內心深處,每個人都希望對他不喜歡的東西進行檢查控製。但是,沒有一種客觀地衡量什麼是有害什麼是無害的程度標準。一個政府是無法對紛紜複雜的種種觀念作出一個絕對的答複的,如果政府準備禁止任何一種現象,它就必須一視同仁地禁止所有有人提出反對意見的東西。如果不能禁止其中一種,政府就不應該禁止其中任何一種。因此,憲法第一修正案之所以保護表達自由,不許國會立法限製言論和信仰自由,是因為任何人都有表達自己的權利,也是唯一明智和可行的選擇。一個社會如果要相安無事,要麼大家都對自己感到有害的東西作些容忍和讓步,從而換取一個多樣化的社會,要麼隻允許沒有任何人感到有害的東西存在(這也是不可能的),從而生存在一個單調和倒退的社會中。曆史是前進的,人類從物質和思想的禁錮中超脫出來,隨著生活實踐產生不斷的飛躍,我們麵對的將是一個越來越繁榮,越來越多樣化、富於更多選擇的光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