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八年六月四日,國民政府任命閻錫山為京津衛戍區總司令。六月八日,閻錫山在保定宣布就任京津衛戍區總司令。六月八日,國民政府明令北京正名北平,直隸省改為河北省。六月十一日,閻錫山進入北平,一批原晉軍黨政要員分封要職,身為“寧晉要人”的何澄卻選擇接收了一條隻有殘破不甚的路基,在北平東華門大街有一個四合院辦事處,沒有鐵軌,沿途也沒有任何車站的滄石鐵路工程局局長。
滄石鐵路起自平漢和正太兩路的聯軌部——石家莊,經槁城、晉縣、深縣至滄縣運河西岸的大和莊(離運河西河一點五公裏,距津浦鐵路二公裏),全長共二百二十一公裏,是平漢與津浦兩路的聯絡線,為運輸晉煤至天津出海最短的路線,經濟和軍事意義極其重要。
此路本為德國於光緒二十八年(一九〇二年)要求在津浦路上添建正定至德州的支線。光緒三十三年(一九〇七年月),津浦北段借款奏案內曾聲明正德支路在十五年期內我國可自行籌辦,否則須借德款築造。
一九一三年六月十五日,一位叫曹禎祥的商人擬集股創辦滄石輕便鐵路,呈文交直隸省民政長馮國璋,馮國璋谘呈交通部。北京政府當由部令行京漢、津浦路局查複。據津浦路局複稱,應改修普通鐵路,自興濟至石家莊,俾資聯絡。九月,曹禎祥等人呈文同意照改普通鐵路和線路。交通部以曹禎祥集資股本僅為六十萬元,不足以建造這條鐵路,請其候籌足夠築路款後再行稟部核辦理。
一九一六年八月,由直隸省長朱家寶轉谘驗款證明給交通部,交通部回複說,正太展線成約在前,礙難核準。同年十二月,曹禎祥等遵交通部所頒“民業鐵路法”,將路線圖說及股本二百十一萬元憑證再行呈往交通部,時任路政司長的曾鯤化以“正太展線”一語無案可據,而據德人承辦之期則僅有五年,因而密呈總長許世英,或由交通部辦理,或由該商辦理,都應速行解決,以免貽誤時機。總長許世英於十二月二十六日批暫準立案。
一九一七年五月,有人狀告曹禎祥所辦滄石路與外款有關係,此事引起交通部的重視,谘直隸省長朱家寶查複確有嫌疑。交通部於是即以該路自暫準立案後,已逾限三月,路事毫未進行,又多有糾葛,注銷前案,決定改由國家籌修,並令京漢、津浦兩路局籌辦。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安福係的健將曾毓雋接替曹汝霖掌交通總長,呈請總統徐世昌擬募集實業公債建築石德鐵路。當時在郵政司的劉景山看到總務廳掛出一個牌子,上書“滄石鐵路發行公債籌備處”,於是就去找《庸報》的董顯光。董顯光是直隸省省長曹銳的秘書,董顯光先在《庸報》登出反對文章,曹銳看到文章打電話到交通部反對,接著曹錕的電報也到了交通部,痛罵交通部借日資修路可恥。這一來,輿論、民意、政界、軍界都反對,交通部總務廳布告欄上的那塊“滄石路發行公債籌備處”的牌子被取了下來,此路就此擱淺。
一九二〇年秋,適北方奇旱,交通部乃議修滄石、煙濰二路,實行以工代賑,並於十月十八日令京漢、津浦兩路局迅將滄石路開工一切工程款項分認。二十三日,津浦路局派工程師李兆濂、吳銘測勘,並分頭購地。二十五日,將此案提交北京政府國務會議議決。二十七日,交通部呈明大總統徐世昌,滄石路約為一百八十萬元,煙濰路約為三百萬元,請追加本年度預算之內,當奉令準。十一月一日,時任交通總長的葉恭綽派技正李壯懷代行在石家莊舉行的開工典禮。一九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因交通部無款應付該路工程,遂不得不將辦理此路的路工局裁撤。後據統計,滄石路自測勘日起至裁撤時止,共費銀一百六十八萬多元。
