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2)
之所以會產生以上這樣的困惑,大抵是由於以下兩個方麵的因素造成的:
1.價值標準的誤區。前麵已經說過,聖人從來不以名利得失作為衡量價值的標準,反而是,將物欲享受當作一種不利於身心健康的負麵因素來看待。例如,第12章講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有德的君子,崇尚恬淡無欲,清淨自然的健康生活,並不會將金錢、名譽等身外之物放在心上。
雖然,充裕的物質條件,以及高尚的社會地位,能夠使生活更加便利,使自尊心得到充分的滿足,故而常常被所謂的“有為”之士當作事業有成的標誌,和終身為之奮鬥的目標;但是,在聖人看來,凡此種種,隻是一種表象,是“大道”運行到某個特定情境的產物,它與“抱一為天下式”的大道大德仍然相去甚遠,甚至是南轅北轍的兩件事情。與物欲虛華相比,修養德性更注重的是根本,是“惟道是從”,唯有“大道”才是真實的,恒久的,生機盎然的。脫離了“大道”,一切都是虛假的,暫時的,沒有生命力的。正如第26章所述“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是以聖人終日行不離輜重。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根,躁則失君”。
當然,遵從“大道”與物質生活的提高,和精神生活的豐富並不矛盾,從長遠來看,後者是前者所帶來的必然結果,前者則是後者最根本的原因。行為符合規律,合乎道理,就是“善”,善行自然而然就會結成善果,有了好的結果,仍然能始終如一的奉行“大道”,“勤而行之”,形成良性的循環,才是真正的“玄德”。反之,小有所成就沾沾自喜,就妄自尊大,就不顧道德,就忘本了,那麼,與之相應的,對於“不道”行為的報應和懲罰也就隨之而來了。正如第30章告誡大家的:“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2.很多人以為:隻要出發點是好的,動機是利他的,就是“做好事”,就是“行善”。《道德經》並不認同這樣的觀點。
例如,第38章當中,就將“失德”的行為分成三種類型:
從自我的主觀出發,想要做一些利他的事情,就是“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仁”的行為,如果違背“大道”,做不到從實際出發,按照規律辦事,那麼,即使其動機是好的,也未必能達到預期的目的。這也是一種失德,失德就是“不善”。
從自我的意誌出發,並且動機是滿足自己的欲望。這樣的行為就是:“上義,為之而有以為”。
在日常生活當中,人們常常會憑自己的直覺、願望和喜好做事情,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意氣用事”。而《道德經》教導人們去做的,其實也很簡單,就是要按照道理,按照規則做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小到一個凡夫俗子的衣食住行,說話做事,大到一個國家的組織運轉,政治經濟,都有其特定的規律在裏麵。弄清了實質,掌握了法則,就容易做正確的事,不至於方向不明,敵友不分,懵懵懂懂,得過且過;集中了信息,完善了技術,才能把事情做好,不至於主次不分,前後矛盾,漏洞百出,事倍功半。正如第27章中所說:“善行無轍跡,善言無瑕謫,善數不用籌策。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隻有尊重規律,係統性地思考和行動,才能夠稱得上“善”。
自己做的事情,得不到他人的認同,就想盡辦法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給他們,強製、約束他們服從於自己。這樣的行為,就是“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某些以善意自居,得不到認同就鬱鬱寡歡,甚至口誅筆伐打擊別人的行為,就屬於此類。聖人對此的評價是:“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不能做到踐行忠信,卻假裝禮法至上,設立儀製,迫人就範,其實質是借用“道德”的名義,而迫使人們盲目遵從的行為。
簡言之,即:
上德:是自然的行為,強調主觀與客觀融而為一;
下德:是自覺的行為,強調修養自己,以符合客觀;
上仁:是自製的行為,強調克製自己的欲望,以實現自己的抱負;
上義:是自我的行為,強調按照自己的意誌,達成自己的目標;
上禮:是自私的行為,強調舉天下之利害,以為我所用。
綜上,《道德經》中的“道”、“德”,與人們通常所講“仁義道德”不同。“道”的本質是大千世界,是萬物起源,它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止,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德”的真諦在於“惟道是從”,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破開物欲的迷障,複原本真的清明,去除分別心和執著心,按照常理常規做事,順勢而為,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