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建設

荷蘭殖民者統治台灣38年,留下了殖民政治、殖民經濟、殖民文化的許多痕跡。

鄭成功從1661年四月在台灣登陸,他駐足台灣的時間,前後不滿14個月。在這短暫的時間內,盡管大半年是處於戰爭狀態,但他還是抓緊時間采取許多舉措,廢除殖民製度,肅清荷蘭殘餘勢力,清除殖民政治、經濟、文化等痕跡,產生了明顯的效果,對後來繼承者也有深遠的影響。

鄭成功在台灣站穩腳跟之後,便立即著手政權建設。五月初三,即鄭軍在台灣登陸後的一個月,鄭成功召集文武百官開會,宣布在台灣正式設治,建立政權。他改赤嵌地方(包括赤嵌城堡、赤嵌街、台灣城堡、台灣街)為東都明京,設承天府。

東都者,是相對明王朝的南都金陵、北都北京而言;承天者,是與明太祖朱元璋早年改元朝的集慶(今南京)為應天相承襲。承天府,下置天興、萬年兩縣。天興縣,管北路;萬年縣,管南路。鄭成功任命楊朝棟為承天府尹(長官),莊文烈為天興縣知縣,祝敬為萬年縣知縣。與此同時,又將台灣城堡連同附郭街市改為安平鎮。安平,是福建泉州的一個港口,鄭芝龍發跡之地,今置安平鎮,含有鄭成功承襲其父功業的意思。他在五月十八日的令諭中稱:“東都明京,開國立家,可為萬世不拔基業。”鄭成功這些政權設置及其名稱,讓人們不難看出他顯然是不忘大明王朝,不忘祖國大陸,不忘其祖業。

鄭成功高度關注軍餉,大力組織軍隊屯田墾荒。鄭軍在台灣登陸後,2萬多官兵漸漸出現乏糧。四月十二日,鄭成功利用戰鬥的間隙,親自到了漢族移民最先開拓之地的蚊港,察看民眾的土地和莊稼情況。之後,他又來到了“土民”(高山族)所居住的新港、目加溜灣、麻豆、蕭壟等四個番社,考察民情和土地的肥瘠。得知各地都有許許多多荒地,且十分肥沃,無人耕種,便醞釀組織部隊開荒屯田。土民對他的到來,十分恭敬,用當地的歌舞來表示熱烈歡迎。鄭成功向民眾贈送煙、布、衣帽。他回到兵營後,便決定改變攻城戰法,讓一部分部隊圍困台灣城,一部分部隊到指定的地區去屯墾。為了使屯墾更有成效,並有所遵循,他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於十八日下達了屯墾諭令,頒發了八項條款,規定不準侵害土民和百姓(漢民)利益、先報後墾以及禁止竭澤而漁等項紀律,還規定了稅賦政策,以及有關獎懲項目等等。

有一天,鄭成功召集諸提鎮、參軍,專門商議屯墾事宜。他講到糧食的重要性時,說:“大凡治家治國,以食為先。”他指出:家庭如果沒有糧食,一家人就難以和和睦睦;一國沒有糧食,雖有忠君愛國之士,亦難以治理。他說近日親自踏勘土民和百姓社灶,細觀地土,甚是肥沃,應當效法古人“寓兵於農”之法,必定是餉豐糧足。

部將黃安問道:“何為寓兵於農之法?願請指示。”鄭成功講起了中國古代寓兵於農的曆史。他列舉諸葛亮、司馬懿、薑維、杜預等將帥,在兩軍長期對峙時組織部隊時,一麵墾荒種田、一麵備戰應敵的做法。他特別介紹了明太祖朱元璋設衛所,置軍隊,十分之三備戰,十分之七屯墾,兵強馬壯的經驗。他明確指出:麵對台灣目前戰況,隻留兩支部隊分別鎮守承天府和圍困安平鎮(即台灣城),其餘的部隊一律劃地屯墾。每天有十分之一的戰鬥執勤,有十分之九的人開荒種田,做到野無曠土,而軍有餘糧。他又說:“為尊重當地的民俗,其鄉仍稱社,不必更易;其田亦稱甲(一甲等於31戈2尺5寸,而一戈等於1丈2尺5寸見方)。最後他說:“農隙則訓以武事,有警則荷戈以戰,無警則負耒以耕。寓兵於農之意如此。”

鄭成功在組織屯墾的同時,積極推廣農業生產技術。在荷蘭殖民統治下的台灣農業極其落後,生產力極其低下。有一天,鄭成功在視察番社時已經發現這一問題,回來後,又命戶官楊英再到番社去作詳細考察。當時,正值秋收季節,楊英來到南社,看到土民收稻穀。土民們不知用鐮刀收割,而是一穗一穗地用手去采拔。這樣,一甲稻田,采拔數十日方能收完。楊英詢問開墾耕耘方法,土民皆不知用犁耙鋤頭,而是用鐵片一下一下地挖地。至於靠近水源的土地,本來使用價值很高,但土民不知耕耘,而置之不用。土民的生產方式,仍然處於原始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