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屢屢釀成水患的有黃河、永定河、長江及浙江海塘。從順治年間至乾隆年間,清政府撥巨帑對上述水患進行治理。
治理黃河。
清代治河,必兼治淮、治運。
淮河在曆史上很少為患,自從南宋紹熙年間(十三世紀九十年代),黃河在陽武決口,即奔騰而南,彙入淮河,從淮河入海①。黃河入淮既造成水流量劇增、水位迅長,也造成大量泥沙淤積河床,河水倒灌洪澤湖,暴漲的洪澤湖水時刻威脅著揚州、泰州、淮安、高郵等富庶之地。
自元代開鑿南北大運河以後,從清口以上漕船在黃河中,行一百八十裏後再入運河,漕運暢通與否又直接關係京師糧食的供應。
李自成行宮清初,黃河屢屢決口同明末戰亂有直接關係。在李自成圍困開封時,明守軍決朱家塞口淹義軍,李自成亦遣人決馬家口淹開封,兩口並決,泛濫成災。順治元年七月,清朝廷任命楊方興為河道總督。楊方興勤於職守,深入治河工地,指揮堵塞決口。繼楊方興出任河道總督的是朱之錫(順治十五年上任),朱之錫上任不久,河決山陽,朱之錫隨即率河工堵塞決口,“疏浚堤渠”,“馳驅南北”,“及至積勞成疾”,死於任。
康熙十六年(1677年),黃、淮泛濫,從碭山至海口,兩岸決口七八十處,洪澤湖上的高堰大壩,決口三四十處;翟家壩被衝成四段,山陰、高郵、寶應、鹽城、興化、泰州、如皋等州縣已被洪水淹沒。溝口運河因河水四溢,反淤為陸地。
康熙任命靳輔為河道總督,靳輔在視察災區後提出:“溝口以下不浚築,則黃、淮二水無所歸;清口以上不鑿引河,則淮水之流不暢;高堰之決口不盡封塞,則淮水派分無刷河之力”;“黃河南岸,不築堤防,則高堰危險,北岸不加防閑,則山東必受衝擊,故築堤岸、疏下流,塞決口,但有先後,而無緩急。”②並提出利用疏浚河道的淤泥在兩岸築堤,修浚連接洪澤湖與黃河之間的運河,加固洪澤湖東岸高堰一帶堤防,修複周橋閘至翟家壩被衝毀的堤岸,加深淮陰清口至高郵清水潭段運河等具體建議。
康熙十七年,靳輔的治河方案付諸實施。在十年的時間內,高堰、王家岡、武家墩等處決口得到堵塞;清江浦至雲梯關的河道得到疏浚,且築堤一萬八千丈;在清水潭以西築堤九百二十丈,以東築堤六百餘丈;在徐州、宿遷築減水壩十三座,建毛家鋪減水閘、王家山減水閘、大穀山減水閘,又在歸仁堤、攔馬河、清口建石閘。靳輔還組織挖掘一段運河,自駱馬湖鑿渠,經宿遷、桃源,至清河仲家莊山口,名曰中河,全長三百裏,使得漕船不必再經黃河入運河。
在疏浚下遊的過程中,因“下河形如釜底,近海轉高,浚之水不能出,徒令海水倒灌為患”③,靳輔受到郭繡等人的彈劾,並因此被奪官。此後康熙在第二次南巡(康熙二十八年)、第三次南巡(康熙三十八年)、第四次南巡(康熙四十二年)途中,巡視高堰、洪澤湖、徐家灣、翟家壩等治河工地,實地考察,仍未能找出疏浚下遊、使河水盡快入海的有效辦法。
康熙年間的治河,雖未從根本上解決黃水水患,但在一定時間內還是減輕了水患的程度。乾隆即位後,黃水為患又日趨嚴重:乾隆七年(1742年),黃河在豐縣石林、黃村決口,“民田俱被淹沒”;乾隆十八年(1753年),黃河在銅山張家馬路一帶決口,江蘇、安徽數十州縣“數百裏內,皆成巨浸”;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黃河又在老壩口決口,板閘、淮安俱被淹;自乾隆四十三年以後,更是連年決口,甚至一年數決。大規模治河再次提到清朝統治者的議事日程。
由於黃河屢屢決口,堵塞決口已成為經常性的事務,從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僅儀封決口就堵築五次,耗帑五百六十萬兩。青龍岡決口,屢堵屢塌,隻得另開引河一百七十裏,導水下流,此次工程耗帑九百萬兩。
在碭山縣毛城鋪建減水壩,開鑿引河,使一部分黃水流入淮水,經安徽宿州、泗川、流入洪澤湖,此段引河全長六百裏。黃水分流減輕徐州段河道的壓力(徐州段河道狹窄多彎),黃水在分流後在洪澤湖內可得到沉澱,再從清口流出彙入黃河。
屢次修築、加固高堰,自武家墩至蔣壩的一萬七千餘丈,全部改建為石堤。為了控製洪澤湖的水量,乾隆在第三次南巡時(乾隆二十七年)“閱清口”,提出“大擴清口”,“於五壩設立木誌,如增長一尺(指水位增長),即將清口之壩拆開十丈,遞長遞拓,永成定式”④。自行此法,“十餘年來,高、寶遂無水患”⑤。為防止黃水倒灌清口、淤塞清口,乾隆堅持開鑿陶莊引河⑥。陶莊引河全長一千六十丈,寬三丈,深一丈餘,“永免倒灌之患”,“為一勞永逸之計”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