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論十勝十敗
東漢獻帝建安元年(196年),曹操到洛陽迎接漢獻帝遷都許縣(今河南許昌市東)。從此,曹操把獻帝控製在手中,形成“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有利局麵,開始了他掃除群雄、統一北方的進程。
而在當時,袁紹是曹操在北方最大的威脅。在官渡之戰前,曹操一心想征伐袁紹,但是當時袁紹已經火並公孫瓚,兵眾十餘萬,準備進攻許都。曹操想出兵抵抗,又擔心兵力不敵,就對郭嘉說:“袁紹擁有冀州之兵眾,青、並二州也跟從他,地廣兵強,兵力不比我們少,我想發兵征討,而力不能敵,該怎麼辦呢?”郭嘉於是向曹操陳述了自己的預見,隻要以智勝,袁紹雖強,最終必為所擒。概括了曹操十勝而袁紹十敗,使曹操信心十足,大喜過望。他說:“您有十勝,袁有十敗,兵雖強,也沒有用處啊。”
十勝的第一條是“道勝”。袁紹繁文縟節,全是虛套;而曹操不拘小節,豁達大度,順乎自然。道,孫武謂“令民與上同免也”,即為政治,是內部、外部的團結與鞏固。孫武把“道”作為分析戰爭勝負的“五事”之首。這就是說曹操安定社會的措施,順應自然規律;袁紹則擾亂天下,民不聊生,這就首先在“道”上取得了勝利。這是從總體上著眼,對曹、袁優劣的評價和估量。郭嘉以人性為第一要義,列為十勝之首,可以看出當時一些士人對人的天性的重視。在中國,天道自然的思想源於道家。到了東漢,作為王充的哲學命題,已指出自然界的運動及發生發展是自然而然的,沒有外在的支配力量。人的天性是自然的天性,理應順乎自然。人本身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動的、自由的自然存在物,各有其稟賦、能力、情欲等等,人的本質是自然的、自由的。所以,不應該用“繁禮”強加約束。性格被束縛住了,天性的自然發展會受到抑製,人的本質力量便得不到充分發揮,封建時代的知識分子大都擺脫不了這種禁錮。東漢末年,群雄並起,儒學獨尊的局麵受到衝擊。在此情勢之下,順應人的本性,反對繁文縟節,為一些士人所重,以期施展才能,曹操和郭嘉便屬於此類知識分子。所謂“體任自然”,就是按自然規律辦事,充分發揮人的內在稟賦,不要被人為的禮儀所束縛。當時曹操采取了一些安定社會的措施,而袁紹卻擾得民眾不安,因而,郭嘉在分析曹、袁之優劣時,首先肯定了曹操的“道勝”。
第二條是“義勝”。袁紹倒行逆施,而曹操順應時代潮流,表率天下。即袁紹違背潮流而動,曹操能迎天子都許。袁紹師出無名,曹操可以奉漢獻帝之名以令天下,名正而言順,這就在“義”上勝過了袁紹。東漢末年,皇權衰敗,朝綱不振,漢獻帝不過是軍閥手中的招牌和旗號而已。不過,話說回來,皇帝畢竟是封建政權的最高象征,是名義上天下的最高統治者。自春秋戰國以來,意欲稱霸天下的權臣梟雄,都懂得打著天子的旗號對於擴充政治軍事勢力的重要意義。建安元年(196年),曹操奉迎漢獻帝立都許昌。從此,曹操常以朝廷天子的名義發號施令,堂而皇之,名正言順地討伐異己,以取得政治上的主動權。這裏,郭嘉主要講了曹操能挾天子以令諸侯,在當時,這可以說是最大的“義”。
第三條是“治勝”。漢末政失於寬,袁紹又以寬濟寬,厚待豪強,使豪強擅亂侵擾,他在自己的轄區內,非但沒有糾正漢末弊政,反而對豪強大族更加放縱,任令他們淩壓百姓。豪強們為所欲為,廣營田地,下民貧弱,卻要代出租賦,以至賣妻鬻子,也不足應命。袁紹謀士審配的宗族強大,竟招納亡命,窩藏罪犯。因此,其統治區內階級矛盾激化,因而他不能統治民眾。曹操針對袁紹租賦繁重的弊端,免收河北當年租賦,打擊豪強,百姓喜悅。
第四條是“度勝”。認為在用人問題上,袁紹外表寬懷內心猜忌,用人而疑人,隻重用親戚子弟,曆史上的袁紹的確是個不善用人的軍事集團首領,也是不識賢愚、剛愎自用之類人物的典型代表;而曹操外表平易,但內心機變精明,用人不疑,不論親疏遠近,隻要有才能就大用,這就在氣度上勝過了袁紹。
第五條是“謀勝”。袁紹謀略不少但不決斷,事後才醒悟;而曹操能看準就幹,隨機應變。也就是說袁紹遇事多謀不能斷,常常錯失良機;而曹操處理大事非常果斷,善於隨機應變,這就在謀略和決策方麵超過了袁紹。
第六條是“德勝”。袁紹憑借世代名門的資本,大倡尊崇人才以博得好名聲,那些誇誇其談的所謂人才都歸向他;而曹操能誠心待人才,不圖虛名,以儉易作風垂範下屬,賞賜有功者不吝嗇,有真才實學的忠誠之士都歸向他。因為袁紹依仗出身大族,沽名釣譽,跟從他的都是一些隻務虛名而沒有實際本領的人。而曹操以仁義和誠心待人,自己嚴謹儉樸,賞賜有功的人卻慷慨大方,所以天下有才能而講求實效的人都願輔佐曹操,這就在德上勝過了袁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