滄石路自停辦後,所有前修路基日鄰毀壞。直隸省議會議員張照坤以前工盡棄,殊為可惜,特於一九二二年九月提出議案,谘請直隸省長王承斌轉谘交通部催辦。然而,交通部款無著落,再無繼建下去的能力。
以工代賑築成的滄石路基,盡管風雨侵蝕,坍塌不堪,但正因為有了路基,所以不管是如何“風雨侵蝕,坍塌不堪”,此路便成為外國資本和各路軍閥以修築滄石鐵路為名,實則大行填充軍費、回扣分肥的生錢線。
一九二三年,吳毓麟出任交通總長。八月二十七日,《民國日報》以《津方所進行之大借款》為題披露:“滄石路借款……金額一百二十五萬鎊……墊款二十萬鎊……所謂大借款者,仍即為滄石路借款,資本家為比、英、法、意四國所組之公司,以比款為較多,資本家代表為陶普斯,與津方接洽,均由陶普斯出麵,公司之名未詳,但知其在天津而已。債額為英金一百二十五萬鎊(約合華幣一千一百六七十萬元),墊款二十萬鎊,於簽訂契約三星期後即行交付,至契約內容,尚難得悉,但最後之接洽,係套同成路原約下筆,在本月十號前後,草約已經擬好。交通部當局,以事情太大,不敢負責簽約,數次赴津,均未受疏通,將來能否軟化,則不可知;但津浦路局長孫風藻,京漢路局長趙繼賢,均不以為可,吳毓麟亦頗為感動。此項借款因之中途擱淺,將來或由直隸省政府而圓場,亦理想中事。”日本對滄石路旁落他人極不甘心。八月三十日,段祺瑞心腹幕僚姚震致函日本駐華公使芳澤謙吉謂:“滄石鐵路借款一案,前已由敝國兩院議員正式具函有所奉告,諒邀洞鑒!茲據調查所得,則滄石鐵路借款係由比國人名義承辦;又同成路借款,亦在同時進行之中,名義上係由美國人承辦,而其實際上與保方接洽之主動者及借款中大部分之投資皆以貴國企業家為中心。代表人氏居留京津,此時暫且不必宣布。上述兩項借款,萬一成為事實,則敝國紛亂之局因之延長,中日親善之誼受其影響;與閣下蒞津時所表示公正之態度,結果恐適得其反。用特專函奉瀆,伏乞閣下詳察內容,預為取締……”
一九二三年十月十日,曹錕當上了賄選總統。吳佩孚欲以滄石路出賣給英商,藉築路之名借款充為軍閥混戰的軍費。一九二四年,負責為其籌餉的交通部路政司司長趙德三在所上《滄石路線待築與籌劃進行辦法臚陳》,明白無誤地道出滄石鐵路的重要性和籌措款的辦法:
(一)滄石路與京漢路之關係:京漢路之有關於國家大局,有裨於北洋形勢,即在現時其價值視津浦當仍高出數倍。隻以年來積債數千萬,不獨無以取償,即一切應予修理改換各項材料,亦無力購備。丁此時機,倘再不謀擴展,行見車輛凋敝,橋梁傾圮,全路破產即在目前矣!遑論政府之挹注、軍餉之協助哉?況滄石路基曾耗二百餘萬元,刻已數年,間有坍塌之處;倘再遷延,勢必全歸堙圮。敷設路基之款,盡赴東流。可惜孰甚!為今之計,惟有即時籌築作為京漢支路,則京漢所有材料、車輛、人員等等,亦均可相與通融辦理。一方麵節省滄石之資本,一方麵增進京漢之收入,俾支幹互相利用,則功倍事半之效,自必可操左券。舍此則京漢破產無論矣,其如國家何?故每一念及,輒不禁代為杞憂也。
(二)滄石路與軍事上之關係:京漢、津浦兩幹路於軍事上之關係,固已盡人皆知。萬一有事而黃河以北之軍運,非繞道京津莫由聯絡。需時數日,遲滯堪虞。一旦滄石告成,則近畿數省之國軍不難於十數小時立行調集。指臂之效,捷如影響。軍貴神速,即此言之,滄石路亦自應早為籌築也。
(三)滄石路必須利用外資:近有議向國內資本家募款興築者。但以我國國民經濟力量薄弱,募以半載,始達全部預算三分之一,其餘二成,仍必仰賴於外資。是無論其未必有成也;即令有成,亦不過僅滄石一路而也。在今日謀救中國者幾至人人以交通不便為憾。是則滄石以外待修之路何可指數。再募內資,將何為繼?與其慕此有名無實自築之虛名,則何如徑借外資,擇其條件較優不帶絲毫侵略性質者,以資其啟發之得哉!?
