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打敗,反多星
星是軍階(Military Ranks)裏將級軍官的標誌,在美國編製上,陸軍星兒可分五級:
一顆星——Brigadier General
兩顆星——Major General
三顆星——Lieutenant General
四顆星——General
五顆星——General of the Army
市井譯法是:一顆星譯為“準將”;兩顆星譯為“少將”;三顆星譯為“中將”;四顆星譯為“二級上將”;五顆星譯為“一級上將”,俗稱“五星上將”。
又何勞“準”乎?
老記者江德成寫《翻譯雜感》(《報學》創刊號),有這樣一段話:
你還記得過去的報上,有過“魏德邁二級上將”、“史迪威一級上將”之類的譯名嗎?這種翻譯方法在抗戰的時候極為普遍,等到勝利之後,這種譯法便逐漸歸於淘汰了。
原來美國的將官是分成五級的,從一顆星直到五顆星,我國向來是譯成準將、少將、中將、上將、元帥,抗戰的時候,軍事委員會外事局為了配合我國自己官階,便請大家將譯名改成少將、中將、二級上將、一級上將、元帥。這種修改本來是很合理的,因為“Brigadier”一字實在沒有“準”的意義,譯為準將,可說沒有理由。
不幸後來大家把外事局的一番用意都忘記了,於是又恢複了原來的譯法。而魏德邁其人,便也在中國的報紙上從二級上將“貶”為中將了。
江德成說“‘Brigadier’一字實在沒有‘準’的意義,譯為準將,可說沒有理由”,這話是對的。溯源起來,字典中Brigadier的原意是旅長,是英國軍階中a rank between colonel(上校)and major general,根本是將,又何來“準”將?《蘭登字典》(The Random Hous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中General條下明說是'U. S. Army,an officer of any of the five highest ranks a brigadier general,major general,lieutenant general,general,or general of the army',可知一顆星者,已為將矣,又何勞“準”乎?
“特級上將”
江德成說“抗戰的時候,軍事委員會外事局為了配合我國自己的官階,便請大家把譯名改成少將、中將、二級上將、一級上將、元帥”,這顯然隻是就軍階論的,而不是就星兒論的。因為抗戰時候,以星兒論,最多的星兒都是三顆星,連蔣介石自己也不敢例外。英文翻譯雖總是Generalissimo,是元帥大元帥級,但在星兒數目上,卻未便造次、未敢造次。當時這個Generalissimo,欽定稱呼實為“特級上將”。1935年3月20日,國民政府公布“特級上將授任條例”,有曰:
第一條 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最高軍事長官為特級上將。
第二條 特級上將,由國民政府特任之。
第三條 特級上將之待遇儀製另定之。
第四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1935年的“特級上將”為“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最高軍事長官”,脫胎於1928年2月6日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的《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組織大綱》和《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組織大綱》。前者第一條明定:“軍事委員會為國民政府軍政最高機關,掌管全國陸海空軍,負編製、教育、經理、衛生及充實國防之責。”後者第一條明定:“國民政府為圖戰時軍令之統一,特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一人,凡屬於國民革命軍之陸海空各軍,均歸其節製指揮。”但是,“蔣委員長”也好,“蔣總司令”也罷,不管怎麼稱呼,統統都是Genera-lissimo,軍裝之上,論起星兒,卻始終隻是三顆星,和其他大將們一模一樣。當時國民政府下設內政、外交、財政、交通、司法、農礦、工商等部,並設最高法院、監察院、考試院、大學院、審計院、法製局、建設委員會、軍事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蔣介石的軍事委員會雖然一會獨大,但在星兒數目上,卻一直采低姿態。這一低姿態,直到抗戰勝利,還是如此。抗戰勝利時蔣介石在慶祝勝利大遊行大會上,軍裝出現,三星耳;他背後的何應欽等,也一一都是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