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喪葬和婚禮的儀禮,在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間,雍正帝就要求喪葬"務從簡樸,毋得僭妄",命九卿分別為滿漢職官和兵民製定婚喪禮儀。雍正二年(1724年),他又對出殯作出補充規定,因有的地方軍民送葬前一天,聚集親友,設筵演戲,出殯時隊列前也演戲,對此,雍正帝嚴加禁止。五年,雍正帝說用金銀殉葬,對死者絲毫沒有好處,是極愚昧的行為,應當曉諭勸阻。
與此同時,雍正帝還提出了一係列的禁止措施,他尤其反對官員自設戲班,二年(1724年)十二月,他指責說:有的官員自設的戲班,用數約有二三十人,一年要開支幾千兩銀子,不但浪費了錢財,影響了公務,還造成了社會的奢靡之風,於是下令禁止督撫、提鎮、司道、府官家中設立戲班。雍正帝在道德教化中最喜歡做的一件事就是宣傳和獎勵拾金不昧行為。雍正帝把這視為"盛世"的標誌,自稱是"風俗休美之明征,國家實在之祥瑞"。雍正五年(1727年),上駟院奏稱,役夫滿人六十一發現別人遺落元寶一個,呈報主官。雍正帝令即將此元寶賞賜,並在八旗中宣傳;六年,河南巡撫田文鏡奏稱,農夫瞿世在田間拾銀一百七十兩,交還原主,並拒收酬謝,他的妻子徐氏也有拾金不昧的精神,支持丈夫這樣做。田文靜覺得瞿世是很好的宣傳典型,便賞給他白銀五十兩,並且送"士女淳良"匾額,在縣中立碑。田文靜在給雍正帝的折子中頌揚道這是"聖治淳熙,化及愚夫愚婦"。雍正帝又下令授予瞿世七品頂戴,加賞白銀一百兩。
過了一個月,田文鏡又報另一起不拾遺金的事件,商丘有一貧民陳懷金,拾到銀子24.8兩,交還失主,其作為一定是受了皇帝宣傳拾金不昧的影響才出現的。雍正帝借此發布上諭,將之抬到"正人心,厚風俗"、"去澆漓之習,敦仁讓之風"的高度。此後,各省紛紛效尤,川陝總督嶽鍾琪報告綠營兵(主要是清軍入關後收編的明朝降軍和各省改編的隊伍,用綠色軍旗,故稱綠旗兵或綠營兵)兵丁劉子奮在張掖拾銀交給原主;鄂爾泰報稱雲南兵丁李應芳、金貴拾金不昧。雍正帝說這些事出在邊疆,更為可嘉,除賞給銀兩外,給予把總銜,遇缺撥補。直隸巡察禦史鄂昌奏報文安縣織席民婦盧梁氏拾金不受謝,雍正帝命賞米、布和匾額。磁州(今河北磁縣)佃農楊進朝撿銀四十兩,送交地主,轉給失主,也按例給賞。
雍正帝的做法的確有效,在敦化移風易俗、提高社會風尚方麵,無疑是有可取之處的。但由於自上而下各級官員對拾金不昧者給予大肆渲染,授予官職,給予物質和精神方麵的獎勵,導致出現了弄虛作假以騙取賞金的行為,而地方官吏也借此獵取聲名作為升遷之道,到乾隆帝繼位,才製止了此類行徑。
樂善好施也是雍正帝實行道德教化的一個方麵。他號召百官在各處興辦福利事業,把自己多餘的錢財捐助給無力生活的人。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在北京彰義門外建普濟堂,收養社會上無依無靠的老人、無以為生的病人,由國庫撥款作每年的經費,每月派大臣去視察。雍正帝還擴充了北京廣渠門內的育嬰堂,把它交由順天府尹負責,除政府撥錢外,京中貴族、官僚、士人和有錢人也紛紛加以資助,收養棄嬰。在雍正帝的帶領下,一些地方官、士紳、大商人紛紛效仿,建設各種善堂。江西新城知縣邵鴻元建成普濟堂,山東淄川知縣和紳士買地、捐田,也設置了普濟堂。江蘇蘇州府創建錫類堂,為貧弱死者收屍。鬆江府南彙縣紳士朱日成等興辦育嬰堂。雍正帝為了使更多的人發揚樂善好施的好風尚,他還對捐資多的人給予物質和政治嘉獎。雍正帝還曾多次發表上諭,說"孔子講大道之行也,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這些善堂的建立,就是實現孔子講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