(四)滄石借款有與英商沙遜進行商議之必要:利用外人資本,振興我國實業,此實為今日謀國者唯一之良謨。但自來洋商與我國政府訂立各種實業借款合同,大都在先毫無的款,必待其回國奔走招募,故每至遷延轉折,百無一成。英商沙遜其財力散殖東方,富無倫比,固已盡人皆知,平時極意經營中國實業借款,以展發其富力。因新銀行團盤踞把持,獨攘權利,久與之立反對地位。略籌抵製,實非一日。此次亟思借滄石微細之借款,一展其身手。緣此區區之款,實為新銀行團及各國政府所不注意,而彼乃乘間行借,以確立其打破新銀行團局麵之基礎;並已在英京聯合英、法、比等國資本家之不慊於新銀行團者,組織一大規模公司。擬待滄石借款成立之後,即為我國實業借款源源輸入之準備。以故對於滄石借款所具條件,大半皆就我範圍,異常優厚。前此沙遜自倫敦來京,日與當道周旋,意即在是,竊謂滄石借款若果告成,則將來如同蒲以及已訂合同不能履約修築及未訂合同各路線,俱不難援例設法而盡修之。統一大業,或基於是。是不啻為我國經濟界開一新紀元,詎非一大快事!茲特將英商沙遜議訂滄石借款合同大意,譯述於左下,以資考證。閱之當知其條例優厚,較之尋常鐵路借款,其相去萬萬矣!
吳佩孚采納了趙德三名為築路,實為籌餉的建議,委托曾短暫當過幾個月直隸省省長的曹銳(曹錕弟弟)出麵同英商沙遜洋行秘密談判。吳佩孚自認為進行得極為機密,但對於十分警惕各地軍閥出賣主權路權行徑的中國知識分子群體來說,沒有探不到的秘密。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民國日報》刊出《滄石路借款作軍費警訊》:“吳佩孚以滄石鐵路名義,向英國借款五百萬,已於二十三日簽字,此借款將全部提充對奉軍費。”消息傳出,舉國嘩然,隨著交通總長吳毓麟的去職,此事及由日本方麵也摻雜進來的一股六百萬元的日金都成了“竹籃打水”。一九二四年,繼孫寶琦、顧維鈞、顏惠慶、黃郛內閣之後,段祺瑞又出來臨時執行,葉恭綽出掌交通。為庚續路工起見,特設滄石鐵路工程局,派吳中傑為局長,負責進行。但吳中傑除了按月支配辦公費外,對於路務之進行,也不甚過問。雖在東單三條京漢局借房設局,並無延聘一人到局辦事。所有案卷關防及公用器具,悉存吳中傑家中。葉恭綽對吳中傑的無作為很不滿意,但困於軍閥混戰和路費也無從著落,也就掛著牌子,留著機構,待將來政治清明時再築辦。
一九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第二次直奉大戰攻占津京的奉魯聯軍副司令褚玉璞,當上了直隸省督辦,禇玉璞和山東督辦張宗昌發現滄石路於軍事交通上關係重要,且為補助軍餉計,特會委任命周至誠為滄石鐵路工程局局長,令其積極進行借款。七月一日,張宗昌以直魯聯軍總司令名義決定將滄石鐵路的建築權益抵押給法國。法商士乃德公司駐華總經理馬襄與張宗昌簽訂了二百萬英金的債款合同。殊為怪異的是,就在張宗昌於法商簽訂了《滄石鐵路借款合同》不久,奉係張作霖和魯係褚玉璞在八月間竟然有臉在同一條滄石鐵路上同法比銀行簽訂了一份一千五百萬的借款草合同。
