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從失子之痛的陰影中走出來,二子張閭玗,一個愛好運動,喜歡騎馬、跑步、打網球的陽光好動的孩子,卻又不幸遭遇了車禍,重傷成為植物人,1958年因傷勢過重死去。
於鳳至為張學良生了三個兒子,三兒子張閭琪1931年因病死在沈陽,如今,幾年的時間剩下的兩個兒子也都逝去了,白發人送黑發人,於鳳至的眼淚已經哭幹了。她不知道命運為什麼這樣捉弄她,為什麼要把這麼多的痛苦降臨到她這樣一個善良無辜的女人頭上。她沒有能力保護好他們的兒子,將來有一天如果見到了張學良,她該如何向他交代?
她不知道其實她今生根本無緣再見到他。當初離開張學良的時候,她對外說是暫時離開,暫時是多長時間,是永遠嗎?
送走最後一個兒子的那個夜晚,於鳳至精神恍惚,她已經是六十歲的人了,做了四十多年張學良的女人,她是有名分的,但現在她這個名分不過是個名義而已,她已經輸給了那個什麼都不要的女人趙一荻,趙一荻什麼都不要,事實上,她什麼都有了。這些年裏,張學良是她趙一荻一個人的張學良,蔣介石不依不饒的幽禁成全了她的曠世奇戀。
她現在不是當年剛來美國時的於鳳至了,那時候她連英語都說不利索,現在她不但投資地產,炒股也很在行。這些年賺了很多錢,眼下錢財這種身外之物對她一點意義都沒有,兒子一個都沒留住,丈夫隻是她心中的一個念想,女兒有她自己的生活,她不過就是居住在美國洛杉磯的一個孤獨的華人老婦人。她用這些錢買下了伊麗莎白·泰勒的故居,想的是將來張學良和趙一荻有了自由,可以到這裏來住。
1964年7月1日,台北《希望》雜誌的創刊號“特載”欄登載了一篇《張學良西安事變懺悔錄摘要》。這件事讓於鳳至很震驚,因為當初她離開貴州時張學良和她曾經有過約定:他隻要有一口氣,絕對不可能“認罪”。於鳳至認為“懺悔錄”中的一些內容不是張學良所想說的,就公開提出了反對意見。
於鳳至的反對意見觸痛了蔣介石,這麼多年過去了,張學良已經變成了摁在他手底下的“死老虎”,沒想到遠在美國的於鳳至還想鬧事,想替張學良翻案。她遠在美國,蔣介石不能奈何她,但可以讓她和張學良斷了夫妻名分,那樣,她不過就成了張學良的一個前妻,說出話來就不怎麼占地方了。
張學良不是正準備著接受基督教徒的洗禮嗎?用基督教徒必須遵守一夫一妻製度才能正式洗禮、入基督教為借口,是再好不過的理由了。話由宋美齡去說,挑明讓張學良自己選擇,在他猶豫不決的時候,再由宋美齡旁敲側擊,說趙四小姐陪伴了你這麼多年,到現在還是沒名沒分的,於鳳至雖然是你名義上的夫人,但這麼多年沒有在一起生活了,建議你考慮一下,和遠在美國的於鳳至離婚,給趙四小姐一個名分,對趙四小姐幾十年無名分的日子有一個交代,也顯得你張學良有情有義。
趙一荻因此非常感激宋美齡,她曾經說:可以說我們能結婚,有蔣夫人一半的力量。
趙一荻對張學良純潔執著的愛情,卻變成了被人利用的陷阱和手段,對這一切,張學良和趙一荻是不明就裏的,懵懵懂懂,就跳進了溝裏。
張學良必須要辜負一個女人,不是於鳳至就是趙一荻。
蔣介石派宋美齡點明了被辜負的那個女人隻能是於鳳至,剩下的事情不用他管,由台灣當局公務人員張群去美國說服於鳳至。
一樁離婚的事情,卻要由政府機關派出人員遠赴美國去處理,事情本身就很滑稽。
張群是蔣介石的鐵杆幕僚,他去找於鳳至意義非同尋常,盡管他一再表示他雖然是政府的公務人員,但不是奉政府之命,而是為了漢卿的處境安危而來。並告訴她不要再為西安事變說任何話,否則可能會害死張學良。於鳳至憑著多年的政治經驗,一看就明白,他就是台灣當局派來的,是蔣介石讓他來的,為了張學良的安危,這個婚她別無選擇,不離也得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