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麵日子久了,閱曆也多了,每每勸別人以不吃藥為上策。吳彤雲近日病得極重,水米都不沾,已經十四天。十六日晚上四更,已把後事料理好,親筆寫信托我。我一概答應,而開始勸他不吃藥。自初十日起,到今天,十一天不吃藥,昨天竟大有轉機,瘧疾減輕了十分之四,嘔逆等症減去十分之七八,大約可保沒有大的變故。希庵五月末病得極重,我寫信告訴他說:“治心以‘廣大’二字為藥,治身以‘不藥’二字為藥。”並說作梅醫術不可依靠。希庵於是停藥一個多月,近日病已好了,咳嗽已止住了。這兩個人,都是不吃藥收到明顯效果的例證。

季弟迷信藥物過分,自信也太深,所以我憂慮不在於病,而在於吃藥,我諄諄囑咐以不吃藥為戒,希望季弟同意,沅弟也要力勸,至要至囑!

季弟信中所商的六條,我都可以同意。回家的日期,不如等金陵克得之後,也許可以一勞永逸。如果在軍營難以忍耐勞累過久,或者來回安慶閑散十天八天;等輪船的方便,再回金陵本營,也無不可。如果能耐勞耐煩,那麼在軍營久熬更好,與弟弟的名叫貞,號叫恒,意義尤相符會。其餘各條,都辦得到,弟弟放心。

上海四萬兩軍餉還沒有到,到時當解送沅弟處。東征局在七月三萬兩之外,又有專門解送金陵五萬兩,到時也解送沅弟處。東局保舉有功人員的文案自可照準,弟弟保舉有功人員的文案也將在最近趕辦。雪琴今日來省,筱泉也到了。

同治元年七月二十日(1862年8月15日)

【精華點評】

古人雲:“是藥三分毒。”我國最早的醫學專著《內經》對如何用藥十分講究,將藥分為大毒、常毒、小毒、無毒。治療疾病要求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當今不少的人認為中藥大多數源出於天然的動植物和純中藥製劑,比化學藥品的藥性平和而安全,總認為不會發生藥物毒副作用。其實不然,如果任意濫用,亂投藥石,同樣亦會發生毒副作用。

有的人說:“補藥無害,多多益善,有病治病,無病強身。”這是誤解,如人參、黨參、黃芪等滋補藥,如果濫用亂服同樣也可導致毒副作用。曾有病例報道,有這樣一個人,本來身體是健康無病,就因服用了一支東北人參,結果導致胃部脹滿疼痛、頭暈、麵部潮紅、血壓升高、大汗淋漓,經診斷其症狀乃因服用過量人參而致“人參綜合征”。此人病好後,在很長時間乃食欲不振。誠然,補藥也不能隨便濫用,無病照樣傷身。“虛不受補”,藥不可以亂吃,任何藥長時間服用都會有副作用。為此,中草藥也要注意合理用藥,不濫用,不貪多,要遵醫囑服用,隻要善於辨證施治就能收到藥到病除的預期效果。

所以,身體有問題不能全靠藥物來解決,增強自我鍛煉,便自然做到“治身以不藥二字為藥”。

【經典格言】

季弟信藥太過,自信亦太深,故餘所慮不在於病,而在於服藥。茲諄諄以不服藥為戒。

放心靜養,以能睡覺安穩為主

(1864年5月2日與九弟曾國荃書)

【家書】

沅弟左右:

廿六日接弟廿三日信。廿七日傍夕蘭泉歸來,備述弟款接之厚,才力之大,十倍竺虔舊仆。而言弟疾頗不輕,深為憂灼,聞係肝氣之故。

吾日內甚鬱鬱,何況弟之勞苦百倍於我?此心無刻不提起,故火上炎,而血不養肝。此斷非藥所能為力,必須放心靜養,不可懷忿慪氣,不可提心吊膽,總以能睡覺安穩為主。(蘭泉言弟尚能睡。)

今日接到寄諭,江西厘金之訟,仍是督撫各半。然官司雖輸,而總理衙門奏撥五十萬兩專解金陵大營,未必盡靠得住,而其中有二十一萬實係立刻可提者,弟軍四五兩月不致嘩潰。六月以後,則淮北鹽厘每月可得八萬,故餘轉惱為喜。向使官司全贏,則目下江西糜爛,厘金大減,反受虛名麵無實際,洋務派在清政府中的代表機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想弟亦以得此為喜也。茲將恭王谘文付閱,廷寄俟明後日谘去,即問近好。

國藩頓首

同治三年三月廿七日

【譯文】

沅弟左右:

廿六日收到弟廿三日來信。廿七日傍晚蘭泉回到這裏,詳細講述老弟對他款待之熱情。才力之大簡直比竺虔過去那位隨從大十倍,又提到老弟的病很不輕,深感憂慮焦灼,據說是肝火上升的緣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