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黃河下遊河道被泥沙堵塞,自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起,在河南、山東、江蘇、安徽等省疏浚河道。其中河南省疏浚幹河四條——賈魯河、惠濟河、渦河、巴溝河;又疏浚支河三十四條。該省每州縣“所開溝自十數道至一百數十道不等,長自裏許至數十裏不等,寬深自數尺至丈不等,皆足以資蓄泄”⑧。山東境內疏浚河道亦取得可觀成就,魯西南疏浚河六十餘條;膠東疏浚河三十餘條;江蘇省疏浚石羊溝、董家溝、廖家溝、芒河;安徽省疏浚淝河、茨河、沙河、澮河、睢河。
在治理黃河的過程中,直隸總督孫嘉淦在乾隆十八年(1753年),就曾提出引黃河北上入大清河,經山東入海的建議,孫嘉淦認為“大清河東南皆泰山基腳,其道亙古不壞”,不會發生決堤、改道,所經“隻東河、濟陽、濱州、利津四、五個州縣,即有漫堤,不過偏災”。此後二十八年,河決青龍岡,經趙王河入大清河歸海。然而乾隆認為大清河不能容納黃河全部水量,又恐黃水北流運河受阻、影響漕運,駁回改道入海的建議。直到鹹豐五年(1855年),河決銅瓦廂,流入大清河,經山東入海,證明孫嘉淦等人建議的合理、可行。
治理永定河。
永定河又名無定河、渾河,素有小黃河之稱,河水中所挾帶的大量泥沙,淤積在下遊的河床上,致使下遊經常決堤、改道。正像乾隆在一首詩中所描繪的,“永定原無定,千古衝帝京”。
康熙時期,曾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對永定河進行治理。築永定大堤,固定下遊,並把河水引入三角澱,使河水中的泥沙得到沉澱。至雍正時期,因三角澱積沙過多,河水不能及時排泄入海,河患又日益嚴重,至乾隆中葉,永定河已“六改道”⑨。
為治理永定河,乾隆多次視察永定河,他認為“永定河之所以為患,獨以上遊曾無分泄,下口不得暢流,經行一路,中梗磅礴”⑩,提出在其上遊蓄洪攔沙,中遊疏浚分流,下遊改移下口的綜合治理方案。
乾隆初年,采納治河名臣高斌的建議,在永定河上遊的宣化黑龍灣、懷來和合堡等地修攔洪滯沙大壩,“就近取石,堆疊玲瓏水壩,以勒其凶暴之勢”,“層層攔頓,以殺其勢”。
對中遊的治理,則采納鄂爾泰、方觀承等人的建議,修建金門閘減水壩,改建其他草壩、土壩,疏浚河道,分流減水。
在對下遊的治理上,意見最為紛紜:顧琮主張築堤、散流、勻沙;鄂爾泰主張建閘壩、開引河;孫嘉淦主張引河南行,複其故道;方觀承則主張改移下口,另尋沉積水中泥沙的處所。直至乾隆二十年(1765年),乾隆才作出大規模改道的決策。當河水流經永清縣賀堯營後,折向東流,挖引河二十裏,把永定河引入鳳河,再流入沙家澱,沙家澱方圓百餘裏,永定河水中的泥沙在澱中沉澱後流出,使得下遊不致很快被淤塞。
治理長江。
在曆史上,長江很少為患。迨至乾隆中葉,由於人口的劇增,對上遊森林的砍伐,使得水土流失日益嚴重;中遊又由於圍湖、沿堤造田,水道日益狹窄,致使長江自乾隆四十四年之後。在不到十年的時間裏三次決堤,其中尤以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最為嚴重,決堤的江水衝入洪州城,衙門、兵營、民房、倉庫俱被淹沒,城內積水近二丈。此次決堤釀成湖北三十六個州縣被淹,“死者以數十萬計”。釀成此次水災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富戶勾結官府在江中沙洲上種植蘆葦,蘆葦環洲而生,蘆根固沙,使沙洲麵積愈積愈大,侵占江道,阻塞江流。
乾隆在得悉長江三次決口的原因後,諭令地方官對沿湖、沿江圍田者進行清查,以保證江水的暢流無阻。不得“狃於目前之利”,“與水爭利”。並要求地方官員“間一二年,即將有無占築情形,詳悉具奏,永以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