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6)(2 / 3)

美國駐華大使約翰遜在“帕奈號事件”後就立即向美國政府指出,他認為日本人的動機是企圖消除“西方在中國人中間的一切影響”。另外,美國在中日戰爭中表現出的無動於衷的態度,有可能導致國民黨領導人與東京妥協,或者經過選擇去遷就莫斯科的要求,因為蘇聯已開始向國民黨提供貸款和裝備。美國亞洲艦隊司令亞內爾上將在致海軍上將威廉·李海的報告中認為,如果允許日本征服中國,那就等於美國放棄亞洲大陸以及對太平洋的主動權。美國最重要的盟友即它在亞洲的防禦堡壘非中國莫屬。

在約翰遜大使、亞內爾將軍、埃文斯·卡爾森上尉等人的不斷警示下,美國政府中不少高層人士也意識到了援華抗日的現實意義和迫切性。1938年春,美國政府首次允許中國可以用出售白銀的款項來購買美國的軍需物資,並給予中國2500萬美元的緊急貸款。

美國國內對日本的不滿情緒也日益增長。1938年6月的一份民意調查表明,超過80%的調查者反對繼續向日本出口軍用物資,並呼籲政府對日采取經濟製裁措施。國會也提出若幹決議,要求限製與破壞《九國公約》的國家進行貿易。我冷靜分析了日本對華政策的轉變,擔心美國政府在東南亞地區的經濟安全,在7月26日毫不猶豫地通告日本:美國將在6個月後廢除1911年《美日通商條約》。但國內孤立主義依然活躍,我擔心他們利用這一點大做文章,所以並沒有對日本全麵禁運,日本在美國仍然可以買到石油等戰略物資。

但是在沒有完全準備好之前,我不會輕易地做決定,不會讓美國過早地卷入戰爭。

然而促使我對自己的政策作出不斷反思和積極調整的因素不斷地湧現。1940年9月12日,格魯大使給我發來電函,格魯把當前的日本描繪成寡廉鮮恥、掠奪成性的國家,他反對進一步安撫日本或試圖僅僅以表示異議的方法維護美國的利益。9月27日,日、德、意三國同盟條約在柏林簽訂。條約規定“德意承認並尊重日本在大東亞建設新秩序的領導權”,“締約國中任何一國受到目前不在歐洲戰爭或中日衝突中的一國攻擊時,應以一切政治、經濟和軍事手段相互援助”。它還聲明條約並不影響締約各國與蘇聯現有重大政治關係。該條約的目的顯然是主要針對美國的,它在於防止美國同英國聯合抗擊柏林或直接在遠東抗擊日本。這時,英國已對日本南進體製的進一步確立作出了積極反應,倫敦宣布將於10月17日重新開放滇緬公路,丘吉爾要求我派遣一支越大越好的艦隊到新加坡,以阻止日本作出強烈的反應。

我決定以積極的姿態抗拒日本。於是在10月12日發表了決心抗戰的演講,並督促下屬采取積極的行動,讓摩根索在兩天內分別給中國5000萬美元和1億美元貸款,並購買6000萬美元的中國金屬,不久,又給中國提供了100架驅逐機來保衛滇緬公路。這種精神上和物質上的雙重鼓勵和支持應該能提高民主愛國的中國人民的抵抗積極性。

在歐洲,法西斯國家武裝力量日益囂張,但是美國國防力量薄弱,無法達到維護國家安全的目的,急需加強補充。加強“美國第一道國防線”的美國海軍力量已成當務之急。我認為美國應建立足以和德意日三個法西斯抗衡的兩洋標準海軍。1938年1月3日,我向國會遞交了《擴大海軍裝備案》,要求國會撥款10.4億美元,主要用於加強海軍。在漫長的激烈辯論後,國會通過了《擴大海軍裝備案》。

希特勒對猶太人根深蒂固的仇恨讓他喪失了人性,開始在奧地利對猶太人進行慘絕人寰的迫害。我對即將上任的美國駐德國大使愛德華·陶德這樣說過:“雖然政府不能出麵,但我們還是應盡我們所能保護猶太人,用非官方途徑來減輕這種迫害。”從1933年到1937年,美國通過非官方途徑為受納粹迫害的猶太人提供援助,並且接納了3萬名猶太難民。

1938年3月25日,針對猶太人問題,我簽發了關於召開難民會議的邀請信,呼籲世界各國給猶太難民提供援助。可是接下來幾個月,納粹分子開始了更大規模地迫害和殘殺猶太人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