一九二六年七月十四日,《世界日報》率先披露:“維民社雲:某使館方麵消息,滄石鐵路局周至誠,與某國公司接洽借款,刻已磋商妥洽,計債額一千五百萬元,分四期交款。日內俟中國政府表示認可,即可簽字交款。”
張作霖、張宗昌、褚玉璞秘密與法、比銀公司私訂抵押滄石鐵路,以換取軍閥用款的合同文本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後,激起知識分子群體的強烈憤慨。一九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上海各團體代表會議致電張宗昌、褚玉璞:“頃閱報載,先生等以國有之滄石鐵路一千五百萬元押於法、比銀公司。本會議閱悉之下,無任駭異!查鐵路直接關係交通,間接關係商務,何可權操他人?今先生竟不顧及於此,隻求目前需用,本會議深為先生等所不取也。用特飛電敬告,迅將該項草約取消,以保國權。”
一九二七年七月十九日,正值何澄在北京與奉係交涉易幟之時,中華民國軍政府交通部次長常蔭槐下達部令,將張作霖所設的滄石鐵路局副局長曲慶錫調派到膠濟鐵路副局長,並言因經濟支絀,所有副局長一缺,著即裁撤。
裁撤了副局長,局長周至誠賣路借款的事情仍在進行,據《世界日報》,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報道:“滄石鐵路工程,停頓已久,茲據交通方麵消息,當局刻對該路工程,仍主積極進行。業於日前派公府秘書鄭鑒清赴津,與懋來及勸業兩銀行磋商借款。若有頭緒,不久當可興工。大約俟鄭(鑒清)返京後,即可見分曉。”輥輯訛北洋軍閥時代,由於無路不存在“交款回扣、購料回扣、按年出息、虧耗津貼、至期償未完原本”,所以築造鐵路之難,難於上青天;而打著築路的幌子,實為軍閥混戰籌措軍費,更是家常便飯。何澄麵對的就是這麼一條舉步維艱的路。
接收過來的滄石鐵路工程局,歸南京國民政府交通部直接管轄。南京國民政府於一九二七年四月十八日成立後,交通部長為王伯群,秘書長為許修直。
王伯群(一八八五~一九四四),名文選,字伯群,貴州興義人。早歲從貴州宿儒、一代通人姚茫父讀書。一九〇五年得舅父劉世顯資助,東渡日本,入弘文學校,後考入日本中央大學,習政治經濟科。一九一八年,任貴州黔中道尹。一九一九年離黔參加上海南北和談。一九二四年,任大夏大學董事會主席。一九二七年,北伐軍攻占上海後,被任命為上海財政委員會委員。一九二七年五月,任南京政府交通部部長,任內整頓交通,擬定交通事業革新方案,振興鐵路,統一郵政,創辦航空,發展電訊,多有建樹。一九二八年七月,任大夏大學校長。抗日戰爭爆發後,大夏大學與複旦大學內遷,合兩校為第一聯合大學於江西廬山(後遷重慶),第二聯合大學於貴陽,任第二聯合大學校長。國民政府遷都重慶後,又以貴陽第二聯合大學為大夏大學,仍為校長。一九四四年十二月,日軍攻占貴州獨山、荔波等縣時,赴重慶商議大夏大學去留問題,因胃潰瘍複發,在重慶病